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080 Nov 15, 2009 01:35PM 今天上課突然發豪語說:覺得課程不符合需求或者覺得講師講得聽不懂的人,可以e-mail給我,扣掉場地費退費。東西都有七日鑑賞期,為什麼課程不能試聽 <--- 希望不要太多人要求退費
271080 說 Nov 17, 2009 03:13AM jychn: 喔,了解,所以你覺得如果我去台中開課的話,可以考慮文化台中推廣部的場地。嗯嗯,謝謝,這樣我知道了。因為對台中高雄不熟,實在需要在地的噗友給我回饋,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