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小屁 | says | 讚!!!~ |
| 北七幫™ 純情白開水 | says | 嗯~~好欣賞 |
| 研究生小魚 |
| M.J. | says | 哈哈,男女都有照顧到 |
| Boon文 | says |
| 塗鴉能量的埃西歐 | says | 正妹牆裡有猛男混入 |
| 五斤™© | says |
| 樂可的包包小姐 | says |
| yumi | says | 哈哈~~這個有趣~~轉噗~~謝謝! |
| 9基隆Dennis | 這…這啥啊? |
| ★︵黑草莓嘿︵★ | says |
| iScott@PS3+360 | 看到熟人了XD |
| Happy_Awen | says | 嚇到了 |
| 許茹芸 | says | ㄟ......嗯...嘖... |
| Egypt2 | says | 這 合適嗎 cichikung.myweb.hinet.net/plurk/monkey/m040.gif |
| ERIC | says | 好多~~ |
| TPA | says | 這是......!!! |
| sugar67參上 ~ | says | 阿~這張是怎樣 avatars.plurk.com/3864984-big330.jpg |
| sugar67參上 ~ | says | 最高~avatars.plurk.com/3173670-big59.jpg |
| sugar67參上 ~ | says | 為何正妹牆~會出現這個 avatars.plurk.com/3671726-big58.jpg |
| sugar67參上 ~ | says | 好可愛 avatars.plurk.com/3612649-big52.jpg |
| sugar67參上 ~ | says | 哈~avatars.plurk.com/3609659-big68.jpg |
| sugar67參上 ~ | says | 這打馬賽克~這會是 ...avatars.plurk.com/3959393-big66.jpg |
| sugar67參上 ~ | says | avatars.plurk.com/3347938-big75.jpg 這要加個扁 |
| Little_Poe | cool, 正妹多於猛男 |
| A.J. | says | >////////////< |
| ♌吸擠丸⁶♌ | says | 沒看到我 |
| ♥Una nancy♥ | says | 哇~~~不錯唷!! |
| black_jean | says | 好驚人的收集喔,維尼最可愛 |
| I♥Arch | says | 正妹牆裡有猛男混入 +1 |
| 鮪魚~ | 哇太猛了 轉! |
| 貓熊婕 | says | 太酷了XDDD |
| PerfectCream | says | www.addemoticons.com/emoticon/animated/AddEmoticons04246.gif |
| Yusen | says | 猛男牆裡也有正妹 |
| 一杯就倒™ 噗倒喵⊙3⊙ | says |
| Chen C.C. | 謝謝分享 |
| VIP小尾鰻 | says |
| ✿ⒹⓊⒸⓀ✿ | says |
| YuChen | says | 帥喔!!! |
| 老練的純情 | says | 為什麼沒有我 |
| 放縱宗 | says | good! |
| 阿哈哈呣 | says | 都是假象... |
| loath | says | 可怕的多 |
| 晴王子-本殿下 | says | 這應該是性別女的噗浪頁吧??哈哈~ |
| Katy | says | s466.photobucket.com/albums/rr23/billypan101/bzs/056.gif |
| DANDAN | says | faint... |
| 黑糖麻糬o(=▽=) | feels | 還滿有趣的~~我可以轉噗嗎ㄏ |
| Good Bye Plurk | says | 好強 |
| 推噗通知 | says | [Trackback] vannisterooy 在 這邊 引用到 |
| myhugobear有熊氏 | says | 我們來噗浪是想開心跟自己的朋友做聯誼!不是想被其他來當白老鼠來觀賞!alvin你自己身為噗浪員工!你還鼓吹!真的讓我很傻眼!我們沒有去侵犯別人為何可以這樣做呢! |
| RWii是野 | says | 當你開心查詢時,被查詢的人可不開心 |
| 許蘇菲 。ω。 | will | 會被查詢也是有一定的知名度…應該要開心(?)代表人家想知道你,不然應該也沒人閒著沒事做… |
| 愛蜜荔 | says | 酷欸 謝謝分享 |
| 名無しのTedさん | says | 假如是撲浪自己網站用個資,因為條款的東西還沒話講,你現在一個莫名奇妙的網站就把別人個資露光光,這種事情到底有什麼好鼓勵的啊? |
| 小當家 | says | 酷斃了 這個了不起阿~! |
