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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en | 說 | 這個新聞應該是前一陣子貴婦奈奈涉嫌代言藥品的薦證式文章就結下了樑子了.網路上部落客真正有影響力的代言主要在食品和化妝品保養品,後者就很麻煩了,有些會涉及需要專業人士才能談論.總之,我是支持有規範 |
| zen | 說 | 畢竟產品各種各樣,而大型部落格也的確具備媒體功能,不能逃避其社會責任.至於被抽查的人比較倒楣吧.... |
| Gene (黑貘) | 說 | 我覺得應該是從最大咖的下手.... |
| 超幸運超幸福的艾瑪♥巴黎 | genehong: 這不行啦!那沒被下手的不就不大喀? |
| 貴婦奈奈 | www.plurk.com/zen0808 啊~但我寫的平衡霜(化妝品乳液)不是代言也不是薦證文啊...也早已調查結案無事。不過可以推論那位檢舉人還想多做點事 |
| 貴婦奈奈 | 輔大猴下午打給消基會詢問,消基會秘書說,目前只是調查現在部落格的試吃試用狀況,接下來就推給記者亂寫他們也沒辦法。 |
| 貴婦奈奈 | 他們的調查方法是:抽幾位部落客的試吃(食記)和產品試用文(只有這兩類),抽的都是有分類廠商或邀稿的部落格,接著看內文是否有揭露合作,以此判定薦證合作有無揭露(有點多此一舉)。如果格主沒有特別分類也沒有寫試吃試用,就直接判定不是薦證。 這樣看來,似乎越不揭露,越沒事。(?) |
| Luke | 說 | John說得很有道理。知不知名要怎麼去分別?有收錢就不能寫好話,東西好不好吃本來就看個人吧!就算我沒收錢,廠商給我其他的「變相」回饋呢?照這樣說起來,我看免費電影要不要也註明是「試用」?奇怪的是,營利雜誌可以寫好話,營利部落客就不行。現在是怎樣,部落客要出來辦雜誌? |
| Luke | 說 | 電視節目、電台也都是拿了錢講話,為什麼沒有全部抓起來?公開媒體為什麼只針對部落客,只因為我們是好欺負的個人嗎? |
| 小TK的爹 | 說 | 菸酒跟藥品是比較麻煩的地方 |
| Gene (黑貘) | 說 | twamarylliss: 事實上我說的大咖是非凡部落格~~~ 它的影響力與收費是個人部落格難及的, 且更糟糕的是完全沒有自我揭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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