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 (@niceponpon0602) on Threads立法院發生中國國民黨立委人在中國卻有表決卡投票的違法事件,這裡幾個面向幫大家分析:

1,院會表決時「一定要本人在場,才會發放該名立委的表決卡」,有時候立委在領卡後因為某些狀況離開,難免會有同黨立委間幫忙按表決器的狀況,雖然幹部沒辦法知道每個人的行蹤,但是那種離開狀況一定是人要馬上叫得回來,絕對不是「出國」!

所以,那張表決卡的發放已經涉及公務員瀆職,我建議民進黨團提出司法告訴,檢察官一訊問,真相就出來了。

2,黨團的甲乙級動員意思就是要確認現場立委有足夠的人數,我在擔任黨團幹部時,如果有黨團委員太便宜行事,例如明明要去參加同時間的政論節目,卻還請同仁代按,我一定要求議事人員抽卡,違規立委只能被黨團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