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305 responses to this plurk (Jump to bottom)

  • 酪梨壽司
    一字不漏的抄襲總共兩百多字
  • 人妻貓女
    也真是太離譜了八....壽司加油
  • 宅女圓
    告死他!!!
  • 人妻貓女
    我是說,不管你要做什麼都支持你!!
  • 紫色33
    真的,現在的記者讓人好失望,害我都覺得曾經當過記者很難以啟齒了
  • 克小多
    告告告告!!!
  • iAskeing
    提告吧!這樣抄,素質也太差了點…
  • 34號
    支持壽司告,最瞧不起這種小偷了!!!!!!!!!!!!
  • 酪梨壽司
    網友提供給我的電子掃描檔是黑白的且有點不太清楚,如果有人能提供更清晰的版本,我很感激
  • 人妻貓女
    且要弄上媒體...不然這些人不會知道改進的
  • Azure
    很誇張,素質有低成得藉由別人文章段落才能寫出一篇嗎?
  • Felix Chen
    通知他侵害著作權,請他『提錢』來談,呵呵!不然告死他!
  • MOS
    我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耶...雖然應該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o
  • ♘莊大尾
    告, 告死這家王八蛋月刊
  • 冰漾©
    呆丸媒體病了...
  • MayMaple*
    太過分了!可以跟他們要版稅嗎
  • tw_站在石頭的對面
    推上去 今天的plurk大事 看能不能把記者或公關來解釋一下
  • 酪梨壽司
    她這篇報導總共才約六百字出頭吧,抄襲的部分就兩百多字了,也就是有三分之一強的內容,是直接抄襲自我的文章,唉。
  • 戴小娜
    內文完全都沒提到出處或壽司的名字嗎?這麼脫線怎麼當編輯?
  • 酪梨壽司
    diana11: 沒有,因為她顯然不是「引用」,而是把我的文章段落直接據為己有。
  • 人妻貓女
    cwyuni: 記得著作權法有宣告...百分比幾的資訊...是謂之抄襲...
  • 王老妖
    cwyuni: 要不要請你朋友,除了帶小團圓,再帶一本金融家月刊..唉..還要花錢買自己的文章..什麼世界呀
  • O_Oa 咦?
    我的建議是,直接去其他媒體告狀,不但制裁該抄襲媒體,也間接把壽司的部落格再推向高峰!哈啊哈
  • -13-
    又出現了 名人還真是累
  • 林紙鶴
    炸掉他們辦公室
  • O_Oa 咦?
    現在壹週刊、電視台都有一堆報料專線,炒這種議題,也是間接警告一下限在不知道自治的媒體
  • angelsmile
    這記者很糟糕耶!不但素質差,還笨到這種程度,連壽司的文章都敢抄,網路上有多少讀者當耳目呀!肯定比他家雜誌的讀者還多。
  • 老 墨
    哪一家的這麼扯....
  • 潔小西
    fhyorange613: 問題是, 壹週刊, 電視台自己也是媒體呀! 而且也抄很大, 抄不用錢
  • O_Oa 咦?
    光是走司法程序,根本不會有人注意
  • 酪梨壽司
    連﹝最好是啦﹞都不刪掉才是我真正傻眼的地方......
  • swwf
    抄很大,抄不用錢
  • 酪梨壽司
    什麼樣的總編輯可以容許自己的記者寫出裡面有﹝最好是啦﹞這種句子的報導啊!
  • 戴小娜
    就是上上下下都沒在管的
  • angelsmile
    因為copy、paste很快呀!不知道他抄得太高興還是太喜歡壽司的文章,連順稿裝裝樣子都省了。
  • O_Oa 咦?
    但這種媒體對於這類別人家失火的事情,應該大多會抱著看好戲心情,尤其這本雜誌並不算是強勢媒體,他們火上加油才更毫無顧忌
  • 人妻貓女
    這稿子可能根本沒進總編那吧...
  • Girasole
    其實,應該要先做的是,調出壽司該篇文章頁面的最近建檔時間留證。然後找到該篇報導最好是正本。蒐證齊全之後,寄出警告信,並公開此件事情。
  • hoja
    也許..是那家山寨雜誌要藉壽司的名來增加知名度的另類行銷手法
  • Louis
    要抄...至少註明一下來源出處吧
  • angelsmile
    然後編輯也沒看到,就都很高興的刊出了。
  • 酪梨壽司
    cat928: 總編在整本雜誌送印以前,彙整本看完一遍的。至少這是我以前當記者時媒體界的規矩。
  • O_Oa 咦?
