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酪梨壽司 | 我看到內文掃描檔了,確實就跟網友留言形容的一樣,亞洲金融家月刊三月號<不景氣,團購當道>一文,第四段整段抄自我的部落格團購文,一字不差,連我括號中的口語「(最好是啦)」都沒有刪掉。第五段開頭的「所謂「不出公司門,能辦天下貨」」也雷同。 |
| 克里斯劉起笑羊 | 說 | 告死他 |
| 酪梨壽司 | 一字不漏的抄襲總共兩百多字 |
| 克里斯劉起笑羊 | 說 | 她以為天下都白吃的午餐 |
| 人妻貓女 | 也真是太離譜了八....壽司加油 |
| 宅女圓 | 說 | 告死他!!! |
| 撒旦是哥也是弟 | 壽司要怎麼處理? |
| 人妻貓女 | 我是說,不管你要做什麼都支持你!! |
| 紫色33 | 說 | 真的,現在的記者讓人好失望,害我都覺得曾經當過記者很難以啟齒了 |
| 克小多 | 說 | 告告告告!!! |
| Sh♥♥p ت | 可以告了。 |
| iAskeing | 說 | 提告吧!這樣抄,素質也太差了點… |
| 34號 | 支持壽司告,最瞧不起這種小偷了!!!!!!!!!!!! |
| 酪梨壽司 | 網友提供給我的電子掃描檔是黑白的且有點不太清楚,如果有人能提供更清晰的版本,我很感激 |
| 人妻貓女 | 且要弄上媒體...不然這些人不會知道改進的 |
| 銀瓜瓜 # Swype王 | 告死它 +1。現在的專欄記者這麼好做喔??? |
| bonnie7 | 說 | 挺壽司~~ jiayun.org/onion/127.gif |
| Azure | 很誇張,素質有低成得藉由別人文章段落才能寫出一篇嗎? |
| 猛媽有兩個寶一枝草 | 說 | 這也太誇張了吧 |
| Felix Chen | 說 | 通知他侵害著作權,請他『提錢』來談,呵呵!不然告死他! |
| MOS | 說 | 我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耶...雖然應該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
| ♘莊大尾 | 說 | 告, 告死這家王八蛋月刊 |
| 【人七阿潼】 | 提告當成一個判例,這樣才能殺雞儆猴 |
| 冰漾© | 說 | 呆丸媒體病了... |
| 小水。◕‿◕。 | 說 | 真是太過份了~ 居然抄襲壽司大人的作品~ |
| 不入流下流OL | 說 | 一定要提告嚇嚇他! |
| MayMaple* | 太過分了!可以跟他們要版稅嗎 |
| tw_站在石頭的對面 | 說 | 推上去 今天的plurk大事 看能不能把記者或公關來解釋一下 |
| ★咪啊★ ∴∵ | 說 |
| 酪梨壽司 | 她這篇報導總共才約六百字出頭吧,抄襲的部分就兩百多字了,也就是有三分之一強的內容,是直接抄襲自我的文章,唉。 |
| 獅子☀[i:ris] | 所以是要發存證信函了嗎 |
| 戴小娜 | 說 | 內文完全都沒提到出處或壽司的名字嗎?這麼脫線怎麼當編輯? |
| O_Oa 咦? | 我的建議是,直接去其他媒體告狀,不但制裁該抄襲媒體,也間接把壽司的部落格再推向高峰!哈啊哈 |
| -13- | 說 | 又出現了 名人還真是累 |
| 林紙鶴 | 炸掉他們辦公室 |
| O_Oa 咦? | 現在壹週刊、電視台都有一堆報料專線,炒這種議題,也是間接警告一下限在不知道自治的媒體 |
| 黑冰咖啡當然是哞嘶哞嘶™ | 說 | 嫖竊作品哩 |
| angelsmile | 這記者很糟糕耶!不但素質差,還笨到這種程度,連壽司的文章都敢抄,網路上有多少讀者當耳目呀!肯定比他家雜誌的讀者還多。 |
