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法律問題】鑑於今次有警察進CW場向R18攤主和BL攤主發傳票, 理由大概是「沒有經過淫審處的R18物品不能發售」, 法律有沒有相關的條例? 又,敢問如果以「同人是私人交易」而不是「公開發售」, 是否不適用這些條例? 事件可能在年尾的RG甚而往後的同人展繼續發生, 需尋找更有效的處理方法, 好讓各同好不會受到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