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
常常看到有人在討論台灣人工時過長的問題,然後就會拿北歐國家來比較,說他們勞工權益好,工時短卻薪水高。另一個常被提的則是法國的一周35工時,不過拿法國比較卻頗多誤解。首先法國人十幾年前開始35工時,目的不是為了改善勞工福利,而是為了解決居高不下的失業率(大家工作少一點,公司就要請多一點人),這跟台灣情況不同。
另外,從39工時過渡到35工時時,因為工作總時數縮短,法國人其實是減薪的,這點幾乎沒有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