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問大家的意見:一個表單中有個要輸入身分證字號的文字欄位,有做規則驗證,如果不符合就會顯示訊息提示,也不能送出表單。那麼這個欄位應不應該設下長度限制(也就是打超過10個字元就無法再輸入文字)?哪一種方式對使用者體驗比較好?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