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vin | 問 | 最近很常收到警察的信跟我們要帳號資料(IP, 噗集碌),到底台灣的隱私權法律是怎樣運作的阿? 在北美是需要法院授權(Court Order )才可以給的,台灣不一樣嗎? (現在收到的是檢查長的函件 但還沒收到法院的)(請別把此噗政治化 我是外國人 非藍綠 喜歡的顏色是紛紅色) |
| エンジェル |
| »»──(女僕阿唯♪)──► | 台灣會因為偵查需要就直接要求...(w) |
| 台中 | 森哥 | 說 |
| alvin | 說 | yui_mitsuki: 然后就必給嗎? |
| 愛凱西♬ | 基本上應該是收到正式的公文才給 |
| 懶懶的心情~ | 說 | 小心詐騙集團... |
| 謝小達 | 說 | 刑法後面有幾條是有關電腦使用的,另外還有刑事訴訟法可能會有比較細且具體的條文...剩下的待我查查...(PLURK沒有聘請法務嗎?) |
| E-minor | 說 | 你就說主機在加拿大,請他們透過加拿大官方跟加拿大當地主機作要求,你在台灣只是業務暨客戶服務代表,不處理行政及法律事務 |
| nitrogen | 說 | 就算真的是警察~也可以拒絕~ |
| 甜心兔 H.B. | 說 | 小心詐騙~ 台灣很多~ |
| Cody | 我的經驗是,電信資料要法官開出申請要求才會給喔,受文單位會收到法院檢察官的正式公文 (我是指電話錄音,發話位置,簡訊內容等) |
| Chris | 說 | 台灣保智大隊會用交叉搜尋的方式來找人 |
| Chris | 說 | 可以不用必給 (我記得) |
| E-minor | 說 | 因為你們沒有營利,僅僅是個聯絡窗口,算是個辦事處,所以不用擔心 |
| »»──(女僕阿唯♪)──► | alvin: 之前ptt似乎是直接就給了... |
| SHOX | 說 | 有監聽過人的出現了! |
| nitrogen | 說 | PS.要編個大家和氣的理由 |
| Cavy 0.0 | 說 | 不用,依照北美的規定就好。不必理他們。 |
| »»──(女僕阿唯♪)──► | 不過噗浪主機不在台灣當然不用給 |
| Timothy | 說 | 別亂給呀~~~ |
| 吉米牛的異世界 | 說 | alvin: www.addemoticons.com/emoticon/animated/AddEmoticons04277.gif 他們會要你交出KARMA哦!! |
| 緝馬保台[吐司邊]非核建國 | 說 |
| E-minor | 說 | yui_mitsuki: 因為PTT是台灣學術網路阿~ 主機、負責人名義上都歸台灣管~ |
| 吳小花 | 說 | 可以說噗浪是海外公司,主機在海外,所以無法提供 |
| alvin | 說 | 直接就給。。。? |
| 甘茴香 | 說 | 我沒收過這種需求 |
| 銀色衝浪手 | 說 | 至少接法院通知函,在考慮要不要配合動作 |
| 台中 | 森哥 | 說 | 噗浪變成中國谷歌了喔 |
| 甜心兔 H.B. | 說 | chriskenta: Silver_Surfer: +1 |
| 呂小菲.ini | 說 | 應該是要問卡碼先生 XDD |
| »»──(女僕阿唯♪)──► | emilwu: 我底下有一行有補充不在台灣所以不用給XD |
| 大寫P-尊重另一半台灣人 | 說 | XX局要重開啟AB檔了吧 |
| 梅林_劉姥姥 | 說 | 應該差不了多少...請與法務機關確認再給... |
| jie-yi | 說 | 這樣好可怕喔~ |
| Metro(protect) | 說 | 勿給。 |
| 哇哇 * | 說 | 主機不在台灣~沒啥好搞 |
| alvin | 說 | 主機在台灣就需要直接給。。。那我們真的要考碌好好要把亞州的server放哪裡 |
| 研究生小魚 | 台灣……唉唉~~ |
| 大寫P-尊重另一半台灣人 | 說 | 搞大他啦 讓世界知道 不是只有中國再逼迫Google這類網路自由的 |
| 大寫P-尊重另一半台灣人 | 說 | 支持噗浪主機遷出台灣 |
| 台中 | 森哥 | 說 | 噗浪真的沒有法務部門?? |
| 台中 | 森哥 | 說 |
| ひかり | 可能是因為噗浪上太多DPP了~他們想打壓吧 |
| 隱居中 | 依循正常程序 |
| 台支人沒是非 |總舵主 | 不要理有排流氓 |
| ひかり | 你可以不用理他們 |
| 唯一支持^_^ -手癢 | 說 | 台灣詐騙集團多,等確認過後再依法定程序來決定要不要給 |
| Ska | 說 | 不要給, 問問律師朋友們再說 |
| 林老濕™ | 想 | 即便有公文,也只是「請求協助辦理」,可以不甩它。 |
| 謝小達 | 說 | PTT是學術網路 整個性質不同吧= = |
| ひかり | server千萬別搬到台灣.台灣是假人權國家 |
| 放天賦飛翔 | 說 | hikari1244: 這句最中肯 |
| 銀色衝浪手 | 說 | 另外alvin只是創辦人之一,有算負責人嗎,若無且又在台無設公司,這要配合什麼 |
| alvin | 說 | 請別把此噗政治化 我是外國人 非藍綠 喜歡的顏色是紛紅色 |
| 大寫P-尊重另一半台灣人 | 說 | OP_Eric: 你好好笑 自投羅網喔 |
| 曾小喬 | 說 | 我有私噗給你 |
| 潔西... | 說 | 不用給 |
| 謝小達 | 說 | 對阿= =幹麻什麼都政治化,如果你覺得偵九隊回答不滿意,也可以打警察的政風單位 |
| ひかり | 你如果給他了~台灣的噗友們會哭的 |
| 謝小達 | 說 | 不過server不在台灣,台灣警方拿你沒輒啦 |
| 大寫P-尊重另一半台灣人 | 說 | 直接找內政部長 |
| 謝小達 | 說 | 台灣警察應該是想:先寄信給你,如果你交出來她們辦案也比較方便,可以便宜行事,如果沒辦法就只好循正常教麻煩的管道 |
| NightSun | 當然不一樣啊, 台灣現在是專制政府, 法律? 哪是啥? |
| 威廉‧九日 | 說 | 應該是騙人的吧 |
| 謝小達 | 說 | 搞不好行文去美國警方,美國警方配合那還不是一樣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別給他們! 藍綠都一樣 噗浪要跟Google台灣一樣保持**政治中立** 這是台灣政權在噗殺異己的動作 噗浪加油!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gym.gif |
| SamPlea | 說 | 可你怎麼知道真的是警察, 還是某fake IP來的信呢 ? 當然要有court order囉 |
| JUSTICE | 說 | 私下無權要求你們給資料....一切按照法律來....(兩國的法律..台灣跟加拿大) 台灣政府片面無法要求你們配合 |
| 大雲遊手 | 說 | 警察的信,是 E-mail 嗎?詐騙吧!政府單位應該不會用 E-mail 傳法院公文,若是一般信件,他們怎麼知道你住那?有做營業登記嗎? |
| 阿綠綠 | 說 | 會不會是詐騙?? |
| 唯一支持^_^ -手癢 | 說 | alvin: 他們若是要你交出Karma,記得千萬別給!! |
| 北方朔 | 說 | 建議你加一個刪除所有以前的噗的功能键, 以保護使用者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應該是針對"撲馬"事件啦 |
| 苦力怕出沒注意! | 說 | 印象中要經過批准~印象中啦 |
| 塗鴉能量的埃西歐 | 說 | 請通知水果報 |
| 沒有酒條命.cmd | 紛紅色+1 |
| 秘密客 | 說 | 目前已知台灣對外的正式公文不會用email傳送,因為要蓋大印,所以無法使用email,就算發email來也不算正式文件僅代表通知有這件事,然後一定會有一份正式公文紙本寄到當事人/登記公司的法定登記地址,如果**只**收到email要求的,應當是有問題. |
| JUSTICE | 說 | 責 |
| murumo-Elips | 正在 | 請公開給各媒體! |
| 搞笑人生之蛋頃滴掉™ | 說 | alvin: |
| Jones_桃花島主 | 分享 | 只要說主機在國外即可,他們也不能怎樣~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請通知蘋果日報等...媒體 看台灣公安敢不敢給你驅逐出境或禁制入境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silver/sick.gif |
| 謝小達 | 說 | GreenStore: ......台灣沒有所謂的公安... |
| JUSTICE | 說 | chriskenta: 數據褲當然要留啊怎能不留... |
| Jinx_Li 繼續挺小英 | 說 | 憑什麼要帳號資料?你們又不是台灣公司,要的話要過你們國家的政府授權吧,是向你要而不是向你們公司要的話那就更奇怪了,9成是要騙你或向你施壓。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GreenStore: 這主意讚,通知蘋果日報壹週刊,他們就會比較收斂了! |
| JUSTICE | 說 | 資訊安全也包括紀錄這部份吧.....可以刪除...讓其他人看不見,但資料庫本身的log應該還是要在啊 |
| 三貓-落海 | 說 | 正式公文嗎 |
| 我也想當夢想家 | 說 | 挖 台灣言論黑手伸進來了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除非台灣法院直接來文,否則應該不用理會。 |
| 挖喜小風 | 說 | 儘管主機在台灣~也不是警察說要就要~ 這一樣需要法院授權才能給! .... |
| 我也想當夢想家 | 說 | 把台灣公安給的公文放上來好了 |
| 謝小達 | 說 | alvin在這邊問這個就錯了= = 引來一大堆反政府和政治言論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謝小達:差不多了 快了 |
| JUSTICE | 說 | 什麼事情都嘛跟政治有關..請不要污名化政治....你每天吃飯睡覺用的電,水..瓦斯..etc哪個跟政治無關...切 |
| 大牛很牛 | 說 | 台灣也是需要法官許可喔! 不能直接給! |
| 大牛很牛 | 說 | 警察要IP資料 要有刑案立案,且由法官許可發出正式法院公文,你們公司才能給! |
| JUSTICE | 說 | 除了依照台灣的法律,還要看撲浪公司所屬國的法律吧.....反正一切依照法律程序走就對了... |
| 大牛很牛 | 說 | 台灣這邊的警察和調查局人員都不是很尊重法律以及隱私權,號稱是有牌的流氓啊! |
| Funlisa@小英~再出發 | 分享 | 要挺住啊!需要大家上街頭時,說一聲就好! |
| JUSTICE | 說 | 咦...這裡有人在扯藍綠嗎???怎麼一堆人先出來喊啊....就事論事討論就好啊 |
| 毛毛的肖告/sam | 說 | 開玩笑,中國公安嗎?? |
| *阿sir* | 說 | 需要法院公文> |
| 北方朔 | 說 | Funlisa: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xx/gg/97.gif |
| 北方朔 | 說 | 金盾計畫要實施了 |
| sugar67參上 ~ | 說 | 一樣都要法院授權喔~ |
| •。:. 暴走阿喵 .:。• | 如果沒有公文,是可以不予理會的,而且,印象中好像是主機所在國才可以發公文跟你要資料,這好像也是不少網站會把主機在國外的原因!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這噗跟藍綠有啥關係?說有關係的才是在扯藍綠吧! |
| Funlisa@小英~再出發 | 說 | 現在就是任何事情都要存檔跟把它鬧大,下次警察再來,請他出公文,果真敢出,就傳真給民視與三立! |
| ひかり | 沒人在泛政治化~這個時期搞這套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不需要給 也不能給 |
| sugar67參上 ~ | 說 | 可能是援交或詐騙~在噗浪上吧 |
| 狂暴小瑞 | 說 | 這種事情根本不是在這邊問的, 本來就應該有法律咨詢管道, 小網站也應該注意這些事. 如發生毀謗怎麼辦, 有些人噗裡叫唆犯罪怎麼辦..這些最好先有個咨詢管道. 不是隨便在網路上發個噗,留個言... |
| ihuei | 說 | 我也覺得是法律問題!照正規的法律管道走吧~請懂法律的人也幫幫忙! |
| Funlisa@小英~再出發 | 說 | 像『拒絕外援』就是人民自救的最好案例!....KMT最怕的就是見到陽光! |
| 拉拉隊長 | 要收到法院授權再給 這樣至少對噗友有個基本的保障,不然我隨便噗 警察也找我約談 那成何體統 |
| *阿sir* | 說 | 貴公司不是應該有法律顧問嗎? 我知道的是必須法院出公文> |
