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194 responses to this plurk (Jump to bottom)

  • LSS毛球!
    當各位讀者看完免費的漫畫時是否可以告知同學或朋友有這麼部好作品
  • LSS毛球!
    讓漫畫家能有更好的創作環境
  • LSS毛球!
    因為我非當事者不便也不該多作評論
  • LSS毛球!
    但是看免費的讀者們是否可以用行動來支持好作品呢
  • LSS毛球!
    一個連結一篇文章去吸引沒看過的人,讓讀者變多
  • LSS毛球!
    是的~最重要的是~這就是讀者在comicomi上可以協助漫畫家的地方!
  • LSS毛球!
    但是可惜的是卻連這點都沒達成到漫畫家可以生存的依據
  • LSS毛球!
    不管制度如何~有讀者的大力支持這制度也可以讓漫畫家賺飽飽的
  • LSS毛球!
    也的確有因此制度而過的不錯的作者
  • LSS毛球!
    作者需要良好的環境來支持其創作 這天經地義也是必需的 所以投入的心力與所得應該獲得平衡
  • LSS毛球!
    出資者也有他要煩腦的地方 要知道開個公司要花多少錢 每天店門一打開就要想著如何賺到足夠的錢 去支付員工的薪水
  • LSS毛球!
    我發現網路上太多人依據單方面所寫的 就直接轉發於各網路上表達這個問題 奇怪~怎麼不平時協助宣傳好作品 等到出狀況了再到處宣揚
  • LSS毛球!
    我一整天看下來 大家拼命去把這個狀況到處網路流傳 一直到現在還沒有人拿出具建設性的辦法
  • LSS毛球!
    怎樣讓公司賺錢並且讓作者好過些 怎麼辦 很簡單! 改變這問題的關鍵! 就是讀者
  • 草苺demmy#3739_美
    因為實際上公司運作跟作者薪資,跟讀者是無關的。 沒人知道出版社的稿費怎樣運作,除非有門路去打聽到
  • 草苺demmy#3739_美
    不知道詳情、不知道市場、不知道環境、又哪裡談得來給出建設性的辦法?
  • LSS毛球!
    demmy801:現在讀者可知道了~而這個方式許多comicomi作者知道!
  • LSS毛球!
    有作者就很成功
  • 草苺demmy#3739_美
    從-+x那邊看,薪資制度改變了是去年的事情,但是現在讀者只因為突然結束了、突然傳出出版社方抱怨單方面終止連載、作者又跑出來說他的立場。 有話題性才會流傳
  • LSS毛球!
    網路連載不同於紙本
  • LSS毛球!
    網路連載不同於紙本~要徹底改變讀者和作者的關係
  • 草苺demmy#3739_美
    對、有作者成功、有作者失敗,也許就跟JUMP的投票機制一樣,能篩選出大熱的作品、但是也會讓一些取向不同的作品難以生存
  • LSS毛球!
    讀者與作者是更互動的!更快速的!
  • LSS毛球!
    作品很好還不夠~傳播力要夠才行!
  • LSS毛球!
    現在是講求傳播力的時代!
  • LSS毛球!
    好作品只能等待機會!
  • LSS毛球!
    而傳播力是此機會的重要手段!
  • LSS毛球!
    我們是空有好作品!而傳播力不夠!
  • 草苺demmy#3739_美
    我認同作者也要注重網路傳播性這件事情,但是既然都是在出版社旗下了,至少放在這部分的比例要比自己出同人少吧
  • LSS毛球!
    傳播力靠讀者!
  • 草苺demmy#3739_美
    靠點閱去篩選作品跟作者,也許可以找出一條路,(不過我也看過很多點閱跟販售量不相符的例子…雖然是小說),就不知道這條路是不是全力要的
  • 草苺demmy#3739_美
    那就這樣吧、看最後會篩選出什麼。 還有、真的不要太期待讀者去改變、甚至是教育讀者這件事情。 無論要宣傳好作品、批評作品、討論作品、購買作品,是否要作都是看各個讀者的心情。 不能因為他不推廣就指摘、或說喜歡就應該要多宣傳才對。
  • 草苺demmy#3739_美
    雖然現在網路傳播力很強,但是宣傳作品這件事情的責任,劃分到讀者身上………很怪
  • LSS毛球!
