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噗]【掐囉青年危機中】法律上並沒有「記者證」的相關規範以及「記者證」持有人所應履行的權利義務。是不是記者,是看有沒有採訪事實,而不是靠主流媒體發的公司證件證明。而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涵蓋媒體機構雇用的記者及公民記者。至於記者犯罪要看違法行為(在教育部發生的事情當然可以討論)。
一些腦包警察和689可以不要再重複「有記者證就可以犯罪」的北七諷刺了嗎。
vs
<WTF不能只有我看到> [轉FB] 讓大家參考在號稱自由民主的美國是如何實踐「新聞自由」
#雙重標準 #比例原則 #台灣太自由太民主 #民主汙名化 #新聞自由 #法治 #8.4嘴臉 #思考與邏輯的陷阱 #國情不同 #公民不服從 #為虎作倀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公民意識 #獨家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