| 秘密客 | 說 | 另外就算收到公文,歷程記錄包含IP都可以不用給,其中有兩個原因,第一個 |
| Luna_See(不完美) | 說 | 噗友資料除非是地方法院起訴和傳訊某人的事實,其實不用理會什麼警察. |
| 秘密客 | 說 | 參考一下以下是某網友的報案經驗,該遊戲公司就拒絕提供歷程記錄 forum.gamer.com.tw/Co.php?bsn=04212&sn=2152677 |
| 威廉小安素 | 說 | 騙資料的啦 |
| ひかり | 我不懂的是..噗浪不是才辦一天兩天的...為什麼現在才來搞這套啊?? |
| 壞消息評論[偏財] | 說 | 伺服器在美國的話,就要依據當地法令,所以....請台灣警方拿到美國的法院命令,才能夠把資料提供出來。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目前台灣各企業應付此類問題的作法,多數是要求這些機關一定要出具蓋官房的公文,如果不是法院公文應該要附上法源,也就是依據那個法律哪一條來調資料,主機在國外的話就直接說在國外就好,無須理會。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網路自由 普世價值 不分藍綠都要出來捍衛的! 不是嗎? 楊文嘉也會出來聲援Karma的 |
| 大牛很牛 | 說 | 老實講 你也可要求台灣的機關取得美國的法院授權之後 你再給資料! 我實在不像看到台灣變成跟大陸一樣的白色恐怖國家! 你看google、godaddy已經都陸續退出大陸啦! |
| 壞消息評論[偏財] | 說 | 不然,萬一提供出來的資料裡面真的有美國人,那噗浪可能就要面對美國當地法律訴訟的問題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通知新聞媒體最快啦,短時間之內他們都不敢來要的。 |
| 桃城Spmark.tw | 說 | 寫信跟你要資料只是寫信阿,又不是根據什麼法律要求你必須要把資料交出去,今天路邊的小黃都可以寫信給你跟你要資料阿 |
| 秘密客 | 說 | 至於為什麼ptt會立刻提供,因為他隸屬學術網路算是政府管轄的,可以算是公家單位,而一般公家單位在收到對方的公文時,如果沒啥問題的話,都是**來函照辦**,但是民營企業大多是可以拒絕配合的... |
| Funlisa@小英~再出發 | 說 | www.plurk.com/felicitymooncat 這個好笑! |
| Luna_See(不完美) | 說 | Google在中國無理被要求交出關於網友們的個資,包括法輪,新疆,西藏,及海外異議人士的記錄. Google斷然拒絕後,開始被一連串攻擊和駭客事件及出走..希望台灣政府不要走向這種情形! |
| 看見未來蔡英文 | 正在 | 一切都要法院的公文 |
| Doctor | 說 | 比照Google就對了,do no evil.....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法院授權也不能給, 這對我們噗浪客太沒保障了,,整天恐怖罩頂! 不敢隨便批評時政,, 台灣管不到加拿大吧 |
| 小公主姊姊(草莓弟弟他媽) | 說 | 台灣公務員都是便宜行事吧!而且現在警察很喜歡在噗浪、臉書、無名找人。 |
| ひかり | 台灣看樣子真的要搞白色恐怖了....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相關法規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 kindkiller | 說 | 不用給 |
| Quickmind未來眼 | 說 | 台灣警察沒有"法治"觀念. 也搞不清楚"管轄權"的問題.如果有跟您需求資料,基本上 警察違法在先. 檢察官一樣 沒資格. 至於 法院命令, 如果台灣有法官發出,那就是 笨, 而且笨到國外去. 因為 您不是台灣國民, 行為地亦不在台灣. 您的想法是正常.是台灣還有努力的 段差. |
| Yes!online | 科科...粉紅色的 |
| *阿sir* | 說 | 請一位比較了解的法律顧問比較建議> |
| Chris | 說 | www.plurk.com/felicitymooncat: 加拿大有4%會中文 XD |
| 台灣寶貝 | 說 | 應該先問問警察 懂不懂噗浪?還有他們沒有正式公文或是相關文件是不可以隨便要人家提供任何個人隱私的相關事務. |
| Doctor | 說 | 人治的國家就有種種便宜行事,台灣警方現在就是這樣,如果來封MAIL就要的到資料,它幹麻費事去申請法院文件? |
| kindkiller | 說 | 不用給 |
| *阿sir* | 說 | 畢竟是長久生意,以後常常有不同狀況會困擾你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如果只是打電話來問的根本不用理,連公文都沒有太扯了! |
| Tom | 說 | 還是也要有台灣的court order吧 |
| Quickmind未來眼 | 說 | 如果您將 向您要資料的帳號隱去,那 要資料的行為與內容,就屬於 跨國笑話. 可能還很多個 跑去 給您笑. |
| ♥①玩 | 說 | 台灣法院對加拿大噗浪公司沒有管轄權,必須台灣司法對加拿大司法機關合作,由加拿大政府出具公文,噗浪公司再決定是否配合交出!! |
| Tom | 說 | 也要有英文譯版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問問警察 知不知道Karma ?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rofl.gif |
| ♥①玩 | 說 | 事涉噗浪公司形象,請勿被某些國家的非民主政府勒索!加油~ |
| Tom | 說 | 而且也要email 一份給 plurk user吧 |
| mokap | 說 | 基本上台灣是一樣的,一樣需要有法院授權才可以,且應該都有限定範圍而不是無限擴張。當然如果主機公司不在台灣,台灣的法律就無法要求你什麼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doctor72: 所以我剛剛說,主機在國外,根本不用理,外國公司也是~ |
| alvin | 說 | 有檢查長的函件 但還沒收到法院的 |
| 壞消息評論[偏財] | 說 | 要美國當地法院的,您才有遵守的義務呦。 |
| 壞消息評論[偏財] | 說 | 台灣法院的管轄權不及於美國。 |
| 台中 | 森哥 | 說 | badnewsreview: 有可能提訊@alvin:嗎? |
| Is Me ^^ | 說 | 我覺得問問台灣律師才會知道正解吧..!!但若確定"符合正常運作"的要求, 那我是一定會配合的...因為不要讓plurk成為犯罪的溫床..... |
| Tom | 說 | 或者是請台灣先跟canadian police直接連絡 |
| 秘密客 | 說 | felicitymooncat: 啊...那是否需要盡量用英文回答呢? |
| Tom | 說 | 對啊, 這是跟 plurk reputation 有關的... |
| 奶茶爺爺/不吃美國牛 | 說 | 問一下莊瑞雄吧~他是律師~ |
| Tom | 說 | trust worthiness |
| luvtino | 說 | 公司應該有法務或律師代表吧?請他們確認一下再決定怎麼做! |
| Tom | 說 | 萬一account owner 是canadian citizen呢? |
| 台中 | 森哥 | 說 | 噗浪沒有法律顧問..顧問團是眾噗友們.. |
| Jetfire (仮) | 粉紅色的意思是?(畫錯重點 |
| 台北盆地的悶熱 | 說 | 不要給,台灣的司法單位以國安為由,行篏制言論自由之實,仿效中國打壓人權,令人髮指 |
| ひかり | 泥豪~偶素胎北地歡法驗的檢察官.偶現在要依照胎灣法利程序,跟泥要噗友的帳號資料~~(北京腔)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alvin: 你應該不用給,因為台灣法院對你們公司沒有管轄權~ |
| 七刀.米大可ॐमणपदमह | 說 | 有問到我的嗎? |
| vincenth719 | 說 | 因為泛藍在網路, 噗浪上吃鱉...所以要開始耍賤招! |
| Tom | 說 | 還是先讓兩國司法機關去運作吧 |
| ♐ia郎 | 說 | 不需要吧,給是協助調查,但是不給也沒差,畢竟噗浪又不是架設在台灣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只是打電話的,當然有可能是詐騙集團,也有可能是準備干涉台灣言論自由的公務員~ |
| 奶茶爺爺/不吃美國牛 | 說 | 莊瑞雄也是噗友,問他最準了~市議員+律師+噗友,三位一體~ |
| 缺梗的阿達 | 說 | 可是我覺得你比台灣人還要台還要可愛 |
| Doctor | 說 | 就算主機在台灣,也不可能直接給用戶資料,還是要法院命令甚麼的。不過我不建議主機擺台灣,因為法律上的漏洞有人可能會惡整找個理由就能讓法院把主機查封了(例如毀謗官司),這種事發生過。 |
| 就是衛斯理 | 說 | 台灣政府人權隱私權越來越倒退了 |
| 奶茶爺爺/不吃美國牛 | 說 | 還可以警察電話給他,他幫你回~ |
| Tom | 說 | 再者,又如果知道account是否被hijack? |
| Tom | 說 | 如何 |
| 秘密客 | 說 | felicitymooncat: 啊...我的意思是說寫給alvin的噗裡面是否需要使用英文,這樣可以讓他比較容易了解...? |
| ♠美食蛙♠ | 說 | 除非進入訴訟程序,檢察官或法官要求時,再去考慮給不給 |
| ♠美食蛙♠ | 說 | 除非進入訴訟程序,檢察官或法官要求時,再去考慮給不給 |
| 熊ㄉ扒搏殺 | 說 | 河道上很多法律專業,多聽專業的意見,再採取行動!加油! |
| 卡馬俱樂部 | 說 | 沒是會找你要一堆使用者的隱%司資料的單位或個人,請問這種人應該屬於甚麼顏色呢!? 想也知道是"黑道"才會做的事!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沒關係拉,重點是server不在台灣、台灣法院對噗浪公司無管轄權,所以可以不用理~ |
| Tom | 說 | ok, 所以大家共識是... 1) 不理? 2) 等加拿大法院公文? |
| JUSTICE | 說 | 唉...就是照法律走就對了,也不用一定要聘請台灣的律師,撲浪公司如果已經在所在國聘請法律顧問..請他們處理就可以了.... |
| Luna_See(不完美) | 想 | 美食蛙~~~(蚯蚓抖抖~)會不會是那個阿嬸? |
| Luna_See(不完美) | 想 | 美食蛙~~~(蚯蚓抖抖~)會不會是那個阿嬸?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台灣人權這兩年被國際間認為嚴重倒退 主機千萬別放台灣, 正解! |
| 秘密客 | 說 | felicitymooncat: server不歸台灣管的話,就算是台灣來的法院公文也不用管啊 |
| 隱居中 | 看來噗浪可以請位台灣 Local 法律顧問,應該很多人願意義務來的 |
| JUSTICE | 說 | 光有台灣法院公文也不一定需要給啊...還要去看台灣跟撲浪公司所在國法律....不是光依照台灣的就好啊..所以才會說,撲浪公司如果在所在國已經有聘請律師..就交給他們處理即可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第二 這種問題的探討 一定會扯到一些意識型態 也就是所謂的藍綠 所以 別過渡解讀就好 |
| 海豚~我是台灣人 | 說 | 噗浪又不是營利單位~也沒犯法...憑什麼調查啊!!根本不用理他~ |
| 七刀.米大可ॐमणपदमह | 說 | 馬總統萬歲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第三 我也很喜歡粉紅色 |
| 【狼〗xx九把xx刀の情人節 | 覺得 | 白色恐怖 |
| Arith | 說 | 不能給,學習 google 的精神,自由人權第一!!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jiayun.org/onion/002.gif |
| nilspihc | 說 | 現在 醫院的護士小姐 都喜歡粉紅色 |
| Luna_See(不完美) | 說 | 可是我記得Yahoo即時通聊天室也被某個什麼情色問題,自己關掉了 >< |