| 老 墨 | 哪一家的這麼扯.... |
| 潔小西 | 說 | fhyorange613: 問題是, 壹週刊, 電視台自己也是媒體呀! 而且也抄很大, 抄不用錢 |
| 踢哪馬麻 | 太瞎了吧。。。 |
| O_Oa 咦? | 光是走司法程序,根本不會有人注意 |
| 酪梨壽司 | 連﹝最好是啦﹞都不刪掉才是我真正傻眼的地方...... |
| swwf | 說 | 抄很大,抄不用錢 |
| 酪梨壽司 | 什麼樣的總編輯可以容許自己的記者寫出裡面有﹝最好是啦﹞這種句子的報導啊! |
| 戴小娜 | 說 | 就是上上下下都沒在管的 |
| angelsmile | 因為copy、paste很快呀!不知道他抄得太高興還是太喜歡壽司的文章,連順稿裝裝樣子都省了。 |
| O_Oa 咦? | 但這種媒體對於這類別人家失火的事情,應該大多會抱著看好戲心情,尤其這本雜誌並不算是強勢媒體,他們火上加油才更毫無顧忌 |
| 人妻貓女 | 這稿子可能根本沒進總編那吧... |
| Girasole | 其實,應該要先做的是,調出壽司該篇文章頁面的最近建檔時間留證。然後找到該篇報導最好是正本。蒐證齊全之後,寄出警告信,並公開此件事情。 |
| hoja | 說 | 也許..是那家山寨雜誌要藉壽司的名來增加知名度的另類行銷手法 |
| Louis | 要抄...至少註明一下來源出處吧 |
| angelsmile | 然後編輯也沒看到,就都很高興的刊出了。 |
| O_Oa 咦? | 電視台對於別台記者出糗,都很樂意報導 |
| hoja | 說 | 等炒大再和解,但引響力已造成.. |
| 酪梨壽司 | 其實我很累了,很不想整天都浪費生命在這些白痴身上..... |
| 人妻貓女 | 是怕說..現在人力編制沒像以前嚕...不然就是偷懶沒看到 |
| seagod | 說 | 現在的雜誌愈來愈不長進了... |
| 搭波A | 說 | 告吧 我支持壽司 |
| 戴小娜 | 說 | 要告要趕快,說不到這麼混的編輯很快就走了~ |
| open將 | 說 | 告死他 |
| 酪梨壽司 | 大家好像都把「提告 |
| 酪梨壽司 | 「提告」這件事情想得很簡單 |
| 酪梨壽司 | 事實上是非常麻煩的,而且勞民傷財,人在國外還需要有代理人處理 |
| tragoTalk | 跨國官司應該會有媒體大幅報導吧... |
| Girasole | 其實,真的發警告信就好了...提告走到訴訟程序,很驚人的...=.= |
| 人妻貓女 | 有個線上的法律諮詢網站...可以查看看...壽司有興趣的話PM我吧 |
| 酪梨壽司 | 我有律師朋友啊,就是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正義的代價比想像中高昂。 |
| 那 那 | 說 | 真的啊,告完了對方仍逍遙法外而你負債一身的狀況我們家就嚐過了。 |
| Jade | 說 | 對呀,可是...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讓媒體知道? |
| 小胖鯨7-Yogi | 寫信會被丟到碎紙機吧 |
| 小胖鯨7-Yogi | 大公司都不鳥小蝦米的 |
| tragoTalk | 在blog上公開的話,說不定引發的效果更大 |
| tragoTalk | 網友爭相討論,然後被媒體注意 |
| 酪梨壽司 | 而且還有網友來罵我,說「如果是聯合報你就不會這麼斤斤計較了吧」之類的 |
| 酪梨壽司 | ﹝不懂這邏輯?﹞ |
| 小眼睛先生 | 我記得關於抄襲的認定是相關規定的。她也被出版品抄襲,結果對方是大陸的作者和出版社,最後個人無力跨海提告。 |
| 人妻貓女 | 找個媒體,討論一下現在媒體抄襲的現象 |