    電視台對於別台記者出糗,都很樂意報導
  • hoja
    等炒大再和解,但引響力已造成..
  • 酪梨壽司
    其實我很累了,很不想整天都浪費生命在這些白痴身上.....
  • 人妻貓女
    是怕說..現在人力編制沒像以前嚕...不然就是偷懶沒看到
  • seagod
    現在的雜誌愈來愈不長進了...
  • 搭波A
    告吧 我支持壽司
  • 戴小娜
    要告要趕快,說不到這麼混的編輯很快就走了~
  • open將
    告死他
  • 酪梨壽司
    「提告」這件事情想得很簡單
  • 酪梨壽司
    事實上是非常麻煩的,而且勞民傷財,人在國外還需要有代理人處理
  • tragoTalk
    跨國官司應該會有媒體大幅報導吧...
  • Girasole
    其實,真的發警告信就好了...提告走到訴訟程序,很驚人的...=.=
  • 人妻貓女
    有個線上的法律諮詢網站...可以查看看...壽司有興趣的話PM我吧
  • 酪梨壽司
    我有律師朋友啊,就是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正義的代價比想像中高昂。
  • 那 那
    真的啊,告完了對方仍逍遙法外而你負債一身的狀況我們家就嚐過了。
  • Jade
    對呀,可是...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讓媒體知道?
  • tragoTalk
    在blog上公開的話,說不定引發的效果更大
  • tragoTalk
    網友爭相討論,然後被媒體注意
  • 酪梨壽司
    trago: 之前自由時報事件就在blog公開過啊,然後最後得到迷你的道歉啟事一則,又怎樣?下次他們還不是又繼續抄別人。
  • 酪梨壽司
    而且還有網友來罵我,說「如果是聯合報你就不會這麼斤斤計較了吧」之類的
  • 小眼睛先生
    我記得關於抄襲的認定是相關規定的。她也被出版品抄襲,結果對方是大陸的作者和出版社,最後個人無力跨海提告。
  • 人妻貓女
    找個媒體,討論一下現在媒體抄襲的現象
  • -13-
    媒體本身也會抄阿(笑)
  • Jade
    也許大家要想出怎要「用最曉得力氣,發揮最大的效益」?媒體也許是最有用的,但要怎麼用?有人懂這方面嗎?
  • Jade
    最小的力氣 筆誤
  • 酪梨壽司
    Jade0303: 上次的自由時報抄襲事件,鬧到蘋果日報都有報導,so what?
  • 'alicia
    先寄"存證信函"就好,看對方怎麼回復
  • 天竺葵
    bueplus: 恩 有多少人取用文章會說來自哪裡
  • 酪梨壽司
    他們只會刊登小小的道歉啟事啦
  • ★咪啊★ ∴∵
    登那種小小的道歉啟事,對他們來說不痛不癢的
  • 麗姬媽
    開扁!告他!
  • Jade
    壽司,你覺得 bueplus: 的方法如何?
  • 酪梨壽司
    這種「號召網友」的事情,動不動就被解讀成網路暴民、群眾暴力。我記得上次我就被罵到臭頭過。
  • 酪梨壽司
    bueplus: 根據我對媒體生態的了解,他們會回應的,回應的方式就是私下道歉+在下期版權頁上刊登小小的道歉啟事
  • 酪梨壽司
    但對我來說,這樣其實並沒有什麼意義,我已經接過兩次類似的道歉了。
  • 小眼睛先生
    說句不中聽的。撰文的是記者,刊出的是媒體。我也不認識該記者,但如果站在由網路導正平面媒體風氣的角度,對撰文的個人寬容點比較好。知錯能改比較重要。
  • 好想回東京
    唉 告知有這麼難嗎? 不告而取謂之偷.....
  • 酪梨壽司
    說真的我很累了,被抄的人是我,我還得負責寫信去要求對方道歉,若在網路上抗議這件事,又要被人家說「知名部落客逼死小記者,得理不饒人」。想到這些,我連寫信的力氣都沒有了。
  • The Stig
    現在連新聞台都直接在YouTube數字周刊找新聞了..素質真差!
  • JenniferC
    一定要告,隨便放過無良記者就是放縱她繼續犯錯危害他人。請壽司一定要告!!
