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冠獼猴拿走相機,拍一下張自拍照,後來照片被傳上維基共享資源。維基媒體基金會認為照片的作者是猴子,因為著作權不及於人以外的生物,所以本照片為公有領域財產。但相機的所有人史特拉認為他擁有著作權,向法院提告。判決出爐,基金會的看法被法院接受,猴子自拍照的著作權確定為全人類所有
「維基百科」猴子自拍照 美裁定沒版權問題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