    讀者本來就最大~網路漫畫上的宣傳責任是使用網路並且想讓這部作品繼續推廣者
  • 草苺demmy#3739_美
    作家跟讀者的交流也是,有讀者來說喜歡我會很高興、也有噗浪跟網站交流………但是把這些歸類到「因為我有作品、我要宣傳作品、我要推廣作品、所以不得不多去思考跟讀者交流………」 會不會太、擴大了一點?
  • LSS毛球!
    這應該不叫責任!應該叫互惠雙贏!
  • LSS毛球!
    作者沒有那麼偉大!作者多跟讀者交流才是網路的最新現像!
  • 草苺demmy#3739_美
    「我只是個看漫畫的讀者,管太多沒好處也沒有用更沒有意義」 請把這句話當作是現在大多數的讀者的寫照
  • 草苺demmy#3739_美
    我覺得這根偉大無關阿……只是覺得、作者跟讀者真的要有適度的距離比較好。 就看你的「多跟讀者交流」是到什麼程度而言?
  • 草苺demmy#3739_美
    但是其中的拿捏又跟作品、作者有關,不能一概而論
  • LSS毛球!
    demmy801: 嚴格審視整個情形~漫畫家的出資者就是讀者!
  • LSS毛球!
    所以多跟讀者交流在某意義來說就是多跟出資者交流!
  • 草苺demmy#3739_美
    「別鬧!我可不想要有一千個王總當我老闆!!」 瞬間這樣反射想到這句的我WWWWW
  • mAn
    我想問...互惠雙贏...是哪兩邊贏~_~?
  • LSS毛球!
    讀者爽到~作者賺飽
  • mAn
    LSSTHYMO: 所以建議各漫畫家開個噗浪沒事亂發噗 (dance)
  • LSS毛球!
    所以我相信跟讀者交流是很重要而且值得的!
  • 魔法大叔彭傑
    不過這種制度下我覺得出版社相對要負起宣傳的義務,宣傳本身不是作者的責任
  • ˊ_ ˋ 淡定季雅
    職棒的運動行銷是誰該做的?是球團而不是球員!!球團什麼都不做只把票房差怪罪在球員上這合理嗎?
  • LSS毛球!
    當然出版社本來就該對作品作宣傳~但我並不單純的認為能有甚麼效果
  • LSS毛球!
    讀者會把出版社的宣傳當作是希鬆平長的
  • LSS毛球!
    但今天讀者若看到作者跑來希望協助宣傳這意義大不相同
  • LSS毛球!
    換職棒來說~職棒的出資者本來就應該作好宣傳
  • LSS毛球!
    但如果有職棒明星很親切的到觀眾區跟觀眾一起加油對觀眾球迷來講意義格外不同
  • LSS毛球!
    因為我們的市場不夠廣大~所以需要更急中的傳播力來推動好的作品
  • LSS毛球!
    傳播力只靠出版社是不夠的
  • LSS毛球!
    往往要靠媒體才行
  • LSS毛球!
    媒體又靠讀者的口耳相傳與討論
  • LSS毛球!
    這部份台灣許多出版社很難做到!
  • LSS毛球!
    網路發表有別於一般紙本~所以我們對其行銷的認知也要有所調整
  • elielin
    LSSTHYMO: 不只是台灣出版社,連日本若非大型出版社(握有媒體)也很難做到。
  • LSS毛球!
    好比我喜歡某漫畫家作品~他今天竟親自跑來跟我聊天~並希望我也能夠協助宣傳~這跟出版社的宣傳意義絕對不同!
  • ˊ_ ˋ 淡定季雅
    LSSTHYMO: 你根本沒搞清楚...今天如果星光一開始就是在點閱率制度下的作品,他就要按造那個制度走,但他不是!!他一開始的連載是稿費制度!!如果這部作品有簽約的話,擅自更改合作方式的出版社沒有錯嗎?
  • ˊ_ ˋ 淡定季雅
    如果只要作者自己去宣傳,那就出同人誌就好了,星光就同人誌化吧
  • ˊ_ ˋ 淡定季雅
    簡嘉誠已經妥協在那個制度下畫完將近八個月了...那天破壞協議的不是他,而是干涉他接案,強迫他認同制度的人
  • elielin
    Kiyasbaseball: 你搞錯了,我可沒干涉他接案。我是想問清楚,在又開了一次天窗之後,再接別的案子對於星光這部作品的連載時間、內容以及宣傳效益上究竟是會有任何幫助?
