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通保法》 非法監聽「復活」?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今年1月修正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內容包括監聽限1人1票1案,只有偵、他字案才能向法院聲請監聽,且1張監聽票只能監聽1人,無法一案聽到飽。
「但行政院今天通過通保法再修正草案,刪除第11條之1通聯紀錄票須法官同意,以及第18條之1另案監聽、違法監聽不具證據能力的規定。」
選舉考量,非法竊聽柯文哲的方式,中國國民黨以後改合法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