| 名無しのTedさん | says | smallfish515: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到時候你在網路的一舉一動都有可能直接被人肉搜索,之前是照片 今天是公開噗 哪天你與你男朋友之間的私噗都有可能被公開....我同意PLURK使用我的資料,但不代表我同意別人使用我在PLURK上的資料欸! |
| alvin | says | 嗯,的確有影響噗友隱私的問題。sorry, should have thought this through before posting. will take a look at this and see what we can do. again my apology. |
| ★閒妻涼母 | has | 借轉 |
| Marouflash | says | 這個搜索工具好厲害,以後噗的時後要小心不寫錯字。 |
| 名無しのTedさん | says | 為什麼只因為我常常換照片我就得莫名其妙被列在上頭呢? |
| Simparn 辛巴 | says | 人肉搜索?你這麼想的話,就不要使用網路了!有資料一定找得到你呀~哪怕是你的ip、連線資訊、網路行為~ |
| tawnche | says | 這和無名正妹牆的意思一樣,局外人看得很快樂,但當事者是否喜歡因為別人看到頭像才來拜訪你,或是與你交朋友,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
| 壞同學 | says | 早安 |
| foxfair | thinks | such like incorrect count in responded tab, cannot mute certain plurks, and miserable system lag |
| foxfair | thinks | for this issue, i would like to know how you will protect user content from system side in the future |
| foxfair | thinks | Now there is a flaw to leak user information from plurk apparently |
| foxfair | 如果 plurk 開發者沒有想好怎麼把使用者的歷史資料從系統面保護好,只說開放給有能力的人去 query 加工,豈不是很不負責任的作法? |
| foxfair | 我是覺得謾罵尤其針對 alvin 一人並不公平,如果 alvin 需要知道使用者認為目前系統該怎麼改進或許我可以貢獻一點意見. 其他的扯什麼條文提告之類的我就沒空奉陪了 |
| Simparn 辛巴 | says | foxfair: snoorz: 本身網路使用者上傳照片到業者提供的空間,就該有自知之明要承擔風險,可能被google image search到或是mis給看光光,懂得coding的user想看你什麼資料或data mining都有辦法,拼出一個完整的個資,技術上不是做不到 |
| Simparn 辛巴 | says | 要嘛,就完全不要讓自己的任何資料有上網的機會。不要抱著「要馬跑,又不給馬兒吃草」的矛盾心態。像無名小站是多麼大間的公司,他們每天被user客訴問題有多少?況且他們是有營利收錢的服務。而它們根本不見得會因為一小部分會員的意見,而特地做出說明或回應你呀。 |
| Aminzai=阿民 | asks | 如果是隱私的東西,我絕對不會放在可以連網路的地方.... |
| Simparn 辛巴 | says | snoorz: 我同意你的說法!上傳私密照的行為,本身就是在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敢傳到網路上來,就不要怕被人看到。本來自己就該負起責任,而不是當覺得別人侵犯權益時,到處咆哮。他們這樣子激進的行為,讓人感覺在欺負一個來台工作的外國人,很不公道。 |
| Simparn 辛巴 | says | 不爽不要用!弄個服務免費讓你使用,還要讓你指指點點,干涉我的一切行為嗎?機制都弄得好好地可以讓你自暴帳號,不想玩就不要玩!其他同是免費服務等著你們呀!twitter、Y!meme、無名digu、痞克幫murmur。 |
| foxfair | 有沒有營利收錢不能拿來當作需要修正問題時候的藉口,別家公司有做的錯事也不能因為他公司大就自然成為對的事情,我只是好奇想知道撲浪該怎麼修正,又多快可以做完。 |
| 愛玩耍☆胖熊貓 | says | ^^ |
| 莫小屁 | says | 我既然敢放在網路上的東西,我就不會說這叫做"隱私"! |
| ɹɐǝq ™ | ping不見路: 噗浪你到底在搞什麼鬼!?總之... 這些問題,我認為在正妹牆身上的少,在噗浪身上的多;也因為正妹牆,才曝露出來,原來噗浪有這麼多問題:沒有 API、把朋友和粉絲資料放在網頁中、未使用固定網址放照片! |
| Starboard | says | 喔爺~~~ |
| 陳喬依 | says |
