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律保障民眾匿名以暱稱 (而不必以真名) 上網通訊。 德國政府要求臉書徹銷 「使用者必須用真名」 的規定。 臉書回嗆: 「每家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其匿名政策。 我們遵守愛爾蘭及歐洲的相關規定。」 (臉書的歐洲總部位於愛爾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