  • elielin
    沒有的話是否應該多想一想。那天半夜的電話,我最後可是叫他先去睡一下冷靜點再來跟我談。
  • ˊ_ ˋ 淡定季雅
    elielin: 你有質問他沒有準時交稿的權利,但他另外接的東西,基本上是連過問的權利都沒有的!!
  • elielin
    而從觀察與經實驗結果,在網路發表裡作者活動的效力是絕大的。但誠如 demmy801 所言,過多跟沒有都不適當,所以我認為自己很認真負責地鼓勵、建議並依照個人特徵予以協助,也有人達到目標以上的極佳成果,這方面應該無非可議。
  • ˊ_ ˋ 淡定季雅
    請不要把"網路上的行銷"這件事牽扯進來 現在不是在談這件事
  • elielin
    Kiyasbaseball: 那是我寫一半一直被你打斷的,我看這噗原先不是要跟你聊天
  • elielin
    Kiyasbaseball: 我有請當初在發行第一本單行本時,助力甚多的一位長輩與他聯絡協調,長輩應該有與他接觸。然而簡嘉誠告訴那位長輩「4月11日才有空談」於是我們便靜待11日來臨,期望協商再開。
  • elielin
    Kiyasbaseball: 建議你刪掉前一個噗,我認為你在沒有經過長輩同意下,任意在公開場合直接指出長輩是沒有禮貌的。
  • elielin
    我認為這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我與簡嘉誠已經過於熟識,又在一對一的交涉中不順利,為了讓彼此更有交涉與轉圜空間,請一位認識兩邊的長輩居中斡旋,應並無不妥。
  • elielin
    實際上,LSS與阿巧也皆曾是我考量的人選。
  • elielin
    Kiyasbaseball: 長輩跟我回報4月11日之前他因為要處理手上其他接案不方便談。我剛剛不是已經寫過了嗎?
  • elielin
    Kiyasbaseball: 沒有,我不知道那是誰。我只委託我所說的那位長輩。>另外一位前輩。
  • ˊ_ ˋ 淡定季雅
    長輩的信只說想跟簡嘉誠連絡 完全沒提連載的事
  • elielin
    我沒有委託館主,可能是他在編輯部知道事情,自行前往關切,他一直很關心你們。
  • ˊ_ ˋ 淡定季雅
    是嗎 去年八月簡嘉誠跟館主談雙連載的事 不是你授權的嗎?
  • elielin
    Kiyasbaseball: 當然,這種事情怎麼能用E-mail溝通。>完全沒提連載的事
  • ˊ_ ˋ 淡定季雅
    扯遠了...回到星光的連載 你以前不是常說叫我們不要侷限在全力出版社嗎 叫我們去接其他案子 為什麼那天換來的,卻是劈頭一句"不准"
  • elielin
    Kiyasbaseball: 我授權館主去談的是「(在接了新工作立即開天窗之後)交稿期限的重新設定」,並非隔月連載。而這次與他完全無關,我想他也不可能跟簡嘉誠提說他有受到授權。
  • elielin
    Kiyasbaseball: 我說過你們應該積極,但那是在「已經能把手上的工作準時確實做好」為前提。而當晚我絕對沒有說「不准」兩個字,簡嘉誠可能聽錯,或是會錯意了。
  • elielin
    Kiyasbaseball: 當時提到「不准」的是館主的事,但那件事現在經過與合作對象良好的洽談,有非常好的結果,年內或許各位就能看到。
  • ˊ_ ˋ 淡定季雅
    你可以因為不滿簡的交稿而終止合作,但你怎樣都無權干涉他其他接案,甚至發表"作者以身體不適為由結束...如果他處看到他的作品該做何感想"的去影響他人觀感
  • elielin
    Kiyasbaseball: 因為他是我的員工,接案要看性質,不然他可能會違反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約之忠誠與勤勉義務。反對是為了保護他。洽談後發現只要雙方稍作調整便無大礙,故我也很高興館主能邁向新的階段。
  • elielin
    Kiyasbaseball: 你不也是把館主接案寫出來了嗎?不過,那的確是我自己很想知道答案的問題,也不僅是限於此件。>作者以身體不適為由結束...如果他處看到他的作品該做何感想
  • ˊ_ ˋ 淡定季雅
    因為那是你曾說過的話 我只是再重述一次而已>>反對館主接案 。當然 現在你改變心意要讓他接 也是你的決定...