| Halo! 端 | loves | 事情的原因是每一次你上傳一張照片,你以為蓋過了原本的照片,可是其實伺服器會把過去你所上傳過所有照片都保留著,並且這些照片的檔名是有連續數字的序號的。因此任何人,不需要"入侵" plurk 的伺服器,都可以透過改網址上的幾個數字,看到你以前的照片。 |
| Halo! 端 | loves | 講「敢上傳就不要怕人看」是一種粗魯又沒有思考過的意見,因為A:許多我已經不想再給別人看的照片(所以我上傳新的,以為可以覆蓋)在我沒有預期的情況下,還可以被存取,因此他違背了使用者的意願。 |
| 許蘇菲 。ω。 | feels | 從文字敘述來看一個人的品格、器調,真是一種米養百樣人差很多…,(風度、風度) |
| Halo! 端 | loves | B我在上傳撲浪大頭照的時候,我預期會被看見的只有我的朋友/我的朋友的朋友/我的粉絲/在 plurk 或其他搜尋引擎搜尋我帳號的人,這是我們對「公開」程度的預設,因此在這個範圍內我們覺得舒服才會上傳,這並不代表我們就會覺得舒服且同意照片以其他方式被看到。 |
| Halo! 端 | loves | 簡單的說,我為我現在上傳的這個圖像負責,所以我不擔心這張大頭貼因為我如何使用 plurk 而被不特定的人看到。但是這並不代表我終其一生都會覺得這張照片被看到很舒服。連 google 都提供可以刪除你個人資料的搜尋結果,隱私是有程度的差別,公開也是。 |
| Halo! 端 | loves | 以為要馬就是不要上網,不然上網就要絕對被公開,這種觀念連作為一個網路的使用者都讓我覺得非常危險,對隱私權的認識也實在是太粗淺了。話說回來,建議撲浪從伺服器那邊設定圖片不得被任何 plurk 以外的網頁存取,並且將使用者過去上傳的照片刪除,或提供使用者手動刪除過去照片的功能。謝謝 |
| 【白小將】 | says | 很認同 Halo! 端 的說法 |
| 【白小將】 | says | 所以使用程式的方式撈出舊照片方式,應該尊重使用者的意願,用任何技術或方法撈出舊照片都應該視為違反使用者意圖的行為。 |
| Halo! 端 | loves | 至於製作牆的人當然也是有問題。就好像是網路遊戲有 bug 是開發團隊的問題,可是利用 bug 牟利/損害他人利益的玩家也是混蛋。 |
| = ̄ω ̄=kitagawa | says | 連照片問題都處理不好,我實在很難信任我對噗浪提供的個人資料是否安全、有沒有被駭的可能。 |
| 名無しのTedさん | says | alvin到底能處理哪些事情呢?今天toomore可以做出名人牆就代表明明他可以自己掌控他那個鬼程式,那不斷跳真要我們去罵PLURK幹嘛? |
| 我不是小康 | says |
| 星夜如雨 | says | nanashi2100: 是可以關掉! 我可以跟你說當 toomore 關掉的同時 會有更多跑出~功能可能會更加強大~ |
| 星夜如雨 | says | plurk官方的補強功能出現了!! 就是增加讓你自己可以選擇刪除的功能~~ 這麼怕被看的快去上傳頭像的地方玩點點樂~~ |
| Toomore | says | My application will be turn off at 2009.09.09 00:00 (GMT +8 ) and Sorry for All |
| cathe | says | 看吧﹐人家撲浪團是很有誠意的。已經做出改進了 |
| = ̄ω ̄=kitagawa | says | 感謝感謝 |
| LungZeno | says | 又一個好service因為別人指指點點而自行減縮/消滅了。上次國語辭典的三隻小豬事件,已夠讓真正的使用者氣憤。 |
| LungZeno | says | 你肯定寫牆的人存心違法? |
| LungZeno | says | 我看到上面有「侵入plurk的官方資料庫」這樣的可笑說法。 |
| 星夜如雨 | says | 又是個普遍台灣現象! 未判先定罪 |
| 星夜如雨 | says | 當事者雙方都和解了! 一直放炮有意義嗎? |
| LungZeno | says | 你在使用「殺人犯」這個用詞的時候就已經認定該人有殺人了。 |
| LungZeno | says | 這叫「引導證人」。(而且引導輿論) |
| 星夜如雨 | says | 一直要用 公訴罪 的刑法來比喻 民法事件我認為是不適當 |
| LungZeno | asks | 寫牆的人要負全責? |
| LungZeno | says | 在搜尋器未廣為人知的時代,人們對被搜尋器搜尋到自己又是啥反應? |
| LungZeno | says | 只是寫牆的人並不是大財團,被「圍罵」一兩下,就完全退縮了。 |
| 星夜如雨 | says | 是阿~~我認為這是件根本沒那麼嚴重! 只是你的比喻到 殺人.. 我想專業律師是不是會這樣看待?? |
| LungZeno | says | 這根本就是在不斷歷史重演。難怪有人說歷史是一個循環。 |
| LungZeno | says | 既然如此,寫牆的人要負多少責任?沒有這種認知,這才是不斷重演的歷史。 |
| LungZeno | says | 你這種的比喻本就有問題,何況,被看了的人在知道自己被看了後才開始有(心靈)傷害,可以比喻成強姦嗎? |
| LungZeno | asks | 該 application 就只是正妹牆嗎? |