  • 好想回東京
    cwyuni 就準備一種制式信件 發生就寫信去表明立場 可以同時把信公布在blog 這樣
  • 酪梨壽司
    Jenniferchung: 親愛的,訴訟不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要花錢要花時間,海外提告還要有代理人。
  • 好想回東京
    以後還是會持續發生的...就都po在同一篇好了 可以一直更新.....XD
  • 酪梨壽司
    Jenniferchung: 還會被輿論批評小氣、斤斤計較、得理不饒人,我很有經驗了
  • 好想回東京
    一年後我們回頭看 就會看到...歐 這一年又有這五家媒體抄襲了 X-(
  • 不要昌充免子
    抄襲真的太過分,他人辛苦寫的文章最近的記者真的是很差勁,看到什麼都想毫不費力的拿過來!氣到
  • 酪梨壽司
    kunghc: 然後呢?沒有改變什麼吧?只是我浪費了時間更新這篇文章。
  • 小胖鯨7-Yogi
    bueplus: 那是文明人的作法,可是壽司面對的是拿著筆的不文明人XD
  • yuehyu
    難道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 :-(
  • 好想回東京
    I mean: 壽司不要花太多時間處理這個事 不要死太多細胞
  • 好想回東京
    不能期待有什麼改變 就是把他記錄下來 如此而已
  • 我是攝郎(A軒)
    唉唉....訴訟真的是曠日廢時啊,公司有律師可以打慢慢耗,公司一樣賺錢,一般市井小名呢?雖然很消極的想法,但是這是事實啊
  • 酪梨壽司
    studyabroadmaster: 是的,大家都把「告死他」掛在嘴邊,事實上通常累個賊死的是告人的那個。
  • 我是攝郎(A軒)
    酪梨壽司: 是啊,完全同意,有被玩過就真的不會再把告死妳掛在嘴上了
  • 美乃滋章魚燒
    至少要正式的道歉...反正我以寫mail過去了,看他後續會有什麼行動
  • 酪梨壽司
    「告死你」三字真的是站在旁邊看熱鬧時說起來比較容易XD
  • 劉大叔
    寫篇"現代記者的抄襲生態",說不定他們也會拿去用XD
  • 小鈞拔拔
    至少要讓他知道妳已經知道了~ 先看看他的反應~
  • kate是半斤
    通知踢v逼s、冬森...之類的媒體,讓他們擴大報導呢?
  • kate是半斤
    然後壽司再出面說:老娘不跟那種b咖計較
  • 我是攝郎(A軒)
    我老是覺得會被「告死妳」嚇到的都是我們老百姓啊,我記得郭董就對檢察官還是法官說「我現在站在這是在浪費股東的錢」
  • 酪梨壽司
    我記得上次處理自由時報事件時很有趣,我在網路上公開事件消遣記者,最後得到道歉啟事小小一則。有一堆人說「妳怎麼不告死他!雷聲大雨點小!」另一堆人說「妳以為妳很紅了不起啊,為什麼得理不饒人!」,好一個父子騎驢。﹝笑﹞
  • 酪梨壽司
    結果是被抄襲的受害者動輒得咎。
  • Peir
    壽司加油
  • 不入流下流OL
    我突然想到宮部美幸《模仿犯》中的那種受害者暴力...我是指明明是受害者還要忍受各種別人的閒言閒語
  • 王老妖
    這個記者也蠻瞎的.. 1.壽司的blog只有他在看 2.壽司的讀者不是金融家月刊的讀者群 3.金融家月刊是沒人看的雜誌 請作答...
  • 我是攝郎(A軒)
    也難怪壽司根本不想再處理這種事,真的動輒得咎,不過名氣不大就沒人理會,名氣有了就會變成苛刻小記者...兩難
  • 宅女圓
    囧 這噗我有寫「告死他」,但純粹只是為挺壽司一口氣罷了,非看熱鬧喔~(被說看熱鬧還真有點小難過啊~)遇上這種事多半還是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多年前我也被對岸的抄文出書),要不就是真的提告但後果也約莫是庭外和解+雜誌刊登道歉罷了。
  • 同學12號
    會不會下次...連部落格抬頭都抄啦…(跳到主文,文章分類等等的)XDDDD
  • 酪梨壽司
    0202yuan: 沒有怪你們的意思啦,我知道大家都是關心我,只是因為這種事情我處理過好幾次了,沒有一次讓人愉快
  • 宅女圓
    嗯嗯~不如就讓它過去吧(拍拍壽司),因為不管警告多少次,他們還是會繼續抄 :'-(
  • 宅女圓
    我看的到,但字體很模糊,比前面一位版友提供的照片大一點而已。
  • 我是攝郎(A軒)
    麻煩壽司把這連結後面加個g,就是完整的連結了
  • POOH
    真差勁,難道以為壽司在日本看不到嗎
  • 同學12號
    按右鍵抓下來就可以看的很清楚囉~很大一張
  • 酪梨壽司
    floatcloud9: 真的耶,你沒說我還沒發現右上角裡面有敗塔教的圖被合成了
  • 劉大叔
    圖片另存之後,好大的一張圖阿,清晰= =+
  • BB7
    好瞎的記者跟編輯...