| 人妻貓女 | 這樣有用嗎 |
| -13- | 說 | 媒體本身也會抄阿(笑) |
| Jade | 說 | 也許大家要想出怎要「用最曉得力氣,發揮最大的效益」?媒體也許是最有用的,但要怎麼用?有人懂這方面嗎? |
| Jade | 說 | 最小的力氣 筆誤 |
| 'alicia | 先寄"存證信函"就好,看對方怎麼回復 |
| 酪梨壽司 | 他們只會刊登小小的道歉啟事啦 |
| ★咪啊★ ∴∵ | 說 | 登那種小小的道歉啟事,對他們來說不痛不癢的 |
| 麗姬媽 | 說 | 開扁!告他! |
| SP(不在的)_LOHAS | 說 | cwyuni: 真的是太誇張又太沒水準了 |
| 酪梨壽司 | 這種「號召網友」的事情,動不動就被解讀成網路暴民、群眾暴力。我記得上次我就被罵到臭頭過。 |
| 度胸憨憨┌(゚ε゚)┘ | 說 | 既然被解讀成網路暴民 那就來當個標準得暴民吧~ |
| 酪梨壽司 | 但對我來說,這樣其實並沒有什麼意義,我已經接過兩次類似的道歉了。 |
| 23℃ 陽光 ⊿ | 說 | 沒水準...+1 |
| 林小編 | 真的很可惡 |
| 地球人@Seattle | 說 | 真是沒水準的記者 |
| 小眼睛先生 | 說句不中聽的。撰文的是記者,刊出的是媒體。我也不認識該記者,但如果站在由網路導正平面媒體風氣的角度,對撰文的個人寬容點比較好。知錯能改比較重要。 |
| 林小編 | 唉 告知有這麼難嗎? 不告而取謂之偷..... |
| ★咪啊★ ∴∵ | 說 | 道德感不足... |
| 酪梨壽司 | 說真的我很累了,被抄的人是我,我還得負責寫信去要求對方道歉,若在網路上抗議這件事,又要被人家說「知名部落客逼死小記者,得理不饒人」。想到這些,我連寫信的力氣都沒有了。 |
| The Stig | 說 | 現在連新聞台都直接在YouTube數字周刊找新聞了..素質真差! |
| JenniferC | 說 | 一定要告,隨便放過無良記者就是放縱她繼續犯錯危害他人。請壽司一定要告!! |
| 酪梨壽司 | Jenniferchung: 親愛的,訴訟不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要花錢要花時間,海外提告還要有代理人。 |
| 林小編 | 以後還是會持續發生的...就都po在同一篇好了 可以一直更新.....XD |
| 酪梨壽司 | Jenniferchung: 還會被輿論批評小氣、斤斤計較、得理不饒人,我很有經驗了 |
| 林小編 | 一年後我們回頭看 就會看到...歐 這一年又有這五家媒體抄襲了 |
| 不要昌充免子 | 說 | 抄襲真的太過分,他人辛苦寫的文章最近的記者真的是很差勁,看到什麼都想毫不費力的拿過來!氣到 |
| yuehyu | 說 | 難道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 |
| 林小編 | I mean: 壽司不要花太多時間處理這個事 不要死太多細胞 |
| angelsmile | takosom: 果然是劍客。 |
| 林小編 | 不能期待有什麼改變 就是把他記錄下來 如此而已 |
| 美乃滋章魚燒 | 說 | angelsmileoo: 別這麼說,只是看不慣 |
| 我是攝郎(A軒) | 說 | 唉唉....訴訟真的是曠日廢時啊,公司有律師可以打慢慢耗,公司一樣賺錢,一般市井小名呢?雖然很消極的想法,但是這是事實啊 |
| 酪梨壽司 | studyabroadmaster: 是的,大家都把「告死他」掛在嘴邊,事實上通常累個賊死的是告人的那個。 |
| 我是攝郎(A軒) | 說 | 法律是有錢人的玩具啊 |
