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回東京 Sep 29, 2009 02:56AM 結果 因為PO負評文要被告了 我上一篇文章po了公館的"愛主馨香廚房"的負評文... 五分鐘前我接到了愛主的老闆的電話.. 老闆說他現在在派出所,他希望我到案說明有關po文的事 否則就要提出告訴!!!
好想回東京 Sep 29, 2009 02:59AM 版主: cyy007的文疑為店家假裝鄉民自po文,利用FOOD版欺騙大家前去消費,為避免店家刪文,在此備份置底。 PS. 愛主馨香餐廳超級難吃,歡迎店家來告我。
好想回東京 Sep 29, 2009 03:12AM 後續: 店家之前打來要我到案去說明 我跟他說我沒有義務要做這件事 於是他說他要告我,然後就說"我讓警察跟你講" 然後警察叔叔跟我說他會先盡量跟店家溝通... (感覺警察也知道店家在無理取鬧)
好想回東京 Sep 29, 2009 03:13AM 不過他說如果店家堅持要告的話,警方會送通知書給我要我到案說明 我有問警察說那個通知書有沒有強制力....可是警察沒有直接回答我.... 目前是打算如果收到通知書在做打算....
alex19780212 說 Sep 29, 2009 03:44AM 請問有圖嗎? 正面推薦/負面批評的文章 有圖可以增加說服力 (譬如說:麥當勞麥脆雞的那種一塊的大腿) 讓兩邊都心服口服 畢竟服務或口味是比較抽象的東西
scotttalk 正在 Oct 22, 2010 02:01PM 事情的經過是: 我在梅姬颱風天出去讓我家狗狗遛達一下,經過這家店前面(外面),卻被店主告之請我去別處遛,她說:因為狗狗會留下味道,且有客人在,這樣很"失禮",我說我家狗狗沒有大便也無小便,而且雨下的正大,會留下什麼味道?? 請問店主你是連你店前面的馬路都買下來了嗎?? 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