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957|Sophist | 是說看新聞想到一個法律問題,就是北市府要告洪議員違反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但是本條是指「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後略)」。貓纜算是"他人住宅或是建築物"嗎?因為這算是市府的公共設施,雖然目前沒有營運,但是進入這個空間算"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嗎? |
| 08957|Sophist | 說 | 如果台北火車站因故不能營運,那有人進去了,算是「侵入他人住宅」嗎?? |
| zarqarwi | 說 | 法律跟歷史一樣是看誰在詮釋了。唉~ |
| Richard-貓主席 | 說 |
| iScott | 說 | 法律和歷史都是為了服務當權者而存在的工具 |
| 08957|Sophist | 說 | 而且貓纜是公有財產,洪議員為法律明定的北市府議員,監督市府財產算是其法定職責,雖然過程有爭議,但是會該當刑法306條的「無故侵入」嗎?? |
| 滴滴麵 | KMT說那是他人住宅,那就是 |
| iScott | 說 | 告不成的, 作秀而已 |
| tacchang | 用這一條來告神奇寶貝,傑克,這也太神奇了 |
| Richard-貓主席 | 說 | 吳國棟的節目正在談這件事 |
| 吉爾鐵克 | 說 | 看台北市府的陣仗就知道是為了轉移大家對牠們無能的焦點 |
| 08957|Sophist | 說 | 另一點我想講的是,為什麼北市府會找一個讓我很討厭的發言人啊。找個正常一點的有那麼難嗎?? |
| Dpig | 說 |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貓懶屬於台北捷運公司還是台北市? |
| Luna_See(不完美) | 說 | 貓懶算公共空間,議員有義務視察..這是公務不是私事 |
| 吉爾鐵克 | 說 | 那隻神豬又沒提告。反倒是北市府搶人發言權 |
| Luna_See(不完美) | 說 | 去年不是有國民黨立委跑到民進黨的OFFICE要視察還被報出踹門,結果這些立委一點事都沒有! |
| Dpig | 說 | 我怎麼覺得,本來議員是要測驗「保全」的安全問題,結果,現在要說人家是「侵入住宅」,阿不就自己證明自己的保全有問題。 |
| 最好幹4 | 說 | funp.com/t1241039 真的是門戶洞開啊 |
| amamia | 說 | 洪議員職責上監督市政府的行為何謂觸法?分明市府失職找理由硬坳! |
| ♥皮癢玩 | 說 | 不算!侵入他人住宅必須是現在供人居住~聽文盲葉慶文在放屁!! |
| 驢打滾店裡有隻鴨 | 台北市政府說的,錯! |
| 無差別 | 說 | 我研究過北市府局處長的任用 不要說我分化省籍 他們用的人確實要出身正確 研考會、觀傳局、文化局、人事處、資訊處、發言人... |
| Richard-貓主席 | 說 | 貓纜新聞爭議 北檢主動分他案偵辦 |
| silvie_rice | 說 |
| Giang | 說 | 那...算是他人建築物吧.... jiayun.org/onion/121.gif |
| 我叫千層QQ,我主張台灣獨立 | 說 | ㄜ~~會不會最後說那是蚊子的住宅 |
| 半瓶醋 | 如果是報備過又帶警察視察什麼的我是覺得就可以~可是這種帶媒體的做法基本上和以前台大考試兩個立委去突擊校警的方式差不多~都是作秀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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