| 我是攝郎(A軒) | 說 | 酪梨壽司: 是啊,完全同意,有被玩過就真的不會再把告死妳掛在嘴上了 |
| 美乃滋章魚燒 | 說 | 至少要正式的道歉...反正我以寫mail過去了,看他後續會有什麼行動 |
| 酪梨壽司 | 「告死你」三字真的是站在旁邊看熱鬧時說起來比較容易XD |
| 我是攝郎(A軒) | 給 | 哈哈~真的,而且聽起來好震撼啊~ |
| -黑皮大零- | 說 | 可惡 |
| 劉大叔 | 寫篇"現代記者的抄襲生態",說不定他們也會拿去用XD |
| 小灰狼 名阿宅的哭辣 | 分享 | 挺壽司+1 |
| 小鈞拔拔 | 說 | 至少要讓他知道妳已經知道了~ 先看看他的反應~ |
| kate | 通知踢v逼s、冬森...之類的媒體,讓他們擴大報導呢? |
| kate | 然後壽司再出面說:老娘不跟那種b咖計較 |
| 我是攝郎(A軒) | 說 | 我老是覺得會被「告死妳」嚇到的都是我們老百姓啊,我記得郭董就對檢察官還是法官說「我現在站在這是在浪費股東的錢」 |
| 酪梨壽司 | 我記得上次處理自由時報事件時很有趣,我在網路上公開事件消遣記者,最後得到道歉啟事小小一則。有一堆人說「妳怎麼不告死他!雷聲大雨點小!」另一堆人說「妳以為妳很紅了不起啊,為什麼得理不饒人!」,好一個父子騎驢。﹝笑﹞ |
| 我是攝郎(A軒) | 覺得 | 一樣米養百種人啊~~ |
| 酪梨壽司 | 結果是被抄襲的受害者動輒得咎。 |
| Peir | 說 | 壽司加油 |
| 小灰狼 名阿宅的哭辣 | 說 | 抄襲本來就不對阿 他們是壞人 |
| 不入流下流OL | 說 | 我突然想到宮部美幸《模仿犯》中的那種受害者暴力...我是指明明是受害者還要忍受各種別人的閒言閒語 |
| 王老妖 | 說 | 這個記者也蠻瞎的.. 1.壽司的blog只有他在看 2.壽司的讀者不是金融家月刊的讀者群 3.金融家月刊是沒人看的雜誌 請作答... |
| 我是攝郎(A軒) | 說 | 也難怪壽司根本不想再處理這種事,真的動輒得咎,不過名氣不大就沒人理會,名氣有了就會變成苛刻小記者...兩難 |
| 酪梨壽司 | wlliu: 那樣的文章我寫過喔!叫做對不起,轉寄信,我誤會你了 |
| kate | 3 |
| tina♪ | 說 | GO TO DMC!!!!!! |
| tina♪ | 說 | (動漫宅宅才懂了…) |
| 酪梨壽司 | 糟糕我不懂 |
| 同學12號 | 說 | 我懂~XD |
| 宅女圓 | 說 | 囧 這噗我有寫「告死他」,但純粹只是為挺壽司一口氣罷了,非看熱鬧喔~(被說看熱鬧還真有點小難過啊~)遇上這種事多半還是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多年前我也被對岸的抄文出書),要不就是真的提告但後果也約莫是庭外和解+雜誌刊登道歉罷了。 |
| 林小編 | www.silently.us/plurk/pics/02-27-2009.jpg 網友提供的證據 |
| 同學12號 | 說 | 會不會下次...連部落格抬頭都抄啦…(跳到主文,文章分類等等的)XDDDD |
| 宅女圓 | 說 | 嗯嗯~不如就讓它過去吧(拍拍壽司),因為不管警告多少次,他們還是會繼續抄 |
| 林小編 | 咦 我看的到啊 大家看的到這張嗎 www.silently.us/plurk/pics/02-27-2009.jpg |
| 酪梨壽司 | 我看不到耶 |
| 同學12號 | 說 | 我看的到耶 |
| 宅女圓 | 說 | 我看的到,但字體很模糊,比前面一位版友提供的照片大一點而已。 |
| 酪梨壽司 | 喔我懂了謝謝 |
| 我是攝郎(A軒) | 分享 | www.silently.us/plurk/pics/02-27-2009.jp g |