| 星夜如雨 | says | 應該先給個觀念! 怕被看怕傷害請都不要上網!! 東西請存放在於離線獨立主機內 |
| 星夜如雨 | says | 相簿有加鎖沒加鎖都一樣! |
| tawnche | says | 謝謝噗浪團隊增加刪除舊的頭像的功能 |
| hjs | 網站關閉查詢了 |
| 星夜如雨 | says | 圖檔似乎又比文章複雜 圖檔內容為 雍有人格特質的肖像 又比單純著作權多一項法條.. 但律師的說法應該是 聲請著作權會比較容易.. 已此例律師是說要是他會算了.. 我是覺得真的要跑訴訟流程我想個人要評估是否值得~這沒有嚴重到致命吧~? 所以用 搶銀行 殺人 小偷 都太於過的舉例形容 |
| 星夜如雨 | says | 可以確定的一般個人要跟牆求償會是 民法訴訟 不會是 刑法.. 至於隱私權保護問題 則是個人對 plurk網站! 但因噗浪服務是於加拿大不在台灣 所以應不適用 台灣法律 |
| 莫小屁 | says | 當初是"牆"的問題,現在他關了,你還在那邊說嘴,是要突顯啥麼阿?有空在這邊主持正義,怎麼不多花點時間改變你一直在強調的事?看你在別人噗裡面說嘴自己的事蹟好像滿開心的,真搞不懂你呢~>.^揪咪 |
| 星夜如雨 | says | 此法不至於死 |
| 星夜如雨 | says | 此法在於利益問題 跟 一般犯罪有區別.. |
| 星夜如雨 | says | 話說當 一個照片被人看到 那個人就會死的話 才會有嚴重到 殺人吧? (現在是死亡筆記本喔!! 哈) |
| 星夜如雨 | says | 那我真的覺得的應該還沒懂得什麼叫做開放空間的 Internet.. Crave 科技瘋那篇寫得很好引用他說的一句話 **不同使用族群的心態問題** 我是一個深知 Internet 是個怎樣無法檔的人.. 若要用一般 封閉心態來玩 internet 保證會重傷.. |
| 星夜如雨 | says | 目前我已知的技術 還沒能到達透過看到一張照片就能致人於死.. 至於法律很死板 你必須證明你這樣有被傷到... 還有傷重程度! 我想法官才能判案~ 情緒性假設對於自己沒意義 |
| 星夜如雨 | says | 就我的認知 plurk這類是屬於交友開放平台~ 原架構理念就是 開放資訊交流用.. 若真想一些人躲在封閉空間的話! 原始功能就已經不是你想要的.. |
| qwert0533 | asks | 看到有人拿傷疤比喻,意思是在噗浪上的活動是一種傷疤?比喻滿奇怪的.以個人對於網路活動的認知程度,只能說唯一的方法,就是不要在網路留照片留訊息,很多時候,你以為你照顧到隱私了,其實都只是一時幸運沒被挖出來而已(光google就挖了不少東西).還是所謂的穩私只限於噗浪正妹牆事件? |
| LungZeno | says | 全球資訊網(www)的本身設計只以單向連結為基本構成,就是因為能夠方便又輕易任意連結,所以 Internet 才這麼興盛,我極度懷疑,單純貼連結而不是顯示連結所指向的內容,可以主張啥主著作, |
| LungZeno | says | 打錯:主著作→著作權 |
| LungZeno | says | 好像國語辭典那樣的所謂連結授權聲明實在很大問題,非常懷疑國語推行委員會是依據啥法例,我甚至懷疑委員會這樣做是否違法。 |
| LungZeno | says | 一般人所說的盜連指的是,在未得授權的情況下,讓自己的網頁透過 URL 取得他人伺服器上的資源(例如圖片)構成自己網頁的內容之部份或整體。 |
| 推噗通知 | says | [Trackback] Nobody_Nick 在 這邊 引用到 |
| 星夜如雨 | says | 此事件的某些舉例形容都 過於嚴重 到不符狀況.. |
| LungZeno | says | negligence →過失/過錯/疏忽 |
| LungZeno | says | 我不熟識法律。噗浪總部在加拿大,那裡的法例如何,我更不知道。 |
| LungZeno | says | 我 ping 到的結果是,噗浪的伺服器在美國的芝加哥,還有,googling 所得,噗浪公司是網路團隊,成員/員工分散世界各地工作。 |
| 星夜如雨 | says | Google 伺服器也是遍佈世界各地! 但一般除非在該國有 設立分公司 否則印象中網站糾紛還是以 註冊地/授權宣告地為主 而非伺服器所在地.. 因為一般授權or註冊聲明都會說 以該國法律為準! 噗浪 就我所知在台是沒設立分公司的 |
| 星夜如雨 | says | 以分散式架構來說 要說你事件發生時的 Server到底發生在那一台上 也很難判定 |
| plurkii_app | New! Plurkii!, The Girls/ Boys Wall, or ...... |
| plurkii_app | or... paogray.com/wp/1083 |
| plurkii_app | For Google Wave, You can add this robot plurkii@appspo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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