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不可能因為這鬧劇就對個案鬆手,
他的目標是讓個案能不住設施而跟他們這些朋友在一起,現在發現沒有用言詞就越來越偏激
看新聞媽媽已經放棄監護,那個案的流程也是會變成轉長期安置開始找出養,不會是放去跟什麼朋友住一起好嗎?這麼想帶走個案麻煩趕快去走正式流程申請如何?
社福如果放任未成年家暴受害跟非正規程序收養的非親屬的成年人同居,
假設之後還衍生什麼賣春、懷孕、失學跟奇奇怪怪的案件
這才是真正會變成社福醜聞的東西。

一直說自由自由,吃穿學費生病娛樂,
那個所謂的網友全部要幫她出嗎??
以為收容過就是國家出錢養她嗎??
缺乏家庭愛的孩子的內心缺失會引發各種情緒跟行為問題以為自己接得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