喆學家
另一堂通識! 民法實用...槓!真實用..我去上的第一節談未滿20歲的一些民法上的時用例子,挖勒...我21歲,來不及了-.-" 第二節講等親問題,說什麼有沒有可能斷絕父子關係? 討論這作啥,是在勸導喔。還有就是...那個一直調戲姪女的,教授說六等親以內不能結婚,收手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