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看了一下昨天公聽會的紀錄,我真的覺得快吐了。為什麼要是「感謝台灣政府和社會讓我不必再做同性戀」,而不是讓這個社會成為無論同性戀異性戀跨性別無性戀都可以安然自處的地方?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說起來這些都是老生常談了,但凡是一個讓同性戀覺得自己「必須結婚生子才是盡孝道」的國家,那就不是一個我所欲求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