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這一個說法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流言破解有很大的問題。作者似乎認為草案中新增的2-2條就是2-1條的補充,但是不是這樣的。一般修法時要在第2條與第3條中間加入新的法條,就會採2-1條,2-2條,2-3條....這樣的編法。2-1條與2-2條是獨立存在的新法條。2-1條所規定的項目並不是2-2條的構成要件,2-2條也不是2-1條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