ಠ_ಠ 偷偷說
受害者+1,金光每次拉離職員工都用同樣的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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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次不是先情緒勒索把人先拐回來再說?
哪次不是說先回來幫忙頂一下,恩情一定記得,以後一定不會虧待!
結果呢?東凹西凹!每個回去幫忙的都是凹到底,把戲迷送的禮盒給大家分一分就當作恩賜,沒履行承諾就是布袋戲大環境不好、公司沒賺錢。
用自己幻想的制度和員工說勞基法就是這樣規定,是把現場的人當做都沒讀過書膩!
沒賺錢不是虧待員工的理由!待過的一家工廠同樣是關閉,遣散後還把廠房機器賣一賣給員工補了3個月。小氣如果是天性,就不要再裝俠之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