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魚(aboutfish) 覺得 Jun 30, 2010 11:20AM 姑且不論這則新聞處理的焦點很有問題,光是基本數字的部份就錯很大, 最高罰款應該是1萬1000美元,也就是1.1萬被聯晚寫成1.1億,拜託喔,這筆誤也太大了吧?!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30, 2010 04:10PM cwyuni: 但這還是媒體的藉口。用常識也知道法律對處罰的比例原則不可能讓這件事的罰金如此之高,記者沒有當場質疑消基會的新聞稿,是去採訪消基會新聞記者本身的失職,在下筆前不去查證,更是失職。若只要抄新聞稿就算是當記者,那記者本身的專業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