| 熊ㄉ扒搏殺 | 說 | 讓法律專業的來吧!吐嘈、啦滴賽的、、找別噗發揮吧!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這些賊子 什麼是幹不出來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海賊團 漢斯: 正解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有ip 有位置 就來抓我吧!! 有本事的話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萬萬歲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worship.gif |
| Quickmind未來眼 | 說 | alvin: 你對.台灣警察 犯法在先.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把事情俱體化 抬面化 死一些人 革命也會比較順一點 |
| 卡洛琳 | 說 | 我愛粉紅色~ |
| 粉紅暴力熊 | 說 | 查完噗浪是要查FB 嗎?? 要不要把順便整個網路都控管~~唉~這個鳥政府在搞什麼 |
| 台灣少年.TJ | 說 | 既然主機所在地是在外國...除非台灣的司法機關已經事先與外國司法機關交涉,並且完整提示相關授權文件,否則無權取得外國主機內所存放的資料 |
| 我是tt | 說 | 請問您如何確認對方的真實身分? (有公文就是真的?) plurk 並沒有義務要提供任何關於使用者隱私的任何資訊. |
| 【тайвань】無尾熊 | 說 | 交給撲浪所在地的律師去處理,然後alvin搬家離開台灣 |
| Luna_See(不完美) | 想 | 最近政府真的在查噗浪發言的人..真的自己小心,問候對方家人的話(字),心裏想就好,千萬不要打出來..英文也一樣!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felicitymooncat: 你追一下他的噗 就會知道了 |
| Luna_See(不完美) | 想 | 最近政府真的在查噗浪發言的人..真的自己小心,問候對方家人的話(字),心裏想就好,千萬不要打出來..英文也一樣!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FB可能是下一個目標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thinking.gif |
| 泣血杜鵑 | 說 | 1.你的公司是否登記在國外? 2.發文對像應該是你公司,不應該是你個人。 |
| Zoe | 說 | 侵犯隱私權 |
| Tom | 說 | 至少通知account owner吧,叫他們自己決定吧,就沒plurk 的事了 |
| 紀尼釦 | 這樣的隱私權概念,這樣的不顧流程,台灣警政的素質真是令人無法苟同 |
| seashell | 說 |
| 余晏@努力向前方奔跑吧~ | 想 | 您好,我是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我曾去文質疑台北市警局三不五時去函給各網管單位索討帳號資料,而且異外的發現,只要一名基層小警員想去函,上級就去函了,而且部分網管單位竟然一切照辦,這是嚴重侵害人權。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jiayun.org/onion/001.gif 余晏出來了 |
| Luna_See(不完美) | 說 | zoelove: SuBoFan-Zoe說 侵犯隱私權...不要忘了!台灣的法根本無隱私權的吧?! 小學到高中,你和我一定有被老師或教官搜書包的吧 |
| MaTT | 說 | 你把那位檢察官? 要誰的資料來的po出來讓大家幫幫他吧~ @紀妮可 (真的~都什麼素質啊~ |
| 熊ㄉ扒搏殺 | says | 如果沒記錯,當年 yahoo 配合了中國政府侵犯隱私權,結果遭受美國國會的質疑。plurk 不要把自己做 low 了。加油! |
| 【тайвань】無尾熊 | 說 | 正妹市議員來了,可以好好的瞭解一下了 |
| Tom | 說 | 台灣沒有 grand jury 的. 只要檢察官跟法官私下決定要怎樣就怎樣的 |
| 心底的另一真實面 | 說 | 我怎麼記得這些都要有正式公文才能要求這些資料!不然他們是不可以隨意說一句話就要求交出資料! |
| ❶畝良田 | 覺得 | 台灣向箝行!!!台灣一定淫呀!!!...掯!生活何處無政治? |
| 鷺洲客 | 說 | 就開記者會~公開的問他們!不然到時又不承認! |
| 鷺洲客 | 說 | 就開記者會~公開的問他們!不然到時又不承認! |
| 余晏@努力向前方奔跑吧~ | 分享 | 此外,之前也是衛生局猛發文給網路公司,也是隨便一封公文就去索討網友的IP及個資,請看此文是當時拜託管立委發文刑事局,以及我自己發文給市府的情況 |
| 魔羯V | 說 | 應該要有具體犯罪事證,由檢方開具書面文件要求才可以。 |
| cyora | 說 | 實務經驗,警方或檢方直接發函要調伺服器資料的,所在多有,給不給呢?不給,沒關係,直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扣押,所以如果伺服器擺在台灣,就得注意啦,另外,我想警方沒那麼大力氣還去跟加拿大法院請求的啦 |
| Tom | 說 | 那結論是...??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alvin yuyenchien 姐姐的 blog是粉紅色的 快去看看吧!! |
| 余晏@努力向前方奔跑吧~ | 說 | 這是國家機器在迫害台灣人權,侵害我們的言論自由 |
| Tom | 說 | 應該是怕大家利用噗浪做線上集會的動作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alvinfelicitymooncat: alvin@alvin 世界還真小 |
| Tom | 說 | 是加拿大啦 |
| Apin | 分享 | 請習慣點..因為,只要是曾經遭到中國人長期統治過的地方,會出現這種事並不讓人感到訝異..而如果您認為警察來信跟我們要帳號資料是違反程序,嚴重侵害人權..閣下自可把它當做是一般詐騙case看待,根本不予理會...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felicitymooncat: O董是我抓進來噗的 |
| Tom | 說 | 加拿大要比美國更捍衛人權的 |
| Lazymeg★沒格 | 說 | 哈哈哈哈alvin我喜歡粉紅色ˇ+1 |
| smallcat伊廷造型 | 說 | 哈哈~~我也很喜歡粉紅色..紫色跟橘子色也不錯啦~~ |
| Luna_See(不完美) | 想 | 雲老大隻身一人在台灣,一不小心只會被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檢查官騙而已! (詐騙集團最近都扮演法官,檢察官,警察) |
| isoc.tw帥哥美女青年團 | 說 | 不要給不要給!!!!!! |
| Tom | 說 | 的確是的,名譽一但毀了(像Y!)將是無法彌補的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簡議員加油!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gym.gif |
| 啦啦晴♪小妹 | 說 | 我!也!喜!歡!粉!紅!色! |
| magicwj | 說 | 有可能是詐騙集團+1 |
| bluebay | 說 | 主機不在台灣,是可以不用給的 |
| Spieler | 說 |
| 買來的公平能持續多久 | 分享 | 《謎之聲:沒有武林盟主的手諭,絕對不可以提供....》 和尚:今天你不弄死他們,有一天你就會被他們弄死 |
| 228台灣神|Nathan | 說 |
| Tom | 說 | 在台灣沒有立委撐腰還真不方便 |
| 慶次就是來亂的~ | 但是真的嘛?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228台灣神|Nathan : 管媽讚! 因為 管媽也是噗友!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onion/37.gif |
| 狂暴小瑞 | 說 | 恭喜, 此噗已歪, 而且很快就可以上霉體了 |
| 熱腸惹累的魚夫 | 說 | 這事我管定了! |
| Tom | 說 | 所以現在結論是...? 建議先跟加拿大建交? |
| 梓ちゃん | 說 | 主機不在台灣不要給~他們就是因為調個資太方便都忘了對公司得有公文 |
| nights.T<飛行妖怪> | 說 | 標準動作:請對方先去向法院申請搜索票再提供給對方~不然貴社會違反機密保護法喔 |
| 漢斯.海賊團長 | 說 | 有人出面幫你處理了 |
| nights.T<飛行妖怪> | 說 | 沒有公文可以拒絕提供 |
| Dolly | 說 | 不正當的事沒人可以逼你做,你也可以不必理會!!加油!!! |
| 歐|玩™ | 說 | 噗浪千萬不要給資料台灣公安,這次事件明顯是針對台灣派噗浪客,如果噗浪學雅虎提交資料給中國般提交資料給該死馬英九政府,必定會引起民憤! |
| Puffy Lion | 說 | 搞不好是有人惡作劇!!! 喜歡粉紅色+1 |
| nights.T<飛行妖怪> | 說 | 別忘了諮詢貴社在台法律顧問的專業意見喔~ |
| nights.T<飛行妖怪> | 說 | 法治國家一切照程序來就對了~(天之音:順便輔以媒體監督XD~放消息在網路上以便牽制不肖歹徒) |
| Tom | 說 | 要確定公文上有China字樣的才是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政府最好別以為噗友很好騙很好欺!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魚夫大也來了 ~ 這好玩了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gym.gif |
| 台灣寶貝 | 說 | GreenStore: 對ㄚ 太棒了 ! |
| alvin | 說 | "法治國家一切照程序來就對了" 我也想啊。我們真的不想違犯任合台灣的法歷 |
| 北方朔 | 說 | 有公文也不必配合的, jurisdiction 跟刑事犯罪事實, 涉嫌, 懷疑, 噗浪哪有這些啊? |
| 北方朔 | 說 | 不可能觸犯台灣的法律 |
| Luna_See(不完美) | 說 |
| 火星人aJohn | 說 | 應該是為了搜索情緒化發言者的ip! |
| Tom | 說 | 既然是國際問題,那麼就請台灣向聯合國求助吧 |
| 北方朔 | 說 | 媒抗的路犂最清楚這種事, 騷擾不斷 |
| Doctor | 說 | 挖,500樓 |
| Doctor | 說 | 若警方不照法令辦事,噗友挺你! |
| 攤開2割引 | 想 | 被要求提供資料的反應sop 1:裝死 2:請提出具有管轄權力的公文 ... 不管哪黨哪派哪國 其實網路監控又不是啥新鮮事w |
| nights.T<飛行妖怪> | 說 | alvin: 跟律師、媒體保持聯繫吧 |
| Tom | 說 | 這些帳號大概也不一定知道被警方盯上了吧 |
| Doctor | 說 | 一個立委一個議員已經丟公文出去給警政署和刑事局了,看效率高不高? |
| Tom | 說 | 乾脆噗浪作個badge給這些帳號 |
| 馬上就會(馬神) | 分享 | 大概是之前馬先生那件事吧,不過以前google也有沒把ip交給中國政府的前例就是了 |
| southape | 說 | 檢查長是幹什麼用的?有沒有檢查短的? |
| Doctor | 說 | 這噗一定上新聞 i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onion/026.gif |
| Katy | 說 | 應該是詐騙集團吧 |
| 北方朔 | 說 | Freedom!!!!!!!!!!!!!! avatars.plurk.com/3472910-big26.jpg |
| ╭☆風☆╮ | 為什麼要你提供帳號資料 |
| 福李超越福李 | 說 | 好扯喔 |
| colabier | 分享 | 在德國這邊前一兩個月通過憲法,嚴明規定網際網路與電信公司。。。一律不可提供IP給任何(公私家)單位,因為這嚴重損害用戶的個人隱私。 |
| mtchang | 分享 | 不用裡它門呀!!你是外國人,請它們尋外交途徑解決..... |
| colabier | 說 | 另外,德國最高法院也強制要求即日起連用戶的過去所有IP資料也得一律刪除,不可儲存。 |
| alvin | 說 | 其實我覺得在很多方面網路公司是可以為社會功獻的 像是和警方合作抓逋兒童性騷擾者,逃犯,殺人犯. 你們不會也叫我們不理這些要求吧? |