  • 黑冰咖啡當然是哞嘶哞嘶™
    我反而比較建議 讓酪梨的過期文章 在某雜誌上 不定期專責刊出 收取稿費 凡盜用 就由該雜誌社代為提告等
  • elleryq
    蔡學鏞,程式與香雞排作者,也遇到...
  • 劉大叔
    連圖都被拿來用了,應該不太可能又是轉寄信惹的禍吧。
  • 好想回東京
    比較大的可能 是這位楊小姐根本不認識壽司 平常沒在看blog 不然真的敢抄嗎?
  • 酪梨壽司
    wlliu: 有些轉寄信版本是連圖都一起轉寄的。不過就算是轉寄信,他也不能抄吧。
  • elleryq
    說到轉寄,壽司的文章真的很多人轉。上次我才看到,還特別回信去跟轉信的人說,這文的出處在哪兒...
  • 好想回東京
    上次那轉寄信根本不成理由 根本google一下就會知道出處的
  • rikochan
    告死他告死他告死他告死他
  • DeVon
    太誇張 電視媒體沒告知就使用現在直接抄襲 可以提告了八
  • 劉大叔
    cwyuni: 其實抄襲風,應該不是他們當上記者才學會的技能,像是我的同窗好友們所交出的報告,就都是用孤夠搜來,然後使用複製貼上大法,我也只能在背後暗罵:"X,我做得那麼辛苦,到頭來分數還跟他們一樣。"
  • 黃色小鴨
    是不是該分一些稿費紷酪梨呢
  • 小心願貓大娘
    覺得先寄【存證信函】會比較妥當,等於跟對方警告說你有注意到這件事情
  • tina♪
    GiNoBiLi 電影看過呀、若要套句電影裡社長的話來說: 這記者真是個FXXXXNG 野郎!!! (個人超愛這句)
  • Cupsfamily
    說兩個字就好:沒品! X-(
  • 魯味覺醒
    告很累耶~ 還不如找個媒體踢爆國內某不肖月刊抄襲人氣部落達人,最好是有網友聲淚俱下控訴畫面。我不小心和蘋果的學妹說了這個事件耶~~~好有趣喔~看這兩天會怎樣發展。事情要搞大,月刊才會知道痛。
  • 燦爛千陽
    我建議壽司指定代理人寄存證信函。至少寄六份:自己、對方、對方的總編輯)、代理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還有消保會。在信中敍明間、地點、事件、所蒐集到的證據及個人要求(限時回覆、處理情形、道歉要求等),最後可以再註明你給對方的處理時限,多少會有用的。
  • 燦爛千陽
    這是我被統一搞丟東西卻不處理後,我寄了存證信函強迫對方的法務出面解決的方法。供參囉!
  • 燦爛千陽
    另外,我有把存證信函寄到統一集團,直接提問:為什麼把客戶的東西搞丟,貴集團的相關企業卻給我裝死,請統一集團正式回覆我的提問。~~我後來在想:統一宅急便不得不出面處理,大概和我那封副本到總集團的存證信函很有關係。
  • 燦爛千陽
    所以,請善用這些資源,應該會有效的。壽司別灰心!
  • 亮 亮
    (陰謀論)會不會對方根本之道壽司人在日本,不會告他,若被發現也只要登個道歉就好了?
  • 亮 亮
    知道=_=
  • 【老二君】
    告吧~! 反正對方也不是初犯了(?
  • ✿ 櫻櫻子✿
    壽司~這時候只能安慰自己~是因為自己寫的文章太好了~才會被拿去抄襲..
  • 重生養形
    莫以惡小而不予以伸張自己的權利..壽司如果不處理的話那未來可見此類事情會更加層出不窮。當然也可以尋求法律互助或直接委託律師進行談判及要求道歉。...純屬個人意見...
  • 朵拉芳妮z.Z..Z...
    sorry~上面這位作者也遇過同樣的事情,似乎真的挺麻煩....
  • 酪梨壽司
    不過那位楊比比的著作權官司之路還真是艱辛悲慘啊,爲她掬一把同情淚
  • Taiwan小蝸牛
    靠!怎麼又有王八蛋搞這招,去告他,這次不能姑息
  • 重生養形
    壽司的power 會更強大...
  • 重生養形
    幫你問看看有沒有免費律師願意幫你打的..
