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話,王國材提醒去香港有風險這件事,被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拿出來鞭,只是剛好被拿來當靶子。

23 條通過,帶來的影響是全面性的。

政府基於提醒的立場,跟民眾說,現在去那邊風險提高了,要自己評估,沒問題再去,是很合理而且我覺得必要的一種做法。

不然屆時去那邊,一句話講錯,被抓去關,再來哭說為什麼政府都沒有提醒我,讓我被抓。話都給你們講就飽。

基本法通過,本來風險就會拉高許多。

已經這樣提醒你,你還是要去,就跟山崖邊立個牌子,跟你說往前的話風險會很高,建議止步。結果你還是跨過去,導致一陣強風吹來,被吹下山然後被地府收走,道理是一樣的。

世界上安全而且好玩的地方那麼多,你偏偏要挑風險高的去,那出事情就不要怪別人。

總不能爽是你在爽,責任是別人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