  • elielin
    Kiyasbaseball: 不,我是指(不管你的企圖是否為影響他人觀感)你又在未經館主同意時,便將館主接案一事寫出。至於提到「做何感想」,那是我真心的疑問,也不只限於簡嘉誠的事而已(但我也不否定是因為這件事讓我聯想)。如果你與簡嘉誠看了不快,我覺得很抱歉。
  • ˊ_ ˋ 淡定季雅
    他那天是基於情理跟你說一下案子的事,並沒有跟你說"因為我要去別的地方,所以這裡我不幹囉" 你能這樣連想,也真厲害...
  • elielin
    Kiyasbaseball: 聯想是4月10日之後,看到他擅自公告停載之後的事情。重申一次,當天半夜我所持的基本立場是「在又開了一次天窗之後,再接別的案子對於星光這部作品的連載時間、內容以及宣傳效益上究竟是會有任何幫助?」
  • ˊ_ ˋ 淡定季雅
    重申,他接其他案子並不需要對星光有幫助,因為兩個是獨立的。你只能對他的交稿有意見
  • elielin
    Kiyasbaseball: 如果說有什麼比較嚴厲的言論,我想是這句「沒有幫助而你執意要接的話,那我以後可能要跟你保持距離。」我不否認依聽者處境不同,可能會覺得有要脅的意味。
  • elielin
    Kiyasbaseball: 問是否有幫助是客氣,我擔心的事造成損害(再度開天窗、拖延上載後製工作時間表與其他作品製作的預定)。而我有義務防止造成損害。
  • elielin
    Kiyasbaseball: 如果簡嘉誠能將目前手上的工作(星光的網上連載)按時交稿,並在上載後合乎出版社需求的效益,並確實保養自己的身體健康,我想我也不會那麼說。就像是我會介紹獨步出版的封面案子給你一樣,我認為大家都應該把握機會多嘗試--前提是確實完成眼前的機會。
  • elielin
    Kiyasbaseball: 我想我至少沒有吼叫。畢竟是半夜,口氣一直都是很低的TONE吧。
  • ˊ_ ˋ 淡定季雅
    你又要求他認同你的制度了,實際上他就是無法認同(想離開又無法離開),只是秉持著完成星光的心情去完成>>並在上載後合乎出版社需求的效益
  • elielin
    Kiyasbaseball: 我到現在,都希望星光能成為一部完整而有價值,有價值到行銷全球的作品。
  • elielin
    Kiyasbaseball: 你這樣說就像是作者早已希望我腰斬他已久一樣,我感到很傷心。
  • ˊ_ ˋ 淡定季雅
    我了解你...你對這部部作品有愛,你以前也曾經想對作者好,但現在我只看到,你已經不管作品的"生父"的想法和處境了...
  • ˊ_ ˋ 淡定季雅
    說起來也是呢 以前也聊過 如果沒有"作品"你是不會在意我們的...
  • 草苺demmy#3739_美
    以創作者的立場而言,誰不希望手邊只有一個作品、然後好好的完成,但是、每個人都有現實上的考量與妥協、還有理想。
  • elielin
    Kiyasbaseball: 我很愛這部作品,我也希望能給作者一點幫助,但很可惜我覺得簡嘉誠對我有所保留,我無法確實得知他的處境並提出對策。
  • elielin
    Kiyasbaseball: 而簡嘉誠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至少到昨晚為止,縱使他無此意,但這行為不但給我、全力出版難堪,也顯然給其他仍與全力保持合作關係的作者帶來困擾。
  • 草苺demmy#3739_美
    題外、又上班又接CASE真是累人、比預想外的還累,不光是勞動時間,還有思緒要切成兩邊這點
  • elielin
    Kiyasbaseball: 這是個誤解。其實我委託長輩便是要傳達你們幾項在ComiComi連載以外的幾項可能備案。只是你們延緩長輩協調,又在這兩天進行這些行為,我得說備案可能會有被重新檢討的餘地。
  • 草苺demmy#3739_美
    所以看到他說稿費一個月不到一萬,所以必須要接其他案子,還滿……覺得他就算今天沒病,也是遲早的事情
  • elielin
    demmy801: 其實針對收入減少這點,我有給簡嘉誠許多建議,比如為了身體及時間控制,應該要去接一些時薪的案子之類,但我不知他實行了多少。
