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整理老家,丟了很多長輩以前買的CD和錄音帶,一方面是格式老舊已經不符合使用習慣,另一方面是這些演奏紀錄網路上都有了,相當於免費。內容產業的內容於文明有價值,但是對創造者來說,在網路時代是不是已經沒有變現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