| 福 棲 | 說 | 請讓我轉噗、順帶給一個建議、應該要求警方告知請求原因、您可以依情況判斷給予資訊、當然也應該要求警方提供正式的調查需求文件、就算是事後補也有必要。 |
| 宗痛再四年,無總統狀態 | 說 | alvin PTT喔... 連點播系阿狗下台等等得東西都不行了,你希望Plurk也像那樣嗎?I hope Plurk can benchmark Google's standard, Do No Evil! |
| Heimlich | 說 | 小心詐騙集團 |
| 安德烈 | 比扯鈴還扯....... |
| 宗痛再四年,無總統狀態 | 說 | alvin **像是和警方合作抓逋兒童性騷擾者,逃犯,殺人犯** 像這種狀況,**北美**是怎樣處理的?不會也是警察來跟你說他要,就得給吧?我猜應該也是跟你前面講的一樣,要有法院的文書吧!所以囉,標準是一樣的阿! |
| 等待/evian | 人權死了 |
| 鼻涕 | 綠 | 說 | 給他們127.0.0.1吧! 我相信這是每個人的IP |
| 姜太公 | 說 | 應該是所有的網站論壇都願意提供協助辦案的資料給政府吧?我想你們比較需要的是一個台灣律師...了解什麼樣程度才需要給予第三者資料... |
| 台中 | 森哥 | 說 | 至於是否履行該國法律義務責任.真的需要專業法律顧問..不只是你一個人來承擔...(眾多噗友意見也只能參考) |
| 宗痛再四年,無總統狀態 | 說 | 轉給**蘋果**吧!明天早報的頭條搞不好就是這件事情了!之前米國的新聞講郝洨兵是The WORST,這次換成素**告宗痛**了... 難怪國外對台灣的新聞自由評比越來越差,還真是像支那看齊... 凸... jiayun.org/imgs/qpx/024.gif |
| Lynne Hsu | 說 | (在遊戲公司也常接到這種要提供IP及帳戶資料阿...你想問還沒得問咧,因為依法他們不能公開或是透露給非當事人..) |
| & 答嘴鼓 & | 期待 | 就是算收到法院公文!也必需求正是不是真的法院正式公文!副本也無效 |
| 宗痛再四年,無總統狀態 | 說 | snortgreen 給那個讚喔... 科科,不然給168.95.XX.XX 也OK啦... XD jiayun.org/imgs/qpx/032.gif |
| Silver | 說 | 我一直以為台灣是個言論開放自由的國家!公眾人物亦有可以接受公評的肚量。隱私權也快不見了。請alvin挺噗浪,不受任何力量打壓! |
| kazama77 | 說 | 如果我發個mail給你.說我是檢調單位要你把所有個人資料給我.你會給嗎?....如果因為個人資料外洩造成他人的生命財產損失.你可以負這個責任嗎?.... |
| Richard-貓主席 | 說 | 等公文來了再研究 |
| 馬屁精橫行中 | 說 | 記得前幾年 中國向yahoo要了某人的帳號 maill 結果yahoo給了 後來那人被判了重刑 被槍斃了 那人的母親對yahoo的負責人說 她兒子是他害死的 |
| 虎瀾砲指部|臭榴槤 | 說 | 真的匪夷所思阿 |
| kazama77 | 說 | 正確的流程應該是..台灣官方公文->加拿大官方->你....這些步驟應該是光明正大的公文..而不是偷偷摸摸的e-mail |
| 小彩兒 | 說 | colabier: 小彬彬~別氣別氣~先祝你後天3/31(三)生日快樂 s.blog.xuite.net/_image/emotion/hastart/m52.gif |
| Ray823 | 說 | 北市警局已請刑事局國際科透過管道,與加拿大警方連繫 .....這好像是寫好玩的? |
| 唯一支持^_^ -手癢 | 說 | alvin: "其實我覺得在很多方面網路公司是可以為社會功獻的 像是和警方合作抓逋兒童性騷擾者,逃犯,殺人犯. 你們不會也叫我們不理這些要求吧?"...這個當然可以,不過還是要確認過後無誤再行動,小心被騙,台灣詐騙集團多 |
| 安心噗浪不查IP|jy7 | 說 |
| 陳飛逼 | 說 | 照理來說,應該是法院發出搜索票才能夠調查吧? |
| i♥Baseball | 台灣的法律與北美的相同, 必須法院發函; 但是, 如果有人向檢警提告或檢舉, 應該提告的人自己舉證, 所以, 我判斷, 這應該是檢警單位自己工作上的需要, 如果是這樣, Plurk 機構不須要提供資料 (我相信台灣的法官不會隨便索討資料的) |
| 馬屁精橫行中 | 說 | 台灣對國外網站 是無法可管的 不理會即可 |
| SunnyPie 阿餅 | 推:粉紅色!(我是來亂的) |
| Blackjack | 說 | 喔~ 加油 加油,反正只要是正當的就給吧! |
| 冷冷冷~ | 說 | 加油 |
| ひかり | 我終於知道了~~他們一定是要你交出"卡馬"!!! |
| nights.T<飛行妖怪> | 說 | 連卡馬都不要分他們~ |
| Edward² ™ | 說 | 怎麼可以說給就給? |
| 非核家園|小灰蝶 | 問 | 加油~ |
| 噗浪的歐吉桑 | 說 | 我覺得,應該是詐騙集團的機率比較高。因為公部門如果要進行犯罪偵查,自己查就查得到了,根本不需要和當事人聯絡的。 |
| 粉紅暴力熊 | 說 | 請噗浪加油~~不要供出個資呀!!! |
| ten | 說 | 怎麼能說給就給呢! |
| 喵小羽 | 說 | 沒必要給吧~ |
| alvin | 說 | 我好奇的是為什麽你們會講到言論自由。。?和我問的完全無關 你們說的是哪案子啊? |
| Jau | 說 | 因為卡馬太紅的關西嗎 |
| 搞笑人生之蛋頃滴掉™ | 說 | alvin: 有人嚇壞了..我有私噗給你~看一下吧! |
| 路邊攤宅男Mr.DD | 覺得 | 不要給比較好,而且是詐騙集團的機率很高 |
| alvin | 說 | 不是詐騙集團 |
| 老麥~~~噗浪 | 這實在是突顯台灣的法制有待加強 |
| Leo 瘋羽球 | 喜歡 | 有這麼嚴重嗎?... |
| 小火柴 | 真的很誇張耶 |
| 台中 | 森哥 | 分享 | 噗浪不利總統言論 警方追查 |
| jill1995abu | 說 | alvin //還好你是外國人 |
| 台中 | 森哥 | 分享 | 郝噗浪 也出現刺馬留言 |
| 第十九使徒.7z | 說 |
| 一寸光陰一寸金 | 說 | 就算收到法院公文也不是必給的哦,別被一紙公文唬到囉... |
| 台中 | 森哥 | 分享 |
| 台中 | 森哥 | 分享 |
| Skylight | 說 | Plurk and Google are both great !! |
| alvin | 說 | www.law.cornell.edu/uscode/18/usc_sec_18_00000871----000-.html |
| alvin | 說 | www.lectlaw.com/def2/t028.htm |
| 台中 | 森哥 | 說 | 其實大部分噗友談的不是個案..是噗浪平台本身是否有責任保護我們的隱私..至於犯罪行為則由法律規範 |
| 搞笑人生之蛋頃滴掉™ | 說 | alvin: |
| 剝雞(pokii) | 說 | 噗浪是海外公司 可無須理會 |
| 剝雞(pokii) | 說 | 噗浪是海外公司 可無須理會 |
| tinggo 霆哥 | 說 | 印象中...台灣網路警察除了網路釣魚裝援妹外 還會幹麼??... 拍賣詐騙這麼多 都不積極去追IP了 ..想在噗抓什麼?? |
| 余晏@努力向前方奔跑吧~ | 想 | 因為,市警局只要 覺得有犯罪嫌疑,就會發文給各網管要ip,但是,我認為這樣會造成白色恐怖的寒蟬效應 |
| Blackjack | 說 | yuyenchien: ? 講到威脅台灣總統家人性命了 跟 白色恐怖 有啥關係? |
| 搞笑人生之蛋頃滴掉™ | 說 | 封人家噗又刪文的......講什麼表達自由啊! ? |
| Silver | 說 | Blackjack_tw: 以前跟現在,標準要一致!我強調,在國外也許能一致的標準來處理,但在台灣會有一致的標準? |
| 站長|Snosrap | 說 | 主機以及負責人皆在北美,再加上台美並無司法互助的機制,台灣的司法單位根本無權要求這些資料。 |
| 搞笑人生之蛋頃滴掉™ | 說 | **封人家噗又刪文的......講什麼表達自由啊**! ? |
| 一寸光陰一寸金 | 說 | 不過,您說「網路也能有幫助社會的功能,例如和警方合作抓逃犯....等等」,這想法沒什麼不對的,但...您知道嗎,事實上,在實務中,這在很多時候反而助長了公權力對人權的侵害,現在是網路發達的時代,即便是一個逃犯,難道您不該對所有使用噗浪帳號的噗友的隱私一致對待嗎... |
| 三個孩子的爹/三重埔 | 說 |
| Blackjack | 說 | 不管怎麼說,alvin,你就看怎麼做是合法的就做吧。 |
| Blackjack | 說 | 你可以去找個律師問問看意見 |
| alvin | 說 | keeperchen: 哦 感謝分享! |
| alvin | 說 | Blackjack_tw: 是地! |
| Tom | 說 | 不知道能否至少讓account owner知道? |
| 韋小寶 | 覺得 | 噗浪也是另一種社會..不該是法律的化外之地..有罪沒罪留給法官去判斷,alvin大大最多只是提供證據..不要無端捲入事非 |
| Blackjack | 說 | 假如申請檢查IP的程序是合法的,不配合怕到時候觸犯什麼妨礙公務也挺麻煩的 |
| Silver | 說 | Blackjack_tw: 既然是在一個資訊開放的時代!以前的標準,在網路上很好找~ |
| 綿谷新 | 說 | 比較麻煩的是不知道申請檢查IP的程序怎樣才是合法的。 |
| Tom | 說 | 沒關係啦,就讓加拿大警方處理吧 |
| Tom | 說 | 比照canadian ISP governance |
| 綿谷新 | 說 | hmm...台灣警察應該也有權要吧?只不過主機在加拿大的話應該是台灣警方向加拿大那申請而不是直接找小彬彬要。 |
| 李大人 | 說 | 十年前我在電信公司, 好像也遇過檢察官說不給手機發話地點, 要查封機房或是整棟大樓的...(以上兩例好像都沒出現法官) |
| Blackjack | 說 | leedaizing: 不過既然主機在加拿大,那發言的話是不是算當地的法律啊?? |
| Blackjack | 說 | 感覺挺複雜的 |
| Tom | 說 | Plurk當然首要遵守加拿大法律囉 |
| Tom | 說 | 而且萬一有account owner 是加拿大人呢? |
| Blackjack | 說 | 怎麼問個IP 還可以扯到這麼深入也實在不簡單 |
| Tom | 說 | 如果是hinet早就交出整個db dump 了吧 |
| Blackjack | 說 | 而且假如這個申請IP 這件事情的程序不合法的話,即使上到了法庭,也會當成 無效的證據吧?? (不確定) |
| 李大人 | 覺得 | plurk 主機在美國, 那應該是可以堅持按照美國法律吧? |
| 貓老大™ | 分享 | alvin: 台灣有一個法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參考一下吧!! |
| Blackjack | 說 | alvin 後續怎麼發展記得PO文講一下喔~ 先去吃飯啦 |
| akimasa | 分享 | 1974! |
| 綿谷新 | 說 | 這就回歸到申請IP的SOP到底是怎麼跑的這件事了 |
| JC鮮師 | 說 | 台灣的執法機關可以行文調閱,這在電信法及刑事訴訟法有明文規定,可能噗浪的管理者不了解台灣法律吧!通常國際大的資訊公司都有配合,諸如微軟、GOOGLE等,通常都是有被利用作為犯罪平台,才會調查 |
| Moonlight | 說 | 這事跟政治有沒有關係,跟藍綠有沒有連結,alvin最清楚,看看警察要求的噗友言論範圍如何就昭然若揭了。噗友也要觀察噗浪當局要作google還是yahoo,這應該是噗浪在台灣繼續發展的關鍵,到底噗浪值不值得噗友們support。 |
| Tom | 說 | plurk 主機是在加拿大喔 |
| 小俊企業文案 威〃夢 | 說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就算警察有照程序來要求提供 但是如果你沒有義務提供的話 我是勸你不要提供 一提供 撲浪在台灣可能就減少很多人玩了 |
| 粉絲群聚效應 | 說 |
| Tom | 說 | 加拿大比美國還更瘋狂的保護人權 |
| 火星燒酒鴨-TONY | 說 | 請加油,也謝謝您的告知...台灣的噗友會展現應有支持跟自制.....也希望您只需做應該做的事...that is all..... 如同您設計的卡馬值....只反應"真實的互動與因果"....我真誠感謝你的噗浪平台!!!!!!!! |
| 火星燒酒鴨-TONY | 說 | 請加油,也謝謝您的告知...台灣的噗友會展現應有支持跟自制.....也希望您只需做應該做的事...that is all..... 如同您設計的卡馬值....只反應"真實的互動與因果"....我真誠感謝你的噗浪平台!!!!!!!! |