  • 草苺demmy#3739_美
    有時候是溝通方式的問題、而且不僅是當下,也有可能長久以來看到的,所以你們會有認知上的誤解也說不定。
  • elielin
    demmy801: 當初挑戰者的稿費給到一頁一千,發稿量平均25-35頁就是希望能確保作者的生活能有一定水準。而轉變媒體之後,就像是LSS在本噗所述,思維與作法也必須相對改變。從2008年8月連載移轉至Comi後,至新制實施的2009年7月,有一年的時間作為緩衝。
  • elielin
    demmy801: 而告知是從轉移至Comi之後便先預告(2008年9月),漸漸依個人意願,作品狀況調整。2009年2月開始交涉新制,2009年4月開始出點閱報表供參考,2009年7月實施。
  • 草苺demmy#3739_美
    不過我都沒有面對面談過,只有看你們在網路上的發言,所以也無意去討論到底誰出了問題、甚或兩者都有……… 只是惋惜以後沒有辦法定時看到星光、但也希望-+x未來能過得更好 -不管是否還繼續畫漫畫-
  • elielin
    demmy801: 我也希望是如此。還看長輩今日或明日開始斡旋之後是否能再有轉機>認知上的誤解
  • elielin
    demmy801: 我也希望簡嘉誠能過得好些,他其實過得太不好了。
  • elielin
    抱歉讓我再續一下前面的稿費制度移轉問題(可能之後順便整理成文章)在2009年協調時,對於之前在挑戰者上連載超過15回的人比較是「以配合為前提」在交涉的。畢竟一頁1000元的稿費拿了25-35 頁15回以上,也應累積了較多的經驗,面對這樣的變動,想必較新人更有能力對應才是。
  • 草苺demmy#3739_美
    有時候是安心感的問題,小說的話,有個基本版稅的制度。 在我看到-+x的blog中提到可能一頁一萬、也可能30頁只有幾百塊時,就想:「耶?沒有基本稿費嗎?」
  • ˊ_ ˋ 淡定季雅
    elielin: 請對他好一點...不要強加你覺得的"好"到他身上....讓大家好聚好散吧...他都幫你畫四年漫畫了,從27到31歲...(四年的青春肉體?)
  • 草苺demmy#3739_美
    在對未來的收入沒有安心感的前提下,要作者「安啦安心畫圖、你有基本客群還有經驗」 其實……精神要滿大條的
  • elielin
    demmy801: 30頁不會只有幾百塊的,除非設隱藏,不然不會完全沒有人點擊。基本大概會有平均頁300。
  • elielin
    demmy801: 我從不覺得創作者必須或可以安心,他們必須要很不安才行,不安被人超越、不安被讀者拋棄、不安畫的東西沒人看懂,我想或許是讓簡嘉誠有了超越他負荷以上的不安吧。
  • 他沉默你低調.avi
    所以,沒有了基本稿費?如果今天總編等人也是包案處理包案收錢,這樣應該就知道作者的心路歷程了吧~
  • 草苺demmy#3739_美
    elielin: 不對、作品夠不夠好的安心感,跟能不能生活的安心感是不同的…… 作者的人生不是只有對作品阿……
  • 草苺demmy#3739_美
    如果作者覺得畫下去一片黑暗(指經濟)、不可能會拿出更多心力投入在漫畫中的。
  • 草苺demmy#3739_美
    把人生都賭在漫畫上,這種心態不是每個人都有、也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有
  • 草苺demmy#3739_美
    我喜歡漫畫喜歡畫圖、也希望靠這個維生,也幸運的有點能力跟機運現在靠這個生活。 但是要是我今天沒有這個能力、或是無法靠這個渡日,我會考慮要把這件事情當作興趣、另外以其他工作維生
  • 他沉默你低調.avi
    另外,你說的時薪問題,我想現實的勞動是講時新制也不輕鬆.明明是時間到了就可以下班,但是資方就是會認為你要贈送我一點沙必死,下單太早走太準時走,是不是我給你工作量太少?
  • 他沉默你低調.avi
    這樣一來創作者要怎樣稱的下去? 你們這些業主被BOT概念洗腦的太過嚴重.
