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韡萱 說 Apr 18, 2010 04:50PM 一件T恤,製作設計、行政管理、行銷推廣、甚至還有後續服務都絕對需要成本,只賺一百塊絕對不誇張。因為如果單靠宣導品就可以賺大錢,那所有的民間社福單位就不用向縣市政府低頭,寫方案要經費了!
我是韡萱 說 Apr 18, 2010 05:02PM 做公益不談賺錢,大家常是虧著做,不敢放肆地說要「賣」東西,只能用「捐款」,但捐款絕不是社會熟悉的詞,民眾只認識消費,捐款是有額外收入或是手頭不緊才會做的,所以即使它是一個好產品,一旦掛上「捐款」二字,反而覺得殺風景、讓人縮手退卻。
我是韡萱 說 Apr 18, 2010 05:08PM 而現在Love Life用了一個漂亮的態度和行銷方式,推廣概念,推廣一項做公益的商品,卻被媒體打了個巴掌,是要民間團體再度退守保守的倡導、跑街,做虧本公益嗎......
我是韡萱 說 Apr 19, 2010 04:03AM [Love Life計畫聲明稿] 。我無意要幫他們宣傳什麼,只是覺得如果一群人想要把社會難得的純淨聲音傳播下去,就想要為他們在這個事件裡做一些小小的平反。
Ivan Tseng 說 Apr 19, 2010 06:22AM (1)The poor need the money more (2)Taxation by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is not coerced (3)The successful owe a debt to society
我是韡萱 說 Apr 19, 2010 06:49AM gpssamuel: 傾家蕩產是我自己的詮釋,實際周玉蔻的論述是認為黑人如果賣一件衣服580,那就應該全數捐出,如果實際只有捐100元,就有欺騙民眾的嫌疑,但這個說法是有待商榷的。
我是韡萱 說 Apr 19, 2010 06:54AM gpssamuel: 周有舉例自己的例子,義賣名牌包所得就是全數捐出,但之於ㄧ個長久的公益操作而言,不可能365天,天天都賣名牌包,天天都全數捐出,延續本身就是一個極為耗資的成本。
我是韡萱 說 Apr 19, 2010 06:58AM yeahhey: 噗,不知道為何腦袋裡出現這個畫面:www.czwmw.cn/media/photo/%E9%9E%A0%E8%BA%AC%E7%A4%BC%E4%BB%AA.jpg
我是韡萱 說 Apr 19, 2010 07:07AM gpssamuel: 然而媒體卻將焦點導向周玉蔻要求黑人道歉,讓整件事變得好像Love Life是鄉愿的,在外人看來合情合理,實際扒開來看,裡面卻藏了很多社會結構看待「公益」的角度,刑訴周批判的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