| 我是攝郎(A軒) | 說 | 麻煩壽司把這連結後面加個g,就是完整的連結了 |
| POOH | 說 | 真差勁,難道以為壽司在日本看不到嗎 |
| 同學12號 | 說 | 按右鍵抓下來就可以看的很清楚囉~很大一張 |
| GKU│住非台│浮雲 | 說 | blog那篇文的圖檔 也被抓下重新處理過~ 唉~ |
| 酪梨壽司 | floatcloud9: 真的耶,你沒說我還沒發現右上角裡面有敗塔教的圖被合成了 |
| 劉大叔 | 圖片另存之後,好大的一張圖阿,清晰= =+ |
| 林小編 | 記者:楊惠蘭 |
| BB7 | 說 | 好瞎的記者跟編輯... |
| elleryq | 說 | 《經理人月刊》社長來函與我的回覆 |
| 黑冰咖啡當然是哞嘶哞嘶™ | 說 | 我反而比較建議 讓酪梨的過期文章 在某雜誌上 不定期專責刊出 收取稿費 凡盜用 就由該雜誌社代為提告等 |
| elleryq | 說 | 蔡學鏞,程式與香雞排作者,也遇到... |
| 劉大叔 | 連圖都被拿來用了,應該不太可能又是轉寄信惹的禍吧。 |
| 林小編 | 比較大的可能 是這位楊小姐根本不認識壽司 平常沒在看blog 不然真的敢抄嗎? |
| elleryq | 說 | 說到轉寄,壽司的文章真的很多人轉。上次我才看到,還特別回信去跟轉信的人說,這文的出處在哪兒... |
| 林小編 | 上次那轉寄信根本不成理由 根本google一下就會知道出處的 |
| GKU│住非台│浮雲 | 說 | 他可能認為 都是轉寄的 那 個 就找不到原出處~ |
| GKU│住非台│浮雲 | 說 | 台灣人會用google 查來源的不太會是記者 或是大人~ |
| 酪梨壽司 | floatcloud9: 然後就可以假裝是自己寫的?因為文章疑似無主? |
| GKU│住非台│浮雲 | 說 | yes |
| GKU│住非台│浮雲 | 說 | 貪快 |
| GKU│住非台│浮雲 | 說 | copy paste 就一篇 何樂不為 (又有稿費)\ |
| rikochan | 說 | 告死他告死他告死他告死他 |
| DeVon | 說 | 太誇張 電視媒體沒告知就使用現在直接抄襲 可以提告了八 |
| 王老妖 | 說 | Edward0513是上頭那位黑咖啡....網友啦 |
| 布卡喵。瘦 | 說 | 告他拉 |
| 黃色小鴨 | 說 | 是不是該分一些稿費紷酪梨呢 |
| 黃色小鴨 | 說 | 還要登版道歉 |
| 小心願貓大娘 | 說 | 覺得先寄【存證信函】會比較妥當,等於跟對方警告說你有注意到這件事情 |
| Cupsfamily | 說 | 說兩個字就好:沒品! |
| 魯味覺醒 | 說 | 告很累耶~ 還不如找個媒體踢爆國內某不肖月刊抄襲人氣部落達人,最好是有網友聲淚俱下控訴畫面。我不小心和蘋果的學妹說了這個事件耶~~~好有趣喔~看這兩天會怎樣發展。事情要搞大,月刊才會知道痛。 |
| 燦爛千陽 | 說 | 我建議壽司指定代理人寄存證信函。至少寄六份:自己、對方、對方的總編輯)、代理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還有消保會。在信中敍明間、地點、事件、所蒐集到的證據及個人要求(限時回覆、處理情形、道歉要求等),最後可以再註明你給對方的處理時限,多少會有用的。 |
| 燦爛千陽 | 說 | 這是我被統一搞丟東西卻不處理後,我寄了存證信函強迫對方的法務出面解決的方法。供參囉! |
| 燦爛千陽 | 說 | 另外,我有把存證信函寄到統一集團,直接提問:為什麼把客戶的東西搞丟,貴集團的相關企業卻給我裝死,請統一集團正式回覆我的提問。~~我後來在想:統一宅急便不得不出面處理,大概和我那封副本到總集團的存證信函很有關係。 |
