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魯男同事(這個魯不是女生說的,而是跟他一起工作的台男同事說的,是連同性都很鄙夷的那種魯男)
拿兩千快問公司的菲律賓女同事要不要跟他睡
被打槍後說菲律賓女生都很愛錢

邏輯上來說 如果女生真的很愛錢 應該就要欣然接受兩千塊然後給他打一泡的
拒絕不就代表了她不是可以被$$收買的女生,但卻被判定愛錢
這本身就有邏輯謬誤
不過如果要是不這樣說

他等於就要承認「自己是醜到即便花錢人家也不要的醜男」
這樣自尊心會崩潰的

其他男同事表示:如果有女生跟這傢伙約會,我肯定會立刻把這女的從我追求清單劃掉。即便要當表兄弟 也要挑個水準不錯的來當啊→我以前的同事講話真的很基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