| Doctor | 說 | Blackjack_tw 不用假如了,警方一紙MAIL過來就要帳號資料根本不是合法程序,那頂多是警局內部公文而已,法院命令就會是法院寄的。 |
| 不老仙 | 說 | 以前曾經有檢察官直接發文給縣市政府要求縣市政府對民間團體直接斷水斷電,案子還在偵查階段,都沒有到法官手裡,有的縣市政府還真的發文要求民間團體解散,事後此檢察官還升官,十年後證實是冤獄一場,台灣的人權,唉!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警方要求協助犯罪也要有公文阿,怎會是email來要呢?而且噗浪公司根本不在台灣吧,台灣法院法律都沒有管轄權!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用戶的個資IP位址是機密阿,能洩漏嗎?警察到底要查什麼,出來說清楚吧,看看到底是在偵察犯罪,還是有妨礙言論自由的嫌疑?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沒管轄權,法院來公文也不用理會! |
| 丁文玲 | 說 | 您可以通訊保障與監察法 要求警方出示檢察官發的通訊監察書 |
| Robin | 說 | alvin請先撥台灣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證,確認是真的警察,在台灣連法院寄出來的信都可能是詐騙集團寄的 |
| 深夜遇見愛因斯坦 | 說 | 噗浪有涉及什麼法律案件嗎?有人因為噗浪損失金錢、生命或是安全?如果沒有為何要提供警察這些資料?如果有也不是警察來要的。 |
| Tom | 說 | 所以有可能"檢查長"發的函件是偽造的囉? |
| 火星人aJohn | 說 | 本人提供之IP資料僅供法律官方打擊不法之壞人使用,決不打壓言論自由或隨意洩漏個人資料. 查看一下該ID的噗文內容就大概知道是為什麼被搜索了. 艾爾文知道該怎麼做啦! |
| 綿谷新 | 說 | felicitymooncat: 還應該再找一個法務人員才對XD |
| 台中 | 森哥 | 說 |
| Tom | 說 | 所以警方也否認發那些函件囉 |
| Tom | 說 | 這... |
| Doctor | 說 | 莊議員打電話去問了,警方都不太敢承認他們這樣幹咧,你說這資料能給嗎? |
| 綿谷新 | 說 | 建議啦,有法院授權再給就好了。 |
| Tom | 說 | 如果檢查長的函件都被假冒,那法院的公文也有可能是假冒的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反正現在已有民代出面 警察應該不敢再亂發信問了吧 |
| Tom | 說 | 搞不好給了IP是落到不法之士手裡 |
| 碗粿/台灣獨立建國 | 說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好笑的是之前我一個朋友告人毀謗(在撲浪上的糾紛) 去偵九隊報案到現在已經半年以上 還沒有半點消息 如果這次是針對"撲馬"的話 效率還真快 |
| Tom | 說 | 而且台灣過去的公文上面一定打著"China"字眼,人家一看一定又幹嬌 |
| 臭嘴鐵烏鴉燒酎仙の江戸っ子 | 說 | 直接給...... 她一個中指啦!!! |
| ~農家小貴婦~(休板中) | 說 | alvin: 所以你都穿粉紅色的內褲喔~~ |
| visiteur | 要堅持住阿~ |
| 反裝孝唯 | 分享 | server千萬別搬到台灣.台灣是假人權國家 |
| 思愁|陽光小草 | 吃飯時 剛好看到這噗... |
| TORNADO | 正在 | 好棒哦,我以後是不是可以在噗浪網幹噍人了,反正噗浪不會跟台灣的警方合作,連要殺人的言論也可以PO,所以爾後是不是大家要罵人,幹噍人都可以到噗浪網上發言...... |
| Blackjack | 說 | 恩~ 覺得挺奇怪的,難道不知道什麼樣的發言是犯法的嗎? 你可以說: 哎呀 XXX 那什麼爛政見,笨死了 / XXX 太可惡的,好想殺了他 <----這些都不犯法 |
| 南灣國宇智波止水Q | 說 | 不要給,警方這樣做不就跟中國一樣沒人權了嗎? |
| Blackjack | 說 | 但假如你說: XXX太可惡了,我們一起去殺了他 <---- 這樣就是犯法啊 |
| Blackjack | 說 | 剩下的發言只要沒有威脅別人 都是言論自由吧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Blackjack_tw: 但是還是沒有義務提供IP |
| 破爛老公公|sonny | alvin: 有時間的話可以看看這篇文章,這些人(包括現任總統)都說過這樣的話,但是都被視為言論自由或不起訴 |
| Blackjack | 說 | kouketsu1974: 警方要辦案的話,應該要配合吧?? 搞不好是別的案子的話怎麼辦? |
| Blackjack | 說 | kouketsu1974: 假如是查 離家出走的少女~ 持續噗浪,警察協尋,那怎麼辦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只能說在台灣言論自由是有雙重標準的 能不要卷入就盡量避免 |
| 破爛老公公|sonny | 而且據新聞報導說要刺馬的是說**美國人**馬英九,很顯然是在諷刺(並規避責任);誰知道台灣政府自己對號入座(所以我們有一個美國人總統?)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Blackjack_tw: 法院公文會寫吧 現在只是mail |
| Blackjack | 說 | kouketsu1974: 這也是我跟 Alvin 說的,要給等看有沒有法院公文,天知道是不是詐騙集團 |
| lmjkhw | 分享 | 台灣的檢察官和警察俗稱有牌流氓。他們習慣先做違法要求,被抓包才乖乖照法定程序走。 |
| Tom | 說 | 加拿大人根本無法分辨台灣法院公文的真偽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不過alvin會寫"請別把此噗政治化 我是外國人 非藍綠 喜歡的顏色是紛紅色"這樣 幫然讓人跟最近的事件聯想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再講下去又要扯到政治了 |
| Blackjack | 說 | kouketsu1974: +1,別變成政治噗了 |
| abla | 說 | 如果是辦案需要 , 應該有檢察處(署)公文 ! 而且也該提出需求標的和法的依據 ... 哪能含糊 ? 如果私下索取 , 倒不需理他 ! |
| Blackjack | 說 | 這篇真的是歪樓歪得挺誇張的 |
| Blackjack | 說 | 足足6百多篇耶~ |
| 逆風高漲 |MoMo | 分享 | 三立報導 噗友莊瑞雄議員來聲援了 別怕! |
| Tom | 說 | 所以我的建議是不要受理台灣丟過去的任何文件. 只等加拿大法院的裁示 |
| 頭文字風 | 說 | 台灣也要河蟹啊? |
| 一寸光陰一寸金 | 說 | Blackjack_tw: 那樣回覆警方不等於是挖個坑給自己跳嗎.....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Free Pluk!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fightman/7.gif |
| 台灣人scott | 說 | 不可給 |
| 追求公義的國度/老貓 | 說 | 我之前告過某人在撲浪上毀謗我!警方提供給地檢署的偵查結果筆錄是~PLURK是外國網站IP無法查察! |
| 追求公義的國度/老貓 | 說 | 我之前告過某人在撲浪上毀謗我!警方提供給地檢署的偵查結果筆錄是~PLURK是外國網站IP無法查察! |
| Tom | 說 | 你就直接邀他出來談判還比較實在 |
| Tom | 說 | 所以我一再呼籲台灣要有大陪審團(grand jury)制度 |
| Tom | 說 | 是不是你打的有何差別? 只要能交案就行了 |
| Tom | 說 | 你去跟法官解釋吧 |
| 五毛黨黨員嘴炮桑雷德 | 說 | 泰國紅衫軍向執法機關撥血 |
| Tom | 說 | 我看到民國200年也一樣 |
| *~偉~* | 說 | 可能要開始白色恐怖 全民監控 進行共產式的網路監控 |
| iAskeing | 境外公司應該是不受台灣政府管轄的。除非台灣政府正式向加拿大政府請求調閱資料協助偵查。應該是這樣沒錯!? |
| 邱胖二世 | 覺得 | 你應該公司所在地的律師跟台灣律師,兩邊都諮詢,比較好 |
| yoyo | 分享 | 不怕! 就算有"檢""警"會同及搜索票"上門"...還得你有律師在旁.... 誰敢動你~ 就國際法庭見了~ |
| *~偉~* | 說 | 反正現在開始鬥政治鬥民主 鬥到統一為止 整天鬥來鬥去 把台灣搞個 七百萬群眾也開心 |
| 大寫P-尊重另一半台灣人 | 說 | 非常抱歉,但台灣就是政治之島台灣400年來每天都政治,你不理政治,政治會來理你,台灣食衣住行都充滿政治,眼睛看到的都是政治圖騰--- |
| 潔西... | 說 |
| ✓兩隻小黑貓✓ | 說 | 你們有請台灣的律師幫你們做諮詢嗎?最好討論一下比較好捏~alvin加油! |
| yoyo | 分享 | and...真覺得汗顏, 請容我為我們台灣納稅人養的"官"向您道歉! 不好意思! 讓你受委屈了! |
| felix04z | 想 | server不要放台灣+1 |
| ★~婷~★ | 說 |
| ErIC | 說 | 請上GOOGLE查詢白色恐怖後就知道了~~ |
| 全民挺①蔡英文 | 說 | FREE PLURK |
| Silver | 說 | server不要放台灣+2 |
| 等待/evian | 當然跟言論自由有關ㄚ 殺雞儆猴 |
| 等待/evian | 當然跟言論自由有關ㄚ 殺雞儆猴 |
| Silver | 說 | 的確!我也會廢帳抗議! |
| vincentxiang | 說 | 抗议 |
| Dr. 西爾爾克 | 說 | Free Plurk... |
| KCLee 閱讀真有力 | 依法來辦 誰要帳號就要拿出法源根據 還是紙本的 簽名存證 你要自保 要不如我 如果被噗浪亂給帳號洩隱私 我會告你 |
| 微笑mei | 說 | 粉紅色我也愛呀~︿︿ |
| 【潼面首】(原玫瑰潼鈴夫) | 說 | 捍衛言論自由, alvin加油! |
| clonazepam | 說 | alvin: 你直接打高等法院檢察署問 |
| 潔西... | 說 |
| crocodiletears | 說 |
| 阿生大ㄟ粉絲 道卡斯 | 說 | 這種事情只有在china才會發生!這是侵犯人權. |
| bloodykiss | 說 | 叫卡馬出來面對阿 |
| Walkinggeek | 噗友應該有台灣律師吧, 他們也許會幫忙喔 |
| newMJ | 說 |
| WeiMingYu | 覺得 | 言論自由的社會相對 也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而不是說過就算了 如果是公開的噗是謠言 有人告 就有人查 但是要請網路公司提供資料 正常來說應該是透過當地的司法體制而不是直接要求.小心詐騙集團.. |
| 阿生大ㄟ粉絲 道卡斯 | 說 | 創辦人這不是要不要政治化的問題,這是人權問題隱私問題,今天撲友一起捍衛自由,不要學yahoo的楊致遠. |
| clonazepam | 說 | alvin: 找潘醫生,它們的部落格協會有律師可以提供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這根政治化沒關係,這跟隱私權、個資保護才有關係! |
| koyuki | 說 | 資料交出去也難保警察不會洩露出去,沒看之前有好多資料筆錄等都被洩露!只要有心上網查很容易就找到了! |
| Frank_Roxin | 說 | 現在這裡與30年前的蘇聯、東德等差不多啦。小心 |
| Frank_Roxin | 說 | 現在這裡與30年前的蘇聯、東德等差不多啦。小心 |
| Akiko主張台灣獨立建國 | 分享 | 應該有正義良心~怎可像雅虎一樣出賣撲友的私人資料! |
| 美腿抗性:0 ‰ ㊣【蝕月】 | 說 | 真的不要隨便就給...有可能是詐騙的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這跟普世價值有關係 挺住!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gym.gif |
| H.S | 加油! |
| evathewitch | 說 | 你的主機在台灣嗎..如果不在他們沒有管轄權哦..要透過台灣向你的SEVER所在地提出才行,如果是直接跟你要,有可能是騙資料來的 |