| 燦爛千陽 | 說 | 所以,請善用這些資源,應該會有效的。壽司別灰心! |
| 亮 亮 | 說 | (陰謀論)會不會對方根本之道壽司人在日本,不會告他,若被發現也只要登個道歉就好了? |
| 亮 亮 | 說 | 知道=_= |
| 【老二君】 | 告吧~! 反正對方也不是初犯了(? |
| ✿ 櫻櫻子✿ | 壽司~這時候只能安慰自己~是因為自己寫的文章太好了~才會被拿去抄襲.. |
| bwPingu(拼穀) | 說 | 整段照抄的記者真丟臉 |
| 烏龍聃 | 說 | 不敬業。 |
| 重生養形 | 說 | 莫以惡小而不予以伸張自己的權利..壽司如果不處理的話那未來可見此類事情會更加層出不窮。當然也可以尋求法律互助或直接委託律師進行談判及要求道歉。...純屬個人意見... |
| 朵拉芳妮z.Z..Z... | 說 | www.wretch.cc/blog/mscraft/20876840 |
| 朵拉芳妮z.Z..Z... | 說 | sorry~上面這位作者也遇過同樣的事情,似乎真的挺麻煩.... |
| 酪梨壽司 | 不過那位楊比比的著作權官司之路還真是艱辛悲慘啊,爲她掬一把同情淚 |
| 朵拉芳妮z.Z..Z... | 說 | ...還是圖文並茂的完整copy下來... |
| Taiwan小蝸牛 | 說 | 靠!怎麼又有王八蛋搞這招,去告他,這次不能姑息 |
| 重生養形 | 說 | 壽司的power 會更強大... |
| ♊ aquagreen ☪ | cwyuni: |
| 重生養形 | 說 | 幫你問看看有沒有免費律師願意幫你打的.. |
| angelatang | 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0800-016-597,不過這種小案子警察不知道受不受理 |
| Ingrid | 壽司是否可以把這篇文章賣給某一個雜誌 |
| 黑兄™ | 說 | 嘖嘖,有告有賺頭 |
| Ingrid | 像是HERE這類的,最後在文末寫上金融家曾抄襲,但這篇才是真正作者所撰寫的! |
| Ingrid | 我絕得這是一篇好文章,也集結了網友的各種經驗,真的不該讓抄襲者平白得到好處! |
| P太太 | 抄襲者大概也是酪梨的粉絲 |
| ~Blue C~ | 說 | 善用存證信函 +1 (建議加一封 給撰稿記者) |
| Karen | 說 | 這記者很白目耶~抄的這麼光明正大...令人生氣...懲罰他 |
| 張南西 | 說 | 這年頭文筆好的人真的很可憐,寫個正常不搞笑的文章就會被記者拿來抄 |
| 青菜豆腐 | 說 | 縣在的記者真的都腦殘 |
| ♥セバスチャン♥ | 說 | 加油~要維護智慧財產權啊! |
| franky | 說 | 我不懂法律 但是壽司加油 |
| 棉被捲 | 說 | 建議壽司可以做成標準格式,下次被抄,只要稍微修改一下信件內容就可以了,不要在這種事情上花這麼多心力,還可以幫信件們取名為抄襲家之類的 |
| 最棒的正面瘋子 | 說 |
| daweiliu | 說 | 果然是所謂「不出公司門,能抄天下文」 XD |
| 亮 亮 | 說 | 我剛看到一個blog,他上面抬頭就寫著,本blog顧問律師誰誰誰+誰誰誰,應該有嚇阻作用喔? |
| 棉被捲 | 說 | 對照抄襲家的經營理念,超諷刺 |
| 安舟子 | 贊成提告或是爆料,台灣媒體素質太差了! |
| Stasia | 說 | 壽司 你自己的打算呢? |
| 最棒的正面瘋子 | 分享 | 這個就是抄襲壽司的楊惠蘭專訪 |
| 吐司:: | 說 | 現在媒體抄襲都可以這麼大方了嗎 |