  • elielin
    popoyu3618: 創作者的作品沒有人看沒有人買,又要叫業主怎麼撐下去?業主撐不下去,就什麼也沒了。建議找時薪工作是指這樣比較容易計算自己的收入與時間控制,並不是說時薪工作好作,工作都是辛苦的。
  • 他沉默你低調.avi
    我個人是習慣去買書,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現在作者的質量到哪裡去了呢? 質量的問題如果全部推給作者,業主在旁搧風點火搖旗吶喊,兩邊都要吃肉,也說不過去不是嗎?
  • 他沉默你低調.avi
    這樣個質量,我要如何下手去買? 又,往往以原價等書價新買書後回首發現業主腰斬/不爭取授權/甚至書價比最初時下殺50%不止的時候,對於第一時間者,又情何以堪?
  • 他沉默你低調.avi
    每份工作都是辛苦的. 各有各的心酸,是否願意重新檢是你們的歧異點討論實質作法出來? 對策對策,永遠只是對策.
  • 很久沒登入噗浪的伶
    人是編輯挑的、作品是編輯挑的,沒有人買是出版社該負的責任吧;出版社要作者自己行銷,那作者還需要出版社嗎?
  • LSS毛球! 分享
    好啦~消消氣!看看好笑漫
  • 腹黑少年Krenz
    以公司的型態來看,總編現在是經營者,漫畫家是生產線的製造者,經營者應該要想辦法把手上擁有的產品賣出去並分紅才能讓生產線製造者無後顧之憂的創作吧...
  • 姬王子帶量調查*PEMY
    當一部作品不夠好,不夠能讓讀者注意時,編輯所能做的是指示原作哪裡可以改進,哪裡可以變動而讓作品的呈現度更好,而不是單單用變相減薪來打壓作者,這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作法 :-))
  • 安西老爹
    喔喔 不要再延續戰火啦 停戰線在此XD
  • LSS毛球!
    沒關係~就當留言版吧
  • LSS毛球!
    板門店負責人要先 (sleeping)了~如果有需要請自行在此發表~沒關係
  • 他沉默你低調.avi
    我個人跟出版業無關喔~我也是就我看到的講噗文內容表示我的意見,人家管理或溝通上有怎樣,從來都不在我的論述範圍內呢。以上。
  • 超純樸不做作的商人
    我看不下去了,站在商業角度來說算了(連帶雙貓的1起臭幹),首先,網路漫畫跟實體2次元不同的地方是,實體本是包含了印刷,出版,運輸,3大費用開銷,網路則是出版+網路管理2大項,試問這些反對者.
  • 超純樸不做作的商人
    你們今天說著網路商業投稿者是汽油人以前,甚至沒搞清主編的想法前,單看片面之詞就=100%絕對了啊,那你們念那麼多書出身幹啥,今天問題說穿了2邊都有錯,但是問題是比重上誰要負擔更大責任?
  • 超純樸不做作的商人
    誰去認真用商業+網路新興出版業界角度去看了?別忘了,現階段的網路商業出版是灰色法律地帶,今天1各作者沒有搞清楚自己作品是在灰色商業法地帶上,出問題誰願意承擔?作者自己嗎?還是這些嘴砲的鄉民.
  • 超純樸不做作的商人
    再者,起承轉合,最基本的漫畫流程,今天知道自己快要無法收攤,就要慢慢的從成變轉最後到合,結果如何?誰願意去回顧一下?我不會偏袒總編的部份,其實總編自己有苦難言,但是明知道這是新的商業地帶上.
  • 超純樸不做作的商人
    但是你也要在面對這問題上,自己要認真的去想怎麼讓問題2方都解決而不是不能控制住自己讓問題變成輿論模式進而被其他人模糊了問題焦點,今天問題實際上彼此都很清楚,但是這樣的處理法,在網路上會造成.
  • 超純樸不做作的商人
    很多問題跟隱憂,好比這次事件,有很多可以處理的模式但是不能因為動怒就讓自己理智暫時睡眠讓問題真相完全沒解決,其實所謂的好比棒球1樣,是你網路作品遊覽數越高,越讓人有購買慾望,
  • 超純樸不做作的商人
    才會有循環,今天如果3方都沒辦法讓環節能套在一起,說甚麼都沒用. 對於不知道現階段所謂的網路商業創作,吵到今天,實在是.....
  • 墨冰@PFSR藍國
    嗯,這裡可能有點偏離主題,不過如果想要真心滅火的話,不妨用比較完善的態度面對網民?這樣子大家也會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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