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etyc May 25, 2011 05:27PM ericsk: 會用share的原因,是之後想要合併過多的選項 (會把promote跟share合定) 讓大家可以自由選擇"分享到首頁給所有人知道"或是"分享給follow你的人知道"
小胖子.草兒 says May 25, 2011 05:35PM 建議也把share的噗show在自己的河道上,不然哪時候誤按了都不知道0rz...不過目前unshare暫不開放…好像誤按也救不回來了XD
小胖子.草兒 says May 25, 2011 05:49PM 如果是新版本的code,檢視原始碼要有 d9c0bde7f0c2eb7511623fe5c131b4c6.js.jgz? 這串文字嗎?還是這樣還是舊版?
度胸憨憨┌(゚ε゚)┘ says May 25, 2011 06:30PM 我真誠的建議要分享的話 由分享者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噗 不要使用同一個噗 這樣就跟名人的噗浪一樣夾雜太多對自己來說是無意義的回文 消音是非常消極且重複的作法
度胸憨憨┌(゚ε゚)┘ says May 25, 2011 06:31PM 不然就是讓使用者自己決定要不要接受別人分享的噗 我是公開河道 但不代表我願意接受其他不認識噗友的噗 有人想要瘋狂的交流訊息 但有人也只是想安靜的與朋友聯繫
度胸憨憨┌(゚ε゚)┘ says May 25, 2011 06:34PM 如果我出門回到家 發現自己河道上都是一堆不認識的噗友 每天就是沒日沒夜的瘋狂消音 不出一個星期我就會刪除噗浪帳號 玩了三年沒這麼生氣過
minshi May 26, 2011 07:17AM imgur.com/dH304 在手機版介面會有這個問題. 選成"回應過的" 會沒有轉噗的字樣, 早上我遇到的問題應該是這個, 就是只顯示有新回應的噗時大概也是沒有轉噗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