  • angelatang
    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0800-016-597,不過這種小案子警察不知道受不受理
  • Ingrid
    壽司是否可以把這篇文章賣給某一個雜誌
  • 黑兄™
    嘖嘖,有告有賺頭
  • Ingrid
    像是HERE這類的,最後在文末寫上金融家曾抄襲,但這篇才是真正作者所撰寫的!
  • Ingrid
    我絕得這是一篇好文章,也集結了網友的各種經驗,真的不該讓抄襲者平白得到好處!
  • P太太
    抄襲者大概也是酪梨的粉絲
  • 皓雪靄靄
    既然提告不合成本...就寫篇有些小酸文來"表揚"一下這本雜誌吧...
  • ~Blue C~
    善用存證信函 +1 (建議加一封 給撰稿記者)
  • Karen
    這記者很白目耶~抄的這麼光明正大...令人生氣...懲罰他
  • 張南西
    這年頭文筆好的人真的很可憐,寫個正常不搞笑的文章就會被記者拿來抄
  • 青菜豆腐
    縣在的記者真的都腦殘
  • franky
    我不懂法律 但是壽司加油
  • 棉被捲
    建議壽司可以做成標準格式,下次被抄,只要稍微修改一下信件內容就可以了,不要在這種事情上花這麼多心力,還可以幫信件們取名為抄襲家之類的
  • daweiliu
    果然是所謂「不出公司門,能抄天下文」 XD
  • 亮 亮
    我剛看到一個blog,他上面抬頭就寫著,本blog顧問律師誰誰誰+誰誰誰,應該有嚇阻作用喔?
  • 棉被捲
    對照抄襲家的經營理念,超諷刺
  • 安舟子
    贊成提告或是爆料,台灣媒體素質太差了!
  • Stasia
    壽司 你自己的打算呢?
  • 吐司::
    現在媒體抄襲都可以這麼大方了嗎
  • 無語問蒼天的研 正在
    正所謂 抄歸抄 腦也動一下 這人真是太誇張..
  • 王老妖
    這就是楊蕙蘭哦,在電視上有瞄過她
  • 酪梨壽司
    原來抄我文章的人是亞洲金融家月刊的總召集人楊惠蘭?我還以為是什麼剛出社會不懂事,臨時交不出稿的小記者耶.....
  • 書 書
    告死她,然後你就可以把學貸都還完,還可以招待大白去夏威夷
  • 王小琦
    告他,侵害著作權,至少要有一個交代
  • Little Belly
    不知道最後會不會跟吳姓女作家一樣,一句忘了引用出處就打死了......
  • サキチバ ★
    實在很討厭這種小白耶!!!>"<一定要告!給他教訓!
  • flake
    總召集人帶頭抄..這種雜誌還需要看嗎?
  • Lingshell
    我覺得很可能記者是收到轉寄信,然後沒有做求證動作。應該不會笨到大剌剌抄襲blog上的文章。
  • Lingshell
    這時就慶幸壽司有出書,不然光是抄襲的,不知道就給他們白賺了多少錢。所以壽司~繼續出書吧!!
  • myself0826
    秀秀捏!採取法律行動啦!
  • 想去旅行
    我要說的是 提告的確很累 但請為自己的權益做點事 加油!
  • Cindi~*
    這種抄太多了, 壽司應該要告
  • 黑冰咖啡當然是哞嘶哞嘶™
    反正噗網的朋友都知道那是酪梨的文章 所以發動宣導大規模拒買活動直到有誠意的道歉為止吧
  • 水溝旁的螞蟻窩 覺得
    其實還蠻討厭轉寄文化的,但是只提供 URI 給別人常常會換來『你直接把內容寄過來不就好了?』的回答... -.-
  • 水溝旁的螞蟻窩 正在
    思考著如果提告很麻煩,那麼假如有一個網站專門登錄這種抄襲鳥事的話,是不是也可以算是一種無言的抗議?
  • 哈哈斯巴特
    我覺得直接寫信給負責人說:以後如果要引用你的文章請註明出處,這是基本的禮貌就好,不然他會以為沒人知道這件事。
  • hypie
    之前已經放過太多了,這次要殺雞儆猴比較好,可以訴諸法律途徑則是最好.
  • 王老妖
    就算是轉寄信,記者要用也要去查查文章從哪裡來的,難不成文字會自動組合嗎
  • 水溝旁的螞蟻窩 覺得
    其實我也為應該直接訴諸法律途徑比較好,但只是私心認為這麼做為了所有的部落客好但不一定是為了壽司好...
  • silber
    訴諸法律途徑+1,爭的是提醒不用心做功課的 "抄" 人們,尊重原作者的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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