| 最棒的正面瘋子 | 分享 | 告她 她有錢的很 |
| 吐司:: | 說 | axialprecession: 他還是什麼招集人哪!!!真ˋ丟臉的刊物 |
| 無語問蒼天的研 | 正在 | 正所謂 抄歸抄 腦也動一下 這人真是太誇張.. |
| 王老妖 | 說 | 這就是楊蕙蘭哦,在電視上有瞄過她 |
| 酪梨壽司 | 原來抄我文章的人是亞洲金融家月刊的總召集人楊惠蘭?我還以為是什麼剛出社會不懂事,臨時交不出稿的小記者耶..... |
| microwhale | 說 | 科科~~這裡買的到~~tinyurl.com/cx8gz6 |
| 書 書 | 告死她,然後你就可以把學貸都還完,還可以招待大白去夏威夷 |
| 王小琦 | 說 | 告他,侵害著作權,至少要有一個交代 |
| Little Belly | 說 | 不知道最後會不會跟吳姓女作家一樣,一句忘了引用出處就打死了...... |
| slzzp.psd | 記錄 plagiaries.blogspot.com/2009/02/blog-post.html |
| 14樓陽台 | 說 | 書書說得真好XD |
| 傑弗瑞 | 說 | 告他 |
| 花水木 |
| サキチバ ★ | 說 | 實在很討厭這種小白耶!!!>"<一定要告!給他教訓! |
| flake | 說 | 總召集人帶頭抄..這種雜誌還需要看嗎? |
| Lingshell | 我覺得很可能記者是收到轉寄信,然後沒有做求證動作。應該不會笨到大剌剌抄襲blog上的文章。 |
| Lingshell | 這時就慶幸壽司有出書,不然光是抄襲的,不知道就給他們白賺了多少錢。所以壽司~繼續出書吧!! |
| myself0826 | 說 | 秀秀捏!採取法律行動啦! |
| 想去旅行 | 正在 | 題告 |
| 想去旅行 | 說 | 抱歉第一次噗 |
| 想去旅行 | 說 | 我要說的是 提告的確很累 但請為自己的權益做點事 加油! |
| Cindi~* | 這種抄太多了, 壽司應該要告 |
| 黑冰咖啡當然是哞嘶哞嘶™ | 說 | 反正噗網的朋友都知道那是酪梨的文章 所以發動宣導大規模拒買活動直到有誠意的道歉為止吧 |
| 黑冰咖啡當然是哞嘶哞嘶™ | 說 | 壞公司也怕人海戰術吧 |
| 水溝旁的螞蟻窩 | 覺得 | 其實還蠻討厭轉寄文化的,但是只提供 URI 給別人常常會換來『你直接把內容寄過來不就好了?』的回答... -.- |
| 水溝旁的螞蟻窩 | 正在 | 思考著如果提告很麻煩,那麼假如有一個網站專門登錄這種抄襲鳥事的話,是不是也可以算是一種無言的抗議? |
| 哈哈斯巴特 | 說 | 我覺得直接寫信給負責人說:以後如果要引用你的文章請註明出處,這是基本的禮貌就好,不然他會以為沒人知道這件事。 |
| hypie | 之前已經放過太多了,這次要殺雞儆猴比較好,可以訴諸法律途徑則是最好. |
| 王老妖 | 說 | 就算是轉寄信,記者要用也要去查查文章從哪裡來的,難不成文字會自動組合嗎 |
| 水溝旁的螞蟻窩 | 覺得 | 其實我也為應該直接訴諸法律途徑比較好,但只是私心認為這麼做為了所有的部落客好但不一定是為了壽司好... |
| silber | 訴諸法律途徑+1,爭的是提醒不用心做功課的 "抄" 人們,尊重原作者的用心良苦。 |
| 黑冰咖啡當然是哞嘶哞嘶™ | 說 | 看看有沒有想一夕成名的律師出現義務免費幫忙? |
| winni 胡扯妮 | 分享 | 你可以問問著作權筆記www.copyrightnote.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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