| 處女座 | 說 | 隨便洩漏噗友資料反而是犯罪行為,拒絕才合乎人權法治. |
| badwood | 覺得 |
| 郝杯杯 | 說 | 小彬彬別怕阿 我看看那個兔崽子敢動你 想到另一個"小斌斌" 也敢封鎖我 我他馬的就氣 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soldier-v3/75.gif |
| FreeAgent | fraud... |
| ☀花子✿ | 說 | 不用給,需要有法院的文件才能給(線上遊戲公司的經驗) |
| Jiles | 說 |
| 貓老大™ | 說 | 上新聞了...剛剛在電視上看到這篇噗!!(三立、民視) |
| 懷安邦の小艾 | 說 |
| 貓老大™ | 說 | 詐騙集團要IP幹麻???註冊噗浪時沒特別多資料阿!! |
| 逆風高漲 |MoMo | 說 | 三立 |
| 蕃薯粥 | 說 | 收到的信函來要帳號資料~可以不必理會~去請教律師團法務人員!如何保障您的權益!! |
| Mepun.dat | 說 | 太扯了 連噗浪也要調查 |
| 突破吧! | 說 | 千萬別給。 |
| 境外飛鼠 | 說 | 莫名其妙。那我也想查我繳的稅金跑哪去了? |
| 九姑娘是隻馬 | 說 | 上街頭~噗友大會師~!! |
| 逆風高漲 |MoMo | 分享 | 民視新聞今晚也報了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silver/dance.gif |
| Moonlight | 說 | 這件事為何絕大多數噗友直接將之連結到言論自由,是因為我們台灣人在過去10年來,一直以華人世界最為開放自由的國家為榮,為此,我們忍受了多少亂象而不悔。這跟噗浪應不應該提供網友ip無關,有關隱私與言論自由的法律問題,在當今台灣早以淪為為政治服務的工具。重點在於警察根本不該做這種事! |
| 余晏@努力向前方奔跑吧~ | 說 | 您好,我依職權向警方調了他們向網管公司調個資的法律依據,很訝異的,其中竟出現了一個行政法規,就是員警自己的「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但這項手冊其實相當程度違背了立法院通過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如果您方便給我EMAIL的話,我很想要把警方給我的答案寄給您,謝謝。 |
| 余晏@努力向前方奔跑吧~ | 說 | 我的EMAIL是ok@yuyen.tw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其實警察體制一直都沒變吧 只是看上頭的人怎麼去用...現在又不是法院來函 談給不給IP言之過早 我覺得以目前狀況當然是不給 |
| 打狗Tony | 說 |
| 逆風高漲 |MoMo | 分享 | 現在給了 Alvin反而是違法在先說~ 請參考此噗 |
| 梅林_劉姥姥 | 說 | 上新聞囉! |
| 艾艾瑪 | 說 | 起因? 犯罪調查? 有些証據在以妨礙秘密(?)的法源下, 是沒有效力的... |
| TORNADO | 說 | alvin 為什麼你說你是外國人,外 國人就可以不遵守台灣的法令嗎? |
| ♠美食蛙♠ | 說 | 看到新聞了 |
| ㄅㄌㄌ-沒創意利文 | 說 | TORNADO:如果警察要你洩漏別人帳戶密碼你就要給嗎? |
| TORNADO | 說 | 台灣的法令不可能是一下就由法院直接就能介入偵辦案件,一律是由司法警察偵辦或是由檢察官指揮偵辦,與你們加拿大海洋法系是完全不同的,試問如果你們網站po文有人要自殺,你們是不是也是不願提供資料讓警方追查呢? |
| BUGirl | 說 | chichin098: 但現在是自殺案例嗎? 你用個假設當前提, 有沒有什麼企圖呢? |
| BUGirl | 說 | chichin098: 你要不要乾脆直接嚷嚷, 我就是贊成台灣變成集權國家算了, 這樣比較乾脆. 你沒看到一堆人在反對嗎? 如果公投表決的話, 你覺得結果會如何? |
| Blackjack | 說 | 言論自由 不等於 語言暴力 啊~ |
| 硬邦邦 | 甚悵… |
| Moonlight | 說 | 台灣最可悲的就是, 同樣的話從某些人口中說出來就是言論自由, 從某些人口中說出卻是暴力! 如果法律能夠公正一律平等, 那麼今天的爭議就減少一半以上了. 要是當初連宋馬施, 通通因為威脅當時的總統生命而入獄服刑五年, 那麼現在反對情況也許有所不同, 至少人們會多相信法律一點 |
| Je t'aime. | 說 | 支持你!!!! |
| BUGirl | 說 | 我要說, 居住的安全感是來自於隱私與人權的保障, 今天我住在美國, 至少我知道沒人敢未經我的允許把我的個人資料隨便洩露, 連政府都不敢, 否則我可以告死他們. 這種國家才是人民所嚮往的居住地. |
| 咩勒D | 說 | 這段超好笑的,他根本就是卡到陰 |
| 咩勒D | 說 | 卡馬是 因果倫迴,虧他想的出乃,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
| lucas | 問 | 阿牧 瓦裡家 |
| 小女人 Anne | 說 |
| 摩步200旅和a-mei | 說 |
| bcstc | 問 | 給了, 就與中國無異, Plurk將會失去全球的信任, 想想Google 為什麼要退出中國 |
| lemondemon | 說 | 不用給吧...等接到加拿大的法院通知再考慮其他的問題 |
| 隱居中 | 說 | 哇靠,七百多則了 |
| weedyc | 說 | 小彬彬喜歡的顏色是粉紅色 (筆記) |
| 好康_傑姆斯 | 覺得 | 台灣是不是沒人權了?真是越走越回去了! |
| 喵 螺絲 | 你要...就給?! 先搞清楚是甚麼事情吧...如果是犯罪情事當然配合。但如果是為了政治,少來這套。 |
| 9基隆Dennis | 雲老大應該認識不少台灣本地開網路公司的朋友…跟他們打個招呼,請他們界紹比較「正常」的法律顧問吧 |
| 9基隆Dennis | 噗浪上某些人的話…聽聽就好 |
| 9基隆Dennis | 如果找本噗前面一堆出主意的政治人物、什麼事都要泛政治化的網友… |
| 電腦出清報馬仔 | 說 | 台灣超多這種偽造公部門的詐騙手法,連公文都可以造假了~ 請務必求證之後再說~ |
| 9基隆Dennis | 那真應了一句閩南語俗諺「請鬼拿藥單」 |
| 9基隆Dennis |
| 破爛老公公|sonny | 都說**兼聽則明**;怎麼有人都要ALVIN不要聽別人的,聽自己的就好?是當ALVIN跟自己一樣沒有判斷能力? jiayun.org/onion/032.gif |
| Flora | 說 | 是詐騙集團吧! |
| pkyh | 說 | Dear Alvin, 台灣 "私法" 人員素質顯然不是很好的,(不像美國幾乎都要是一流人才能讀法律系的啦,) 所以要小心台灣的"私法"人員濫用 "司法"喔 |
| yypeng | 正在 | 撲浪個人資料一旦交出去給打壓意見的官方 不管理由多充分 仇恨敵對撲浪的人或公司 就會拿這個做文章 毀掉撲浪的公信力 所以絕對不要交出去 加拿大的法院還有公信力 台灣政府有何問題請他們到加拿大法院處理 其實這也是GOOGLE必須離開中國的原因之一 |
| CoffeeShop | 說 | jiayun.org/onion/010.gif |
| 眠狂四郎水昆 | 說 | 簡議員寫在部落格上了 "例如北市府衛生局的公文裡面看到的,只因為在PTT上談抽菸,鄉民就立刻被北市府取得個資"看到這一段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
| 老石不老 | 說 | 唉!台灣越來越像警察國家了!馬政府標榜的人權在那裡?說一套做一套。這樣只會讓馬的民調越來越低吧!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奇怪,就是有人沒看清楚耶,這不是說外國人不用遵守法令,但沒有在台灣的外國人遵守台灣法令幹嘛阿?不懂別亂講話吧,丟臉!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噗浪又不是在台灣註冊的公司,幹嘛要遵守台灣法令?更何況server在國外!台灣法院無管轄權! |
| BeVegan | 說 | 詐騙集團+1票 |
| 卡司鼻, | 說 | 別理他們 找一些法律顧問 保險一點 |
| 我不是胖虎大王 | 說 | 台灣執政黨想要向中國看齊,法律的公平與正義只存在於這些人心中,不存在於法律自身。 |
| 吉 娜 | 說 | = =是怎樣,現在都流行濫用公權力嗎,只要報自己是警察就什麼正式流程都不用了嗎?有沒有這麼誇張? 愈是公家機關,就愈要照法定流程來啊=_=隨便就要伸手 |
| 茶潤ღ | 已經 | 警察自己都不守法了. |
| shan | 說 | 台灣人臉又丟大了~ |
| 就是愛王傑 | 正在 | 我想這應該是要弄清楚到底你要訴求的是您個人不想被要求作啥事,但是好像變成大事了,如果可以配合就幫忙,不行就找方法修正管理網站的方式,雖然言論自由但我想有一定的限度吧!不要把氣出在誰身上,這樣不就不理性了嗎!我問過警察的處理方式都是要經過申請才能發文要求的,並不是他想要你查就可以的 |
| Mike is my 哈嘶笨 | 說 | 記住無論如何都不能給,他們沒這資格跟你要資料,別讓小人稱心如意 |
| 9基隆Dennis | 真是夠了 |
| lungjj | 說 | 蠻誇張的!!! |
| lungjj | 說 | 無理!!! |
| Master | 說 | 哇靠,點進來我的IE瀏覽器LAG了好久... |
| 台北市知名房仲》蘇主任 | 說 | 有沒有這麼誇張~ |
| 就是愛王傑 | 說 | 所以網管很重要,而且自律也是要學習的,不過我想雲先生應該找對人才能解決問題,例如能解決問題的律師,加油啦!希望你不會太忙!但已經有政治味出來了,快閃!!! |
| ici wee | 說 | 民主台灣?警總早就借屍回魂囉! |
| 就是唐唐 | 說 | 國家自由,不能隨著政權交替而淪陷,不然這個政府應該要唾棄之 |
| bear211 | 正在 | 恭喜您!中獎機率99%應該是詐騙所為! |
| 卡賓(夢織憶) | 說 | 主機在美國,又不是在美國犯法,可以不要理呀 |
| Timothy | 說 | 被記者看到 這篇噗上新聞了 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30/11/22z87.html |
| Mowd | 說 | 結果上新聞了 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30/11/22z87.html |
| Mowd | 說 | 結果上新聞了 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30/11/22z87.html |
| ㊣旧 x Joe 賢 | 正在 | 聽起來像詐騙集團=~=+ |
| 小禹潔的娘親 | 說 | 先確認這個是否為真正的警方吧!因為有心人士還是可以把文筆弄得很像的呀!假借是法/警界人士,操弄文字弄得有三分樣的人還是存在的!另,就算強要IP,也先需要有犯罪事實吧!?是啥啊???? |
| Timothy | 說 | 可是有必要寫到彬彬在抗議嗎? 也沒有到抗議或不滿吧 記者真會誇大 |
| 只是個黑影 | 說 | 不用給,這種的都沒有正式效力 |
| 大可大可 | 說 | 不要給 里他喔 |
| ㊣旧 x Joe 賢 | 正在 | 想要IP作啥?IP在美國~去美國要~哈哈 |
| 買來的公平能持續多久 | 說 | 台灣是一個「依法行政」的國家,至於依照什麼法呢,就是台灣特別行政區的區法! |
| WeiMingYu | 說 | 不是人人都有言論免責權說出來的話本來就要自行負責 |
| WeiMingYu | 說 | 如果不敢對於自己說的話責負的話 就不要亂說話 |
| WeiMingYu | 說 | 這樣也要扯到政治也太好笑了吧 |
| WeiMingYu | 說 | 今天你個人本來就不可以交出噗友的資料 |
| WeiMingYu | 說 | 如果真的有法務單位行文公司 公司的法務也會出來問題解決不應該由個人出面 |
| nonoboy | 說 | 建議直接參考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如果是在行政程序中)或刑事訴訟法(如果涉及刑事),法務部的法規索引系統:law.moj.gov.tw/ (簡議員的BLO就免了,雖然是粉紅色的,但對你的問題在實質上沒甚麼幫助) |
| WeiMingYu | 說 | 如果你可以代表公司的個體那你說了就算 也相對 其資料的安全性被受考量 |
| iamchinese | 說 | 請問一下林內政部長,現在我自首能不能獲得免刑呢?我違反了濫用言論自由之罪,本該死,自首了,請別再騷擾喜歡粉紅色的ALVIN了.附記:我愛中國紅 |
