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8:25AM 台南孔廟被貼香港品牌貼紙事件,我跟 portnoy 在推特引發另一番討論。這裡頭凸顯:「追究私人小破壞古蹟的注意力」,遠大於「追究政府大破壞古蹟的注意力」現象,很值得深究。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8:34AM 後來有台灣塗鴉客跳出來說,這些香港人真不上道,呼籲大家一起緝凶。連結我暫時找不到,但這篇START FROM ZERO 如果有擔當 請出來道歉可作為引爆網民聲援的代表。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8:35AM 「破壞古蹟是錯的」,個人認為是人民共識也是法律規定,問題在於「破壞」的定義權掌握在政府手裡,當政府以重建、拼經濟之名,行破壞古蹟之實,有相當數量的民眾會接受「這並不是破壞」。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8:37AM 大家不妨思索一下「大眾的痛點」。若那貼紙是貼在另一個知名度很低的一級或二級古蹟而非台南孔廟,所引發的注意力必然大不相同。台灣少有古蹟能作為大眾共同的痛點,公眾對歷史資產的平均痛點太低才是政府肆無忌憚的主因吧。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8:51AM 但郝市長的破壞力跟打虎周縣長比,還差很大一截。 <公民論壇>二OO八年周縣長幹的好事!蘆洲李氏古厝、樂生療養院、汐止古蹟「周家花園」被拆>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8:56AM 周錫瑋縣長的「破壞古蹟政績」繼續延長到2009年。 「淡水298號等日式宿舍」拆除事件,而唑著等的還有淡水最古老的街道: 搶救「淡水第一街」!
Loki軍隊↙ Zev 說 Jun 21, 2009 09:02AM 開發跟保護一直以來都是個矛盾的萬年爭議.....不過在一個荒廢的古蹟被宣佈要拆除前,似乎也沒有好好的進行古蹟維護與管理,或是相應的文化活動。而拆除完畢後,大家一樣享用新建設的成果... 我覺得在金費有限跟開發需求的情況下,如何選擇保留與拆除的對象是個課題...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9:11AM sugino: 在談到如何選擇之前,應該先談「對古蹟的認識」。台灣學校教育體系對全台古蹟的介紹很少,都不認識,要怎麼談選擇?現在問題是,我們往往還來不及認識,就被政府破壞拆除了,這種永久性的破壞是沒有後悔機會的
Loki軍隊↙ Zev 說 Jun 21, 2009 09:14AM 加強對古蹟的教育,恐怕要多數民眾對此有認知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吧。不然在升學掛帥的風氣下,老師往往也只是把考試進度追完就沒時間了。雖然也是有少數的好老師在上文科的同時記得延伸到這上面。
Loki軍隊↙ Zev 說 Jun 21, 2009 09:25AM 話說回來...幾乎每次都是有人喊了,我們才注意到有古蹟要被拆除或破壞囧....這代表那些古蹟平常根本就與我們的生活毫不相關,沒有透過各種再利用或活動讓他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假使又與城市建設相牴觸,我覺得很難改善現象。
Loki軍隊↙ Zev 說 Jun 21, 2009 09:30AM 只是搶救不要拆除,單存的保留下來是不夠的....賦予古蹟新的價值和意義,除了變成公共活動與藝術創造空間,自發性活動可能就像大學自己辦的節日一樣,剛開始很微小,但如果漸漸融入我們生活的一部份呢?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9:31AM sugino: 我倒覺得「古蹟跟自己生活不相關」是台灣人民自己的責任呢。台灣既然是大家共同的家,自己的歷史就該要自己重視保護不是嘛?要把認識文化、珍視歷史的觸角主動伸出去,不能等待別人來做。我開這噗的用意,也在於拋磚引玉,希望讓更多人知道台灣古蹟被政府已開發之名破壞的嚴重性。
NickieC 說 Jun 21, 2009 09:34AM 這種對古蹟的忽視...其實不是只有表現在硬體上....我們對歷史本身就非常的不重視....只去記憶死的歷史資訊...而沒有去理解與反省並且批判歷史的發展與權力....我們的教育同樣的具有非常明確的目的性...實用..換取社會與經濟資本...
NickieC 說 Jun 21, 2009 09:37AM 在愛丁堡...連鋪在馬路上的磚塊...都會定期拿出來清洗...再一塊一塊放回去...維持百年來的原貌...這是台灣沒有的重視...難怪人文景觀會不好了
NickieC 說 Jun 21, 2009 09:41AM aboutfish: 我贊成從每個自己做起....但是不能否認機構的權力...政府 教育體制 媒體...每個環節都在塑造群體的意識....所以除了每個自己要努力之外...對這些機構的批判跟反省也是必要的....
關魚(aboutfish) 說 Jun 21, 2009 09:55AM NickieC: 坦白說,台灣好生活報的主力不在批判和反省,而在提供「認識台灣的美好」與「了解各種公共政策必要的背景資料」。謝謝你的鼓勵,我會繼續加油的。
筆鎖住先生 說 Jun 22, 2009 05:58AM 第96條: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職務犯第九十四條之罪者,除依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 然人亦科以同條所定之罰金。