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明
本案如何[情理法]兼顧?德國前天產生了一個最年輕的家庭,爸爸christian今年剛滿15歲,媽媽Kathrin懷孕的時候還不滿12歲。前天小孩出生時兒童福利局允許爸爸在場,但要求三天後(出院)必須離開母子(遷入單親收容所,爸爸每周得探望一次)。檢察官已控告爸爸[妨害性自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