| WeiMingYu | 說 | 因為你可能因其喜好 將資料給予你相信的人 一一" 不過這應該不會發生才對 |
| WeiMingYu | 說 | 你應該交由你的公司處理而不是個人處理 |
| 老爺的joyce958™ | 說 | 不給不給不能給......千萬不能給 |
| WeiMingYu | 說 | 如果任何一個DBA 因為個人因素而把資料給外人 其DBA 應為不合格之人 |
| 蘭蘭~落語 | 說 |
| Fusion Man | 覺得 | 一般這種案件都是內政部警察局偵九隊處理吧? "檢查長" 這個職稱是法務部的嗎? 的確需要確定一下是否是真實身份. 此外噗浪是加拿大公司, 不需要予取予求... |
| 겸 ♥ 여행♪ | 說 | 小心是詐騙集團唷~~~現在我們都有權利維護自己的隱私,就算是網路也一樣,如果是公司以營利為目的,政府要你交什麼東西,也要有正式公文,而且要寫明理由。如果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公司,就算有正式公文,也可以選擇不用回覆。 |
| iamchinese | 說 | alternative90: 他們認為 只要 你有罪, 就開始 翻 六法全書 要你背負有罪的刑責. 然後他們業績加分, 升官, 你被迫接受 你是壞人的氣氛, 抗議無效.你太了解台灣了.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加拿大公司為何要聽台灣警察的話?又沒管轄權! |
| 幸福的微笑 | 說 | 原因是之前有人在plurk留言要刺馬總統 |
| yumsa77 | 說 | 就算不給資料 鴿子房也可以透過中華電信伺服器監控即可 送版主一臺粉紅桃子鐵人(超兵專用機) |
| Angeline Chen | 我覺得大家為什麼要把這件事情搞這麼大啊?Alvin應該只是在疑惑(思考)該如何處理這件事,不針對任何案件也不針對任何人吧....大家到底在瘋狂什麼? |
| "呆"在家 | 問 | 當然是不能給啦~~沒有法院的公文來函~他們有什麼權力來拿IP和噗文內容~ 附錄:中華民國的法律未判刑之前,不可以說人是有罪的 |
| vivian | 說 | 果然吃噗很嚴重...今天才看到這噗 |
| 我要成為小兔佛 | 說 | 我也要噗集錄... 我自己的就好... |
| 議會A咖 黃昭星 | 說 | 殺扁就要查,刺馬就不用查。標準何在? |
| Jacky Chang | 說 | 不要讓色彩汙染了美好的噗浪 |
| Sam 蕭 | 說 | 以後又會要求 要有過濾功能了啦~ |
| 彩之雲-芃芯 | 說 | 沒有公文.一切免談.. |
| 不跑不知時運到 | 說 | 是警察還是檢察官?這有差…今天報紙的標題都是警察…可是你收到的是檢察長的函信不是???? |
| good_luck | 說 | 會部會事詐騙集團呀 |
| 民女小如 | 說 | 亂七八糟.... |
| 高橋草★KHG48 | 愛 | 這噗上YAHOO首頁了= = |
| crackcrack | 說 | tell them to fuck off! |
| 黑冰咖啡當然是哞嘶哞嘶™ | 說 | 辛苦辛苦~ |
| 貓老大 | 說 | 我.檔檔檔..賊頭不能信壓 |
| 徐小本 | 說 | 不需要理會他們,不過就是有牌的流氓罷了。 |
| 日升 昇 | 說 | 所以無名、…之類的帳號隱私同樣的就這樣的給出去? |
| 小傑瑞 | 說 | 什麼鬼東西!! 氣!! |
| 向日葵 | 問 | 那所以怎麼辦? |
| chiou | 說 | 太無聊了吧,加油阿堅持到底 |
| OWL0715 | 說 |
| 不丹妹 | 說 | 加油! 我們站在你這邊! |
| Johnson~* | 老實說...是不是白色恐怖??? |
| 朝倉啟太/KP | 說 | 不知道說要拿槍從總統的腦門插下去這樣的話在美國會被判幾年? |
| 朝倉啟太/KP | 說 | 在台灣連現役軍人講這樣都連起訴都沒有哩... |
| 爆芽男孩 | 說 | 在台灣,警察只要找到你的IP,就可以直接跟電信業者要資料了,我肯定中華電信是條子行文就給的。 |
| 豆豆! | 說 | 等法院吧! 只是IP警察有辦法直接發文和中華電信拿...電信警察真的要也有辦法用到手...不用e-mail給你‵! |
| JUSTICE | 說 | 很簡單的事情..怎麼這麼一大串討論,還有人不斷出來喊..就交給法律專業人士去處理就好啊....牽涉到兩個不同國家的法律..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相信撲浪官方沒那麼容易就罔顧噗友的隱私權, |
| meowa | 說 | 警察衝業績也不需要用這招吧 |
| L-MAN(洛克仔) | 說 | 真是白目! |
| RYAN-台灣就是台灣 | 說 | 走向獨裁的第一步,攔截個項不想聽的訊息,好向馬邀功。 |
| Khoo_e | 說 | 這是加拿大的網站,不用理 KMT |
| ReJapaton | 說 | 結果只是詐騙集團,你被綠營利用了。 |
| 慶次就是來亂的~ | 隱私權~被說成藍綠鬥爭工具~實在無恥 |
| super_fans | 說 | 千萬別給,否則臺灣政府會藉以剷除異議份子與鉗制臺灣人民言論自由~~~~中國記者師濤就是前車之鑑 |
| 小賢哥 | 說 | 如果是大規模的要IP當然不能給。但若是個案,真有受害者被騙錢騙色...又找不到兇手,噗浪官方可以斟酌處理啦。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又有人在扯藍綠,夠無恥! |
| 卡賓(夢織憶) | 說 | 請台灣的警方,發文到美國,然後當該地的法院核准再給呀~ |
| 貓糞一號K1 | 說 | 還是小心壞心鴿子作業績賺黑心錢.踩著織羅人民隨意入罪的屍體往上爬! |
| 貓糞一號K1 | 說 | 公開那些白目鴿子的郵件.讓與論去制裁那些壞鴿子.最少也要讓這些壞鴿子考績吃丙 |
| vivian | 說 | 怎麼一堆人都聽不懂ㄚ...(請別把此噗政治化 我是外國人 非藍綠 喜歡的顏色是紛紅色)....是眼X了,看不到這段話ㄛ |
| V姊V姊 | 說 | soccerhuang: 對不起,小女子有點看不下去, 我想說: 請不要來上面打知名度, 況且alvin早就說明勿將此噗政治化, 望君子自重。 |
| 阿生大ㄟ粉絲 道卡斯 | 說 | u009: 政府干預個人隱私,這不是政治嗎?如果真的對人權的尊重是不分政治立場都該聲援的.而不是去質疑聲援者立場.如果這樣那凡是不公不義之事要聲援.都要先看對方的政治立場了?這是很荒謬的!人人都怕被扣帽子!那無須再聲援撲浪.就把每個人的IP交出.這是對的嗎? |
| 矮瑞客: | 說 | 我猜想, 台灣的各大isp目前應該都有側錄設備, 這個部份檢調只是方便行事, 如果你有給, 他們就不用去各大isp翻側錄的raw data, 在沒有正式的Court Order前, 你是可以不用提供任何資料的.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這事情很明顯是個法律問題,不管藍綠都應該要認知警方的作法是有疑問的,不用質疑他人的立場決定其是非,是非很明顯! |
| Kingfisher | 可怕的警察, 加油! |
| 路邊攤宅男Mr.DD | 說 | 台灣的詐騙集團是能夠偽造法院公文騙人的,最好多多詳查,另外相信我當你拿出一堆法律條文繞了一大圈之後,台灣的警察並沒有那種能耐跟你消耗法律條文上的事情,那是檢察官要做的事情 |
| 路邊攤宅男Mr.DD | 說 | 所以那種公文根本沒有任何強制效果。而且很噗浪上人才濟濟,那種靠一張公文唬人的警察沒有甚麼能耐 |
| super_fans | 說 | alternative90 , 重點呀! |
| carolle | 說 | 警政單位就可已發公文來要了... 我們是收到一定給 |
| 阿生大ㄟ粉絲 道卡斯 | 說 | u009: 在撲浪的世界裡 他也只是一個使用者.他的職業就不能聲援嗎?要不是有這些人會上新聞嗎? |
| MATT | 說 | 請他們依照主機所在的管轄法院提出申請 |
| taiwanjuli | 說 | 雅虎執行長楊致遠與該公司執行副總裁兼法律總顧問 卡拉漢,六日在美國眾議院的聽證會上針對雅虎洩密導致中國記者師濤被判重刑一事 當面向師濤的母親高琴聲致歉。 |
| taiwanjuli | 說 | Jerry Yang, Yahoo’s CEO stood before congress to offers Apology information provided lead imprisonment |
| 綿谷新 | 說 | super_fans: 你就是被要求要給資料的人你當然不希望小彬彬給啊XD我倒認為該照什麼程序申請就照什麼程序申請,然後該給的東西配合調查給一給這樣就對了。 |
| joanne | 說 | 這看起來像是刑事程序.可能要問刑法方面的律師比較清楚.有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不知道跟這個有沒有關係.但警檢要個資的話.理論上應該要有類似搜索票之類的東西而不是函件吧?我猜... |
| super_fans | 說 | 臺彎撿調司法最好順應臺彎價值與過往司法判例, 人人有放話刺殺元首的自由, 要不然把我拖出來的話, 保證比現在熱鬧百倍! |
| Tom | 說 | 刺殺元首是有點over了. 你一定要放可別在噗浪放,免得噗浪被封啦 |
| joanne | 說 | 不好意思.更正補充一下.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搜索票則只有法院能簽發 |
| alvin | 說 | super_fans: "人人有放話刺殺元首的自由"? |
| alvin | 說 | You must not harass, intimidate, threaten or impersonate other Plurk users. |
| 狗毛纏身☻蒼冥燁.mp3 | 說 |
| alvin | 說 | www.plurk.com/terms |
| alvin | 說 | 還有第五條: You agree not to engage in any illegal or unauthorized conduct and agree to comply with all local laws |
| alvin | 說 | that may be applicable to you regarding acceptable online conduct, behaviour and content usage. |
| 北國◇49˙ | 說 | 我想在大部分的國家 公然話要殺某人 都是違法的吧 至少也會引起警察或司法的注意 |
| Tom | 說 | 但是給IP 還是另一個層次的動作 |
| 北國◇49˙ | 說 | "super fans" 這個帳號的河道是空白的 根本沒在噗 存脆是做來搞破壞 要搞垮噗浪的吧 |
| Tom | 說 | Ok, ok, 那不是問題啦 |
| super_fans | 說 | alvin ,在臺彎, 放話刺殺元首,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臺彎法律多有判例, 這點與貴國不同 |
| super_fans | 說 | 住之江圭太 , 你想像力太差 |
| alvin | 說 | 想像力一向來很差 所以除了和律師,警方合作 還用噗了解一下 我還有很多要學習呢 |
| super_fans | 說 | alvin, there is nobody said you "你想像力太差" |
| super_fans | 說 | alvin, FYI : 戴平山200701/06即在網路刊登「我要刺殺共狗陳水扁」,被警方以預備殺人移送法辦,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鍾仁松認為屬於言論自由,給予不起訴處分。 |
| super_fans | 說 | alvin, FYI : 在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早已由法官認定:台北地院認為,屈肇康在網站上所寫的號召刺殺陳水扁總統一案,只是心情抒發,藉以表達對時局的不滿,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而且屈沒有預謀,也沒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圖,應判決無罪。 |
| super_fans | 說 | alvin, FYI : 刺殺元首的言論不是本人與陳網友獨創,早些年阿扁執政時期, 不但網友嗆,連民代,立委, 紅衫軍等等皆大剌剌在平面媒體,甚或電視前公然喊出刺殺元首之畫面還歷歷在目,這些人從未遭撿調追訴過,怎會換了馬英九執政,法律就會有兩種標準呢? |
| super_fans | 說 | 言論自由早已是重要普世價值之一,世人無不戮力追求,臺彎數百年來西班牙,荷蘭,鄭成功,日本統治,國民黨蔣氏政權以降人民無言論自由可言,直至陳水扁擔任總統,方才還給人民該有之言論自由,如今又逢國民黨馬英九執政, 瞬間人民之言論自由又受政府鉗制, |
| super_fans | 說 | 本人深深不齒馬政府此種違憲違法作為,因此在郝龍斌的撲浪上PO文 "本人號招天下仁人志士一同撲殺美國人馬英九" 目的為的是衝撞當今馬政府鉗制人民言論自由的不當施政. 並且企圖證明檢調司法是否為特定政黨服務,其結果如何,人民自有定見 |
| super_fans | 說 | 之前網友於網路留言號召要撲殺馬英九在美國兩名女兒本屬言論自由之範疇,馬政府卻令司法撿調國安單位漏夜偵辦,以此大動作企圖壓制人民聲音,鉗制人民言論自由,本人相當不以為然, 認為政府此風不可長,因此狗尾續貂,為文聲援,希望臺彎人民能奮起一同爭取自己的言論自由! |
| super_fans | 說 | 依過往法律見解與判例, 在網路上 PO 文 "本人號招天下仁人志士一同撲殺美國人馬英九" 事屬言論自由範疇,請臺彎司法單位放棄追訴行動,返還人民言論自由! |
| 卡司鼻, | 說 | 我說這是故意的因為找不到理由剛好藉這事件來找碴罷嘞!!!! |
| super_fans | 說 | 國民黨黨員連戰,宋楚瑜,馬英九等人卻帶頭言必稱「台灣總統人人得而銖之」、「讓我們衝進總統府,殺死陳水扁」、「「子彈已經上膛」、「陳總統會死得很難看」等語」。~~~~他們從未遭臺彎司法追訴 |
| V姊V姊 | 說 | super_fans: 呃...我說樓上的適可而止了吧...= =|||| |
| 卡司鼻, | 說 | 把super_fans封了八無聊~!!!!!! |
| super_fans | 說 | 我貼出了馬英九政權侵犯人民言論自由事實, 令你們不安? |
| super_fans | 說 | jerry101 , 馬英九的走狗!~~一樣的嘴臉 |
| Tom | 說 | Hmm, 建議去po在blogspot比較合適,順便看看G!怎樣處理 |
| 卡司鼻, | 說 |
| super_fans | 說 |
| Tom | 說 | And don't skip your Prozac!! |
| 綿谷新 | 說 | super_fans的言論真的不適當 |
| super_fans | 說 | judge my word, not me |
| liu_joey | 說 | 一整個文不對題,還好意思要他人評論... |
| V姊V姊 | 說 | 不知不覺1000噗~ ^^ |
| 大同電鍋 | 說 | 所謂自由還是有限制的,只會在那叫囂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別忘了憲法對於自由還是有所限制的。不然就沒有侮辱罪的罪名存在了。一味只會捍衛自己狹礙思想的自由而完全不在乎別人的感受…嘖嘖… |
| 綿谷新 | 說 | 其實…super_fans說"在臺彎, 放話刺殺元首,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臺彎法律多有判例",那麼代表他認為plurk適用台灣法律,plurk應該配合警方調查交出相關IP嘍?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在台灣,放話說要殺誰,是有多重標準的,說某些人沒事,說另一些人卻有事,這是很奇妙的,因為被無恥政客在操弄!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台灣警察有權去調查犯罪,但要調國外資料,要follow人家的法令和程序阿,哪有隨便寫mail或打電話來要的阿? |
| Jones_桃花島主 | 說 | 更不用說拿他們警察的什麼手冊來當依據了,拿那種行政規則當依據來查IP是會笑死人的... |
| YuanZhang | 說 | super_fans只是指出發表同樣言論,卻遭遇不同待遇的例子罷了!我完全不認為有任何不妥之處! |
| 炮 ' s 瞎 -> | 說 | 大大 別懷疑 我老師說過全台灣的行動電話皆在電信警察的監聽之下 我老師當初白小雁命案教警察監聽追蹤電話的人 所以網路上的一舉一動也在他們的監視之下 他們好樣可以和中華電信調閱所有的網路通信紀錄 |
| 綿谷新 | 說 | alternative90: 事實是小彬彬就說了super_fans違反了噗浪條款第四條及第五條。 |
| Tom | 說 | 的確是,但這跟給IP 又是另一回事喔 |
| 綿谷新 | 說 | 所以看法院有沒有申請要查IP,有申請就給。 |
| 喬宅有宅喬 | 說 | 有公文再說吧!但是主機是放在台灣嗎... |
| 綿谷新 | 說 | 放在加拿大 |
| ITHero | 說 | 可惡KMT, 跟共匪沒有兩樣 |
| 再幹四年|芒果噗浪報 | 分享 | 他馬的,選了馬英九,人權都沒有。 |
| 再幹四年|芒果噗浪報 | 分享 | 他馬的,選了馬英九,人權都沒有。 |
| 4年沒總統/西區種馬 | 說 | 沒有法院授權,根本不必理會。 |
| Elvis | 說 | 你看加拿大要不要理他...XD |
| Dream | 說 | 不需要理會啦~~你是外國人 又是外國單位 請他們自己慢慢行文吧 有也是依犯罪邀請協助配合 或許有人真的利用噗浪做壞事 不過我想在查的 說不定是言論的問題 非指政治 例如 |
| Dream | 說 | 涉及青少年保護等等 |
| Dream | 說 | 這樣阿 了解 |
| Dream | 說 | www.plurk.com/user/ifulita 謝謝唷 |
| Farley(法立) | 說 | What's the philosophy of Plurk? As we know, Google has a motto "Don't be evil," how about Plurk? |
| seven355 | 說 | 生日快樂! |
| Moonlight | 說 | superfan的言論不恰當, 但他說的是事實, 他說的那些例子, 恰好也就解釋了為何alvin這個噗引發如此多噗友的焦慮以及外界的關心. alvin不想把這件事情政治化, 偏偏台灣法律已死, 只是為某些特定人士服務的工具. |
| Moonlight | 說 | 說要衝進總統府殺死陳水扁,他們人都已經站在總統府前面了, 那些群眾幾乎整個包圍總統府了, 而這個superfan呢? 動動手指頭, 打幾個嘴砲, 結果江宜樺說開玩笑都不行, 請問道理在哪裡?如果過去那些人通通被抓起來,那麼今天誰還敢在網路上亂說話?噗友反彈也不會這麼大反應如此兩極 |
| Moonlight | 說 | 但我認為superfan應該向alvin道歉, alvin也應該要處置superfan, 因為superfan的確違反了噗浪的term. 做為使用者, 就必須要遵守規定, 更何況噗友使用噗浪是無償的, alvin當然有權利處置違反規則的帳號. |
| 想要自由 | 說 | 基本上沒有正式公文還有證明就不用給了,搞不好他們是詐騙集團也說不一定 |
| 放縱宗 | 說 | www.zdnet.com.tw/news/software/0,2000085678,20144833,00.htm |
| Heimlich | 說 | 我相信站長設立此站立意是良善的,也希望能形成一個『善的循環』,不會希望『河道』成為『神秘河流』(電影)或是『臭水溝』(工業污染)吧。 |
| super_fans | 說 | To Alvin, I didn't against the (No 4.You must not harass, intimidate, threaten or impersonate other Plurk users.) |
| super_fans | 說 | because 美國人馬英九 is not Plurk users while I posted in plurk. |
| super_fans | 說 | To Alvin, I didn't aganist (No 5. You agree not to engage in any illegal or unauthorized conduct and agree to comply with all local laws...) |
| super_fans | 說 | Obviously, as the above I posted, before test case said what I spoke should be legally in local. |
| jackiehuang | 正在 | 應該要公開是那些人email要求ip的 |
| Kaji | 說 | Wow, popular topic here. My Chinese isn't good enough to pick out all of it; someone have it available in English? |
| Elise | 覺得 | 好像到最後回復內容就稍微有點變質了,雖然在台灣的個人隱私權是很少得(聽說每兩個人就有一個人電話被監聽),所以其實提不提供其實我也並不是真的這麼有所謂 |
| james_yu | 說 | 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 |
| james_yu | 說 | 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 |
| james_yu | 分享 | 這是法務部的法律諮詢資源 這是法務部的 法律諮詢資源 的相關資料 可以直接詢問 |
| super_fans | 說 | Kaji, please FYI, www.taipeitimes.com/News/front/archives/2010/03/21/2003468547 |
| iamchinese | 說 | To super_fans and alternative90:個人支持你們的說法.沒錯, 在網路上po文說要刺殺誰到底違不違法是一回事,但重要是,如樓上很多人都沒有正面回覆一件事,那就是同屬性的事能夠有不同的判斷標準嗎?反對你們的人我在這裏並沒有看到對這一點有什麼正面回覆? |
| 塔羅Tarot-EL艾瑞克 | 說 | 跟律師研究一下吧 |
| iamchinese | 說 | 我不喜歡陳水扁這個人,當年看到有人說要殺他,我覺得不妥,但後來法院判這些人無罪,理由是:言論自由.就我所知道,法院的判例在英國是具有效力的,也就是後發生的事件可以有效地援引之前的同屬性案件的判例,也就是要顧及法律的一致性,不是嗎? |
| iamchinese | 說 | 如果江部長真的要查出誰放話要刺殺馬總統並予以處罰,也是OK的啦.他或法院要把之前的判例視若無睹,也沒人可以說什麼.只是我這個小老百姓還是搞不懂--什麼是法律的一致性,如此而已. |
| iamchinese | 說 | 而這跟政治有啥關聯呢?這比較跟法學原理有關吧? |
| Kaji | 說 | super_fans: Thanks! |
| Moonlight | 說 | jessica228: 私以為您的邏輯讓人覺得嘆為觀止.當某人認為因為令一人的行為感到不舒服與困擾,向對方道歉這與對或錯無關,而是人與人之間的義理,而閣下竟然可以將之連結到廢死寬恕等議題,真令人遺憾. |
| Moonlight | 說 | 至於alvin是否感到困擾, 私以為就alvin提出superfans閣下已違反噗浪規則的留言推測, 至於superfan閣下或jessica閣下要如何扭曲別人評論與意見, 個人並無任何置評, |
| 熊ㄉ扒搏殺 | says | 私以為:plurk 只是民間公司,不需承擔道德、法律審判的責任。如果使用者觸犯當地法律,當地警方可以向噗浪註冊地法院提出申請。收到註冊地法院命令,依法處理就是了。 |
| 熊ㄉ扒搏殺 | says | 雅虎洩個資 害人坐牢 楊致遠道歉 ~直接 bypass 美國司法管轄權的後果吧? |
| 矮瑞客: | 說 | 洋洋灑灑一大篇的討論, alvin話說無關政治, 可是一來一往的申論辯証卻都是充滿了政治味, 也顯現了plurk的真正價值, 每個噗友都是公平的, 也可以暢所欲言. 可真要感謝這些個偷懶便宜行事的警察們, 讓大家有機會一起來辯論這個議題...讚...thanks Alvin. |
| 朔。A tom/無 | 正在 | 其實那是詐騙集團假扮的吧!? |
| 愛新覺羅 | 說 | isa! |
| 甘草二兩 | 說 | 不要理他們啦 |
| e_joe | 正在 | reading |
| 阿綠綠 | 說 | 我也討厭談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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