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視法草案公聽會
#女協的發言講稿
主席、在座諸位,大家好,
我在此代表台灣女性協會提出敝協會對於「反歧視法草案」的看法。
不知道在座諸位是否知道,近來有一位知名作家對數名女性提出告訴,原因是該作家主張生理男性只要自認性別認同為女性,即應享有參與各類女性專屬活動及進入女性私密空間等等的權利。對於這樣一個有公眾人物的背書支持侵犯女性權益者,女性網友們因此基於公開資訊,揭露該作家實為跨性別女性,而非生理女性之事實。然而該作家卻以這基於公開資訊的論述,對數位女性提起刑事告訴。更在刑事告訴失敗後,偕同律師以及伴侶盟針對一名網友於這場公聽會即將開始的前夕,提起民事損害賠償標的金額達228萬元的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