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晃晃 覺得
早上聽到外星人電台
放著 "台北的天空" 這首歌
訴說著海外華人的思鄉
然後說該回來投票...

其實不太能理解的
雙重國籍又常年不在台灣的
偶爾回來投個票
決定的卻是台灣的未來

選罷法是不是要修一下
不要說剝奪雙重國籍的投票權
對特定原因的之外的, 例如外派 當連續四年在台居住不到一定時間的人 限縮一些投票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