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睡前要說一下。壹週刊說「酸菜鍋四人份成本只要66元,卻賣385塊錢,獲利六倍之多,無老肉成本24元賣328元,暴利高達14倍,配料部分豆皮80公克只有一元,賣88塊錢,賺八十八倍。」看到這種用成本/售價比直接說是「暴利」的說法就覺得未免太民粹,食材成本不過是物料成本的一部分。就算所有的固定成本(裝潢攤銷、店租等等)都不算好了,其他變動成本還必須加上瓦斯、水電、人工,毛利怎